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精选9篇)
慢性病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gùjí指长期难以治愈的疾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环节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市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政法各单位深入贯彻xxxxx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总体要求,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快速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县委高度重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时组建了专项整治和执纪监督两个工作组以及举报线索核查等三个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了信息报送、协同配合、督查交办、清单管理、研判甄别“五项制度”。县政法各单位均把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作为教育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夯实了工作责任。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各部门“一把手”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县级政法部门和基层政法单位多次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了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快速行动,安排部署及时周密。*月*日,在市上第二环节动员部署会一结束,我县就立即召开了全县动员部署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部署研究第二环节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要求,迅速研究制定了印发了《政法系统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转发了《全省政法委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政法委系统顽瘴痼整治的内容、措施和目标。县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全县政法机关法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实施法律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县级政法各部门分别结合各自实际,都及时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案件评查实施方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安排部署,确保措施有力,推进有序。
三是全面发动,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坚持把解决好政法干警思想层面问题作为先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自查自纠。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县级政法各部门积极组织学习领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精神,通过会议动员、谈心谈话等方式,充分发动政法干警认真开展自查,主动交待问题。县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线索举报的公告》,广泛动员检举揭发政法干警有问题线索,县级政法各部门将“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在网络平台和机关公示栏全面进行了公布,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全县***在职政法干警先后开展了两轮自查,所有干警全部填写了《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有**人报告了存在问题。按照“五必谈”、全覆盖的要求,县委书记带头层层谈心谈话,全县共开展谈心谈话***场次,做到了应谈尽谈,谈深谈透。
四是多措并举,排查评查扎实有效。围绕“六大顽瘴痼疾”,通过收集核实群众举报和涉法涉诉问题、进行扫黑除恶回头看、开展案件评查、广泛征求意见等举措,全面排查倒查存在问题。针对20_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共评查案件***件。扎实开展数据智能排查,运用公安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法院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对20_年以来政法各部门办理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自查立案监督造假**件、刑事有案不立**件、超法定期限未结案*件。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召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加大政法干警“六大顽瘴痼疾”等问题搜集力度,共收集问题建议**个,接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条。
五是强力整改,问题整治深入推进。对自查排查问题,坚持立查立改、真查真改,分类施策、精准整治。目前,全县自查排查问题***个,初步核实“六大顽瘴痼疾”类问题**个,现已整治处理**个。其中,县委政法委机关自查*人未按规定执行财务纪律,受到巡视组约谈提醒;县法院系统自查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人*个问题,有*人*个问题已采取党组提醒谈话处理,有*个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两个问题经与纪委监委勾通待核实后处理;县检察机关自查的*人*个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顽瘴痼疾问题,全部进行了约谈提醒处理;县公安系统自查各类问题**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个顽瘴痼疾类问题,正在研究整改当中;县司法行政系统自查排查发现的5名干警调查评估超期问题,局党组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对个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整体推进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省市的总体要求和全县广大人展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学习教育的长效性、持续性坚持不够,特别是对《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条例》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政策规定学习教育还不全面不透彻,警示教育、推动查纠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二是政法干警思想发动还不充分,有的干警还没有完全放下包袱,自查问题多数是工作纪律问题,存在避重就轻的可能,有进一步深挖扩大成果的潜力。三是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初步自查核实的36个顽瘴痼疾问中,县法院、检察院对存在问题整改处理较快,县公安机关问题整治进度较慢,需要加快步伐。四是统筹结合各项工作还不够紧密,顽瘴痼疾整治与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与党史教育、巡视巡察、以案促改等专题活动融合不够,没有完全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存在有些问题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思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刻、政策规定还没有学深学透、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有效,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改进提高。
三、改进提高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查究整改”目标任务,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加力,以“走在前列,交好答卷”的信心和决心,将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一是进一步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将学习教育和思想发动贯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始终,进一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深化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宣传解读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通过学习教育发动,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争取主动,增强政治自觉、筑牢政治忠诚、促进问题整改。二是进一步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继续深入开展“七查”,筹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积极配合省上开展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子女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排查甄别工作,持续深挖和掌握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加强问题线索梳理筛查,把那些指向明确、事实清晰的线索筛选甄别出来,及时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三是进一步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结合实际,围绕“六大顽瘴痼疾”,突出公安、检察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法院审判执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倒排工期,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一项一项抓好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问题没解决决不放过,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狠抓整治,确保取得实效长效。四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把管党治警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督导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及时依纪依规处理。坚持把政法队伍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与政法重点工作充分结合,统筹部署推进,实现以问题整治促进重点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整治效果。
第二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在省厅、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景德镇市公安局xx分局坚持把教育整顿作为“一号工程”和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地聚焦“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厅党委“五自三为三步”总体思路,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铲除顽瘴痼疾。本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整顿的要求,积极参加政治教育、警示教育、模范教育,严格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努力做遵章守纪的好党员好干部。
本人认真查摆了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为扎实有效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根据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统一要求和院党委工作安排,本人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措施。按照全市教育整顿关于“六谈”的工作要求,现作报告如下:)
一、模范遵守政治纪律
本人深知,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是坚持政治建警方针,推进公安事业发展,提高公安队伍素质,解决好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以提高思想觉悟、政治觉悟和行动觉悟为重点,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净化公安队伍,进一步树立新时期人民公安的新形象。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学习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加强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为党而工作,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切实做到忠诚于党组织,时时刻刻与党同心同德。三是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和党性意识教育学习,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闹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自查,本人无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无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无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无组织和参与迷信活动;无违反政治规矩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二、模范遵守组织纪律
必须始终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思想创新,切实把教育整顿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深入地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教育,着力打造政治可靠、党和人民信赖的公安队伍。再一次全面排查,按照省厅党委《关于开展“三项检查”的实施意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以“严打”为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奋发有为,以整风精神推进自我革命。要依法查处,重拳出击,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问题上既不任意拔高,也不随意降格,确保经得起历史和法纪的检验。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二是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规矩办事,不向组织讨价还价。第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带头执行。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现象。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及有关事项。
通过自查,本人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行为;无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无侵犯党员权利;无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无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无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无违规或占有公司财物。无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无公款旅游;无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无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无权色、钱色交易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三、模范遵守廉洁纪律
一是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积极营造反腐败的舆论氛围,切实做好反腐败斗争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在舆论氛围中切实做好反腐败斗争中的廉政建设工作,在主观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及时发现问题,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存在违纪违规现象。
四是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重、自醒、自警,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带头把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
四、模范遵守群众纪律
牢固树立了群众观念。坚持做到基层片区联系制度,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干部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本人无侵害群众利益;无漠视群众利益;无侵犯群众知情权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五、模范严守工作纪律
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岗双责,积极开展了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对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奖励下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单位的三重--大制度正确实施。没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本人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无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无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无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六、模范遵守生活纪律
一是力戒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生活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本人无生活奢靡等其他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七、对“三个规定”的落实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规定》。加强对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规范管理等文件规定的落实,把“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指导他们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时刻把纪律规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与此同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点部门、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在执法办案中,要抵制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牢记初心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是新时代的迫切需要。以整风活动为契机,大力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纪律作风,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县的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平安景德镇建设,进一步推进法治景德镇建设,为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一,持续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学习实效。在开展学风建设工作中,要坚持学以致用,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查纠结合起来,做到以学促改,不断夯实学风建设的思想基础。扎实做好自查评估,主动对标对表学习教育环节的考核评估要求,按照“三看”标准,一项一项仔细对照,尽快查漏补缺,规定动作必须完成。应突出学习重点,及时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判断能力、政治洞察力、政治执行力。对重要内容和集中学习没有学完的篇目,在第二、第三环节仍要继续学习。要努力提升学习的质量,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和载体,扎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审判全过程,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直面问题、改正错误。应该努力进行自我审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对此,我们要认真理解和把握《关于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实行“自检自改”政策的意见》,在政策上做到精准把握。
三是将查纠问题成果落实到顽瘴痼疾的彻底整治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进行整治,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对标对表“六大顽瘴痼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对标对表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坚持找准“病灶”。严格公正执法,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要坚持靶向治疗。结合各自实际,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一项一项销号。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改,及时采取对策措施,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坚决清除“病根”,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系统思考和系统方法抓整顿,举一反三,把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共同解决。
唯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才能守住执法廉洁这一政治底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三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对政治顽瘴痼疾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反腐倡廉的战略举措,是建设政法铁军、夯实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现实需要。
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政法队伍的政治忠诚,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一贯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筑牢政治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使命。
政法机关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等的殷切期盼。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政法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政法干警“微腐败”、“轻违纪”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破坏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针对政法队伍,尤其是法院队伍,本次自查自纠的重点问题就是“6+4+N”整治顽瘴痼疾,其中“6”是指代六大顽瘴痼疾,即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司法掮客;“4”是指代四项突出问题,即一是违规违法办理公证;二是滥用技侦措施问题隐患;三是勾结中介、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谋取利益;四是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N”是指代除去上述问题外的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诉讼服务不规范、执行失范、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程序不规范。
针对上述的顽瘴痼疾,我个人已经认识到了此次自查自纠的严肃性和针对性,本人在此保证此次自查自纠一定深刻检讨自身问题,积极纠错,改错,不辜负党、国家、人民的期盼与要求。
二、如何开展本次自查自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此次自查不仅仅是个人的自查,也是部门的自查,单位的自查,整个政法队伍的自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自己看待问题的角度比较单一,比较固定。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单位同事的帮助,在经过了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阶段后,政法队伍已经认识到了此次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往常一些碍于同事颜面而并不提及的问题,现在大家都会乐于彼此指出。通过这种换一个角度的审查、审视,往往能更快的发现一些自己之前并不在意的,自以为是小事的问题。
在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中,自查自纠标注层层下发,从最高院整治顽瘴痼疾方案到省高院整治顽瘴痼疾方案,再到各市级单位、法院结合上级下发的整治方案与自身实际情况而列出的整治方案,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有理论,有实际,对照自身行为与各项整治方案,可以很顺利的发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危害。
三、个人查摆问题
本人在此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了如下问题:一、个人业务能力欠缺。作为一名非法学专业的书记员,本人在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上存在较大的不足,在日常的工作中,无法很好的为当事人做好释明法理的工作,导致当事人在参与执行过程中无法很好的理解相应的程序与法规;二、个人工作态度不够认真。作为一名书记员,经常需要进行书打工作,本人在书打相应的文书过程中,会有出现打印完毕后才发现错别字的情况发生,往往造成了办公用纸的浪费及时间成本的增加;三、在送达过程中,因个人驾驶技能较差,无法驾驶车辆送达,因此往往需要通过邮寄送达或是当事人自行前往法院签收的形式进行送达,这导致了送达时间较长。
四、整改措施
针对本人上述的自查问题,本人郑重承诺积极整改,针对个人业务知识与业务能力欠缺这一问题,本人已经报名参加了20_年度法院系统法考助学,现在已经开始了学习,因本人法律知识有限,基础极其薄弱,学习起来较为吃力。但是本人相信通过坚持与努力,虽然不一定能通过法考,但是一定可以增加很多知识,尤其是涉及到日常执行工作中的一些法律知识,通过对这部分法律知识的针对性的学习,一定可以让本人在执行工作中更好地辅助法官办案以及和当事人更好地沟通。
针对工作态度问题,本人在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已经充分的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时刻提醒着自己一定要一丝不苟的完成书记员的工作,在今后的书打工作中,一定做到在打印之前做到仔细严谨的校对,认真的对待每一张打印用纸,杜绝浪费办公资源。
针对驾驶技能一事,因个人技能有限,本人将在周末的空闲时间在朋友的陪同下,借用朋友的车辆前往空旷无人的郊外进行练车,在整个练车过程中,必须做到遵守交通法规,谨慎开车,绝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慢开,慎开,认真将驾校的学习成功转化成真正的驾驶技术,争取早日提高驾驶技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发挥一定的效用。
第四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就是要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素质能力。
“六大顽瘴痼疾”是指: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20xx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过对“六大顽瘴痼疾”“三个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我认为“三个规定”等相关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话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司法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相关规定,是防止司法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在实际工作中,我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请托说情、转不转递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公正廉洁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司法腐败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司法人员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五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方面
对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自己认为平时学的可以,满足于有一定的基础,因而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和再提高,对知识掌握不系统、不全面,临到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特别是联系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
(二)工作方面
1、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存在等、靠等现象。总认为自己只需要做好份内的事就可以了,工作中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总是按部就班,只立足于把工作做好,不孜孜追求于把工作做新,没有大的、明显的创新特色。
2、工作态度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把自己的知识和热情也体现到工作中去,但也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和大局。二是开拓精神不强,思想观念不够开放。在工作中安于现状,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存在着等、靠的思想,总是被动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不能主动替领导分忧。三是有时办事不够严谨,没有精益求精的思想,完成一项工作没有争先创优精神,虽然工作都完成,目标也按时完成就是质量不高。
3、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不够扎实,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一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有时存在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
二是服务态度有时不太好。有时工作忙,来办事的人多,开始时还可以做到对服务对象心平气和,到最后就导致工作缺乏耐心,产生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工作效果不佳。
三是存在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时说话不讲究策略。
4、工作纪律方面
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总体上还是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但有时对日常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虽然没有影响到工作的按时完成,但还是违反了组织纪律。
二、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是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没有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没有树立长期的观念,没有把长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已的工作能力作为目标。
二是没有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大胆创新的风格,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的要求,在小节上放松了自身纪律,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
三、整改的措施
1、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首先是自觉学习,在学习上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习理论,学政治、学财政法规,严于律己、严于律人,学会与时俱进。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因循守旧,不安于现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针对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案;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3、强化责任,提高效率。对自己的工作多用心、用脑,领导交办的事及我自己份内的事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今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效率观、质量观,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
第六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交警大队执法公信力,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要求,交警支队一大队第一党支部自20_年10月15日起,结合当前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和围绕公安厅“十大顽瘴痼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强化队伍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强化责任,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十大顽瘴痼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第一党支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十大顽瘴痼疾”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及时召开民警、辅警动员大会,使全体民警、辅警清醒地认识到此次查摆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认真地投入到自查自纠活动中。
(二)开门评警,广纳民意。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为切实找准“十大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支部采取“自已找,群众提”等形式,邀请辖区运输企业领导、驾驶人与群众等各行业代表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征求廉政建设、依法办事、履职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自我梳理,认真查摆。各中队按照教育整顿的要求,积极查摆自身存在不足,正视自己的缺点,比较客观的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及作出工作承诺。
(四)全体民、辅警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赤峰市公安局20_年度民辅警廉政情况登记表。
二、分析查摆队伍存在的问题
自从开展教育整顿以来,一支部全体民辅警无一人存在“十大顽瘴痼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还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民警法制意识较淡薄。部分民警法律法规知识贫乏,执法水平、业务能力不强,表现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运用条款不熟练,办案证据收集不齐全,工作耐心程序不够等。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表现在路面执法中的文明用语、执勤执法手势不规范,如纠正违法时不敬礼等。
三是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民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困难的工作相互推诿或马虎应付,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
四是对个别路段的管控不力。近年来,老城区车流量不断增加,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民警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由于受警力限制,特别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始终得不到有效管控,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需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三、多措并举,边查边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第一党支部在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立说立行立改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和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以重点查找、规范执法和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加强民辅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民辅警的宗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教育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加强管理,防患未然。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牢固树立广大民警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办事文明、说话和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禁酒令》,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切实加强对民辅警的教育、管理,从民辅警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好,促进民辅警的作风养成,塑造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七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XX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市审计局开展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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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_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_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_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第九篇: 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前一阶段针对各种材料的深入学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我从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下面将我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是要严守纪律。做为一名辅警也要始终坚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用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耐得住清苦,守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净化自己的灵魂,升华自己的思想,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敬畏党纪国法。要深刻理解、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红线,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性,绝不做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要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把自己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
二是要管好自己。首先必须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做到,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自己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抛弃私心杂念,不但在公共场合要做出表率,维护警察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一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我们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这样,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的成绩当成了应该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要时刻以此自警。
三是接受监督。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分析我们身边的民警、辅警违法犯罪的情况,从正反两方面看,实际上监督对我们自己能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有人在旁边经常提醒,有相应的制度对我们有所约束,就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自己更加健康地成长。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教育整顿顽瘴痼疾自查自纠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法纪意识、自纪意识,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