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协议书
挂名法人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保真网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挂名法人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挂名法人协议书
甲方: 乙方:保真网站
甲方投资成立河南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甲方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
起生效。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保真网站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摘要
挂名法人代表,法律风险分析
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 为他人的公司担任“挂名法人代表”的法律风险问题。现对此问题简要解答如下:
首先,要说明的是,虽然为他人公司担任“挂名法人代表”这种现象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但是这种做法是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违规行为,最好的规避风险方法就是不要这样做。 那么,如果你已经为他人公司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将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呢? 首先,从民事风险角度来分析:
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与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风险较小。2、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3、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也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从刑事风险角度来分析:
如果你担任挂名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就很可能要受到牵连,而如果你还对对此情况明知,还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再者,从行政风险角度来分析:
因为这种做法违犯了工商管理的规定,如果公司使用挂名法人代表的情况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该公司还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对公司也是不利的。 综合以上情况,建议:
1、对于被邀请担任他人公司挂名法人代表的朋友,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不正常情况,应当果断拒绝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已经担任的应立即要求公司予以变更。
2、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应当合法诚信经营,不要请他人担任挂名法人代表。
挂名法人协议书
甲方:保真网站
乙方:保真网站
甲方是“广州市 ”的拥有人。乙方受甲方委托,出任甲方出资、经营的“广州市 ”的名义负责人。乙方出任挂名负责人或法人,提供证件和必要的方便。
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和挂名股东,只是“广州市 ”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支付承包费 元,成为“广州市 ”实际控制人,享有“广州市 ”资产的经营权、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等所有权益。本协议签署前,乙方所收所有款项,不予退还;本协议签署后,所有款项由甲方收取。
二、乙方作为“广州市 ”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广州市 ”股东,不享有“广州市 ”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广州市 ”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广州市 ”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广州市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广州市 ”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以“广州市 ”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甲方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因乙方擅自以“广州市 ”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借贷、抵押、担保、注销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保真网站
地址: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挂名法人协议书
甲方:______保真网站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保真网站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 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 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10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
5、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
四、委托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
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承诺书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基于该协议,本人委托 作为 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本人在此承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与 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相关
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本人追偿。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