运输汽柴油物流公司春运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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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运输汽柴油物流公司春运应急预案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负责,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上报的原则。
(2)应急报告的范围
3人以上死亡或涉外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三、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四、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五、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篇2】运输汽柴油物流公司春运应急预案
1、总则
1.1汛期道路运输事件现状
福州地区汛期经常出现台风、暴雨、洪水、高潮等灾害的侵袭,局部地区多发冰雹、雷暴、龙卷风等短时强对流灾害性天气,对道路运输的正常营运和安全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
1.2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汛期灾害天气等引起的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汛期灾害天气对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引起的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本预案实施的重点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保障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以及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1.5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力保安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联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我市道路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由市处处长任组长兼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处领导任副组长兼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处领导任副组长,市处相关科室(队、所)和四城区道管所负责人为成员。
2.2下设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设在处安监科)、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现场工作组、恢复重建小组、专家咨询组、总结评估小组等7个机构,各机构各司其职,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对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龙卷风等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3.2预案准备
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修定)防汛预案并落实好对应措施。
3.3预防行动
全市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防汛宣传,完善防汛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车辆和防汛物资,组织汛前检查等。做到思想、组织、预案、队伍、物资和措施六落实。
汛期期间,全市各级运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信息报送
3.4.1当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实行逐级上报
(1)相关运输企业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辖运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件初步性质、影响范围、发生的可能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2)各县(市)区运管部门报告市处安监科,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指挥协调情况等。
(3)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相关运输企业及所辖运管部门要根据事件现场变化和处置情况分阶段逐级续报。
3.4.2突发事件报告要求
(1)事件发生时,运输企业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告,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在事件发生3小时内上报市处安监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事件处置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件处置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处安监科。
4、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防汛、气象等部门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2Ⅳ级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汛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省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预计在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并伴有6-8级雷雨大风。
(4)闽江解放桥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闽江下游干流发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及福州城区三座水库出现险情。
4.2.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安排人员进入值班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
(2)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应急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确障保正常的运输经营秩序。及时向市处安监科报告有关情况。
(3)通知、督促相关经营企业落实防范措施,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4)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3Ⅲ级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汛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省气象台发布雷电橙色预警,预计在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并伴有6-8级雷雨大风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和雷雨大风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和大风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4)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立方米/秒以上;闽江下游干流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现重大险情;我市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市区重要路段发生较大程度内涝。
(5)省气象台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预计在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3.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Ⅲ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常务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岗位,全天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掌握全行业防汛工作的整体情况;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维护机场、市区二级以上客运站等重要场所运输安全秩序,发布相关运力调整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处领导和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2)各县(市)区运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值班岗位,根据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市处安监科报告有关情况。
(3)市处相关业务部门随时了解掌握客、货运输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4)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4Ⅱ级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汛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省气象台发布雷电红色预警,预计在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并伴有8-10级以上雷雨大风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和雷雨大风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和雷雨大风的可能性非常大。
(4)闽江洪水流量达220xx立方米/秒以上;闽江下游干流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亩片以上堤防发生决口;市区重要路段发生严重内涝;大中型水库及重要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省气象台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预计在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4.4.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防台II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市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和全体组员到岗到位,全天值班,指挥、协调防汛工作;视情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组织人员深入重点企业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客、货运输动态,了解全行业防汛工作的整体情况,根据上级指令,督促企业落实有关停运、停业指令,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2)市处各业务部门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客运科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班线客车、农村客车、旅游客车和夜行客车运行安全,对受到台风影响的客运班线要视风情、雨情和路况及时采取调班、停班措施。各驻站所维护机场、市区二级以上客运站运输秩序,报告相关运力调整信息。
公交科和出租车大队要强化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行安全。市区主要道路易受强降雨影响,出现路面滞水,导致出现交通不畅,五四路、六一北路、湖东路、华林路、北二环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现内涝,要确保滞水、内涝路段运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业排查每条线路易积水路段,根据路面积水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提醒驾驶员安全通行。对水深超过25厘米的路面以及对路面水深情况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停驶或绕线行驶,坚决杜绝驾驶员盲目涉水,强行通过。出租车要避免前往城区外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要做好各公交(场)站和站外停车场停靠车辆安全。
货运科要督促在省内运行的危货车辆、中长途货车避免行经可能引起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尽量减少台风严重影响地区出行,严禁冒险驾驶、冒险运输。
驾训科、维修科要督促各驾校、维修企业和检测站要做好培训场所、经营场所的防台防涝工作,对台风天气严重影响教学和维修业务的,及时采取停课、停业等防范应对措施。
(3)各县(市)区运管部门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险,及时向市处安监科报告有关情况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5Ⅰ级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汛级Ⅰ防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闽江洪水流量达220xx立方米/秒以上;闽江下游干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闽江下游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水库发生跨坝。
4.5.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防台I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市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和全体组员到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实和强化II级应急响应措施,指挥、协调全市运输行业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业各级应急保障、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全力组织应急运输和抢险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6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我处根据市交通委调整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级别的指令,立即调整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我处根据市交通委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的指令,立即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5、善后处置
运输保障小组、恢复重建小组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总结评估小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故后果,对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市处应急领导小组据此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
6、应急保障
6.1物资、设备保障
各级运管部门、重点运输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车辆,以满足汛期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需求。重点运输企业要合理调配、适度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确保出现险情时,能调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队伍保障
各级运管部门、重点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通过演练等手段,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培训与演练
7.1教育与培训
市处对本处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7.2演练
市处根据平战结合原则,建立演练机制,定期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防汛突发事件的级别和处置要求,组织不定期的应急处置演练,以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提高应急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制定,由安监科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县、区级运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2预案修订
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运输汽柴油物流公司春运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xxx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客运企业和汽车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构建通讯网络,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要保障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xxx。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