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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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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9 14:41: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今天范文网小编帮大家准备一大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12篇】。希望能让你在焦虑迷茫疲累的时候,记起自己的初心,想想自己靠什么坚持到了现在。

【篇一】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一、演习目的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二、演习概况: 7月25日进行配电柜等电气设备火灾演习。

  三、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本企业有大量变压器、高压电控柜及高压线路、开关,大量低压线路及开关,大量高压、低压电机设备。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事故模式和后果

  (1)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

  (2)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

  (3)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造成触电事故。

  五、现场演练内容

  考虑到我单位实际情况,由电气主任工程师及安全员在主控室讲解电气设备遇到火灾或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参加学习人员:各部门参加演习代表、当班运行人员、运行义务消防人员、检修义务消防人员

  考虑到实际灭火情况,计划在化水车间西侧空地上,安排废油桶点燃后,使用我单位在仓库压力等级不够灭火器进行灭火演练。

  现场灭火组织:

  总指挥:当班值长

  协调人员:安全员

  灭火行动参与人员:运行部义务消防队、技术保障部义务消防队

  技术保障部义务消防人员负责将废油桶及废油运至指定位置,点火;

  运行部义务消防人员负责现场灭火;

  后勤保障:由仓库提供压力等级已较低灭火器,办公室王荣磊负责现场照片; 

  外部支持机构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            2、急救报警:120

  3、治安报警:110            4、交通报警:122

  5、区安监局87416110;

  消防演习讲解内容

  现场指挥组:

  指挥员:   值长

  组员:运行人员、值班检修人员、保卫处

  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

  (2)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

  通信联络组:

  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人员疏散抢救组:

  办公室、安全员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对火场内被困人员疏散、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火灾扑救组:

  保卫科或义务消防队

  主要职责:

  1、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篇二】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开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贵州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贵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开阳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适用本预案。

  1.4事件分级

  根据事故的影响程度,将特种设备事故的险情状况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具体级别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的应急体系。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的领导下,组建开阳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专门负责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并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一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救援力量和资源;适时批准启动本《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负责统一发布应急抢险信息和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开阳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开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贵阳市生态局开阳分局、县供电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办)。

  县应急局(县安委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综合监管,协助市场监管局对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市应急局(市安委办)或省应急局(省安委办)、上报事故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向省安委办或国务院安委办请求应急救援支持,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新闻发布会并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县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受理事故报警,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市场监管局报告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

  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是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参与责任事故调查,督促和落实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搞好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抢救工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

  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责是参与事故救援,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发生的火灾进行及时处理,对事故现场进行排查,避免造成二次火灾。

  县交通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类应急物资、抢险救援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输工作;在我县所管养的公里范围内,对阻碍应急救援的公路,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抢险,确保畅通。

  县住建局:主要职责是调集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队伍,随时支援抢险工作,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健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调配急救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等。

  县工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保障信息的畅通。

  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困难的灾民生活救助,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处理好灾难中死亡人员遗体工作。

  县财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县级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主要职责是协助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或受困人员的安抚工作。做好工伤待遇政策把关工作。

  贵阳市生态局开阳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区域进行现场环境监测,避免造成次生事故,提出防止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复环境的方案。

  县气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警,提供有关资料分析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县电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的恢复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的畅通。

  县总工会:主要职责是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或受困人员的安抚工作。

  县供电局:主要职责是保障紧急救助电力供应,保障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灾急通信的电力保障。

  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主要职责是协助县应急指挥部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开阳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统一协调指挥开阳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并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一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救援力量和资源;适时批准启动本《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负责统一发布应急抢险信息和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3应急专家组

  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任专家组组长,成员由有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学者为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监测预警

  3.1风险分类

  特种设备的风险种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部件因物理或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介质积蓄能量发生破裂造成爆炸、爆燃、泄露引起的事故;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试验过程中,因设备的主体或构件的强度、刚度难以承受实际载荷,发生局部、整体或基础的失稳、坍塌、变形、断裂、坠落而发生的事故。

  3.2监测预警

  3.2.1风险监测:抓好源头治理,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加强日常监测。做好风险信息报告、采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

  3.2.2风险预警:制定预警分级标准。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风险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审批三级和四级预警信息,并报县政府备案,由县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

  3.3预警响应

  乡(镇、街道办)接到预警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安委办和相关工作部门。县安委办和有关工作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4.1信息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4.2先期处置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场监管局报告,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直至国家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对于一般事故,由县市场监管局上报市场监管局,并通报县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本县的,由县市场监管局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五、应对处置

  5.1应急响应

  按照重特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和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事故发生后,属上级政府组织应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I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时,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2Ⅱ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I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3Ⅲ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时,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上级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4Ⅳ级应急响应:在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时,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援。

  5.2善后处理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者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3处置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应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报告。对突发事件发生应对进行系统回顾总结,形成案例,报告和案例原则上60个工作日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5.4处置奖惩

  5.4.1奖励

  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5.4.2责任追究

  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六、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按照规定批复结案并上报。

  七、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事故单位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力量和先期处置队伍。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各联动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必要时,按规定程序请求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持抢险工作。

  7.2 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事故处置及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

  7.3 其他保障

  7.3.1 医疗保障: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县卫健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应急救援,稳定伤情,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7.3.2 交通运输保障:事故发生后,县交通局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状态。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及时开通水上紧急运输,必要时可紧急动用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7.3.3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网络系统保持24小时畅通。

  7.3.4 治安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维护。接到事故报警后,要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设立警戒区,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救灾物资的守护,及时发现和严惩趁火打劫、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

  7.4 科普宣教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经常性组织特种设备相关应急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

  7.5 应急演练

  县市场监管局应按照本预案,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应急演练。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

  8.1.1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及时组织预案的修订更新工作。

  8.1.2 各乡(镇、街道办)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8.1.3县市场监管局应不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应及时总结和评估。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具体条款内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第一章总则

  编制第一节的目的

  为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触电事故;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减少事故伤害。

  编制第二节的依据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发事件应对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六、《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及调查程序规定》;

  7.《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第三节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天津滨海新区津港高速公路(西外环)-临港)工程第三标段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四节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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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以确保人员安全为优先条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实行危险源分级管理、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

  本工区生活区和施工区域范围内触电事故事故危险源主要分布情况:

  1、施工现场各种电动工具;

  2、施工现场配电箱;

  3、施工期间可能碰到临近高、低压线;

  4、宿舍内电灯、插座、线路等。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一节组织机构

  触电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架子队组成。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当发生重大、特大触电伤害事故时,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重大事故发生后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触电伤害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不定期进行演练。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名单:

  组长:隋国嵩

  副组长:王斌徐兴明徐文斌

  成员:秦强耿亮姜春林王贵臣张尚赵辰陈文宋攀架子队各班组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联系电话:

  第二节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防触电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工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工区防触电安全管理工作,对防触电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组长职责:

  (1)组长是工区事故处理的总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满足国家颁发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授权副组长主持整个工区的预防、处理、上报伤亡事故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

  (3)负责审批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预案在本工区的有效运行及在预案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并改善其运行环境,确保预案的实现,消灭伤亡事故的发生;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副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工区预案的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审批伤亡事故预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按要求购买并应满足使用;组织定期检查,并要求做好记录,要求架子队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在事故发生时调用工区一切物资和设备;

  (3)组织工区进行全员安全防护培训,对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人进行理论考核;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事故预防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决策处理。

  4、组员职责:

  (1)综合管理部直接负责以国家颁发的有关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并进行理论的考核,以及事故发生后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2)安全质量部直接负责工区的模拟演练,并且,负责日常具体的预案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工作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工作;

  (3)物资设备部负责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4)人事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工区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5)应急抢险办公室组织工人参加工区举办的培训。同时,负责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如实汇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事故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和加强对生产的恢复。

  机构下设部门:

  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险办公室、技术支持组、物资保障组、事故救援组、现场协调组、安全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各专业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预案”日常的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通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组长的命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另外报警时要清楚说明,事故时间、地点、部位、主要原因、受伤人员情况等因素。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通道口引导救护人员或“120”急救中心救护伤员。

  2、技术支持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和防范再次发生灾害的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保障。判断防触电事故的变化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汇报事故可能出现的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供控制事故的技术手段。

  3、物资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车辆运送抢险队伍,立即切断主电源,负责在现场及时提供所需物资、器材、通讯、药品的供应等急救设备及车辆调度,事故现场的照明及通信联络;并与医疗救护组协作保障所需物品的使用。

  4、事故救援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救援组成员架子队所有人员。

  5、现场协调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负责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

  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布置安全警戒,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6、安全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7、医疗救护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组织车辆迅速展开对伤员的急救,送到附近医院,有必要时应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增援。负责人身伤亡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事故发展动态。

  8、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配合上级调查组工作。

  9、善后处理组的职能及职责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等工作,并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

  第三节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值班人员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2、物资保障:

  所有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第四章危险性分析

  第一节事故类型

  本工程发生的触电事故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机械挖、碰触到高压电线、地下埋设的电缆线路、职工宿舍区和施工场所。

  第二节事故原因分析

  1、线路架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破损,漏电保护器损坏失效。

  2、设备机具绝缘损坏、配电箱未按规定接地接零保护。

【篇四】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事故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承压设备)事故处理预案如下: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锅炉、台压力容器、只气瓶、类压力管道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锅炉缺水、超压、汽水共腾、锅炉熄火、炉膛爆炸、受热面管爆破、燃气锅炉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气锅炉火灾、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锅炉使用部门对承压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二)、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承压设备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三)、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预防与应急措施

  (一)、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二)、定期对承压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承压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承压设备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总经理和部门领导报告。

  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即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应急联络机构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地址:

  XX县公安局。联系电话:地址:

  XX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地址:

  (三)、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

  由总经理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总经理为指挥长。

  (四)、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五)、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和防毒准备,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质爆炸;;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六)、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闭泄漏现场、将泄漏设备与周围相连系统断开;堵塞泄漏部位,将设备内介质倒入备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五、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我单位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结识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五】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事故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的人身伤害和减轻设备的损坏程度,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结合XX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和设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有限公司所管辖的生产场所内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检验、使用等过程中或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_)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令第2号)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质检特[20_]206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_)

  3 术语和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3.2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3.3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高压氧舱等。

  3.4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4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1.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4.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2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2.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3较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3.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3.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4.3.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3.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4.4一般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4.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4.4.3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4.4.4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的。

  5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XX有限公司是燃煤的热力生产企业,特种设备被广泛应用,如蒸汽锅炉等汽水介质的压力容器、管道本体、起重机械等。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受管理因素、人员责任因素、环境因素或设备质量等因素的影响,特种设备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事故的类型主要有:

  5.1锅炉受压部件、蒸汽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可能由于超压或管道材料老化发生爆裂,高温高压蒸汽、水喷射到人体,将引起严重烫伤或死亡。

  5.2乙炔、氧气瓶等如意外爆炸,会伤害其周围人员。

  5.3起重机械的危险在于起重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垮塌、倾倒事故,导致吊物坠落,损坏设备或引起人员伤亡。

  5.4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引发特种设备发生事故。

  6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6.1加强设备维护,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预防工作。

  6.2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人身不受伤害,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受到伤害,及时组织抢救。

  6.3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扩大,避免或减少人身和设备的损害。

  7 组织机构及职责

  7.1应急组织体系

  本预案的应急组织体系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7.2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的指挥机构及职责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和需要由指挥部领导调集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8 预防与预警

  8.1危险源监控

  8.1.1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危险源的监控方式主要是压力表、温度表等热工仪表、报警装置及信号等;安装有安全门以泄压的方式保证压力容器不超压;预防措施是:维护好设备、安全门、仪表及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按规程操作。

  8.1.2桥式起重机设备的监控方式主要是靠经常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主要措施:设备本身设置有安全装置,做好设备及安全装置的日常和定期维护。

  8.1.3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安全科对厂内起重设备等负安全监督责任;生产管理部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负技术监督责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维护单位对其负管理责任;针对特种设备,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2)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特种设备和监测设施的维护工作;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保证设备合法使用;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检验,保证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

  8.2 预警行动

  8.2.1I级预警:特种设备发生应急事件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及以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值1000万元以上;压力容器,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引起大型火灾,或向厂外蔓延;依靠公司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应急要求的突发事故;或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情形。

  8.2.2Ⅱ级预警:特种设备发生应急事件,无人员死亡、有人员重伤但3人以下;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值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引起中型火灾,牵涉到人员和物资疏散;桥式起重机械发生倒塌事故;其他现场值班人员依靠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应急要求的突发事故。

  8.2.3Ⅲ级预警:特种设备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未造成人员受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小型火情,现场可以控制。

  9 信息报告与处置

  9.1报告

  9.1.1任何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班长(电话:91)、值班领导(电话见值班表)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厂应急指挥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报告

  9.1.2达到II级预警时,值班领导和值长立即向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办公室报告,1小时内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安全科长)报告。

  9.1.3达到I级预警时,突发事件发生后,厂应急指挥部领导立即(20分钟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安全科长)报告,1小时内向高青县安监局及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9.1.4情况紧急时,突发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高青县安监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9.1.5信息报告在厂区范围主要通过办公室固定电话及手机;在厂外主要拨打对方手机。

  9.1.6如须向外应急求援,可拨打119、110、120等公共服务电话。

  9.2处置

  9.2.1对于由锅炉及主蒸汽、再热蒸汽管等发生爆炸或重大泄漏的突发事件

  (1)运行现场抢险组人员立即停炉,对事故设备进行系统隔离;

  (2)运行现场抢险组人员在事故区域设置隔离围栏和警示标志,做好抢修的安全隔离措施;

  (3)检修现场抢险组人员到现场处理设备缺陷,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9.2.2对于其他蒸汽系统压力容器等发生爆炸或泄漏,但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突发事件

  (1)运行现场抢险组人员立即做好系统隔离,对事故区域设置围栏隔离;

  (2)检修现场抢险组人员到现场处理设备缺陷,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9.2.3对于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导致火灾的突发事件

  (1)发现人员报警后,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等待消防队救援人员到场灭火。

  (2)运行抢险组实施现场火灾救援方案,消防队员开展火灾救援行动。

  (3)治安保卫组做好道路及人员隔离,组织人员疏散。

  9.2.4对于起重机械坍塌的突发事件

  (1)确认事故无进一步发展后进入现场检查。

  (2)一旦发现有人员伤亡,立即报警(市话120或110),并实施《生产现场作业伤害应急救护方案》组织抢救,医疗救护组协调组织。

  (3)检修抢险组检修人员到现场检修设备。

  (4)打电话119向消防中心报警,消防抢险组出动救援。

  9.2.5需要时,向厂应急指挥部报告,调动其他救援组待命或进入事故现场,也可向外求援(市话119、110报警或周围单位)。

  9.2.6应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拍照,以备事后分析和理赔留下证据。

  10  应急响应

  10.1 响应分级

  10.1.1 I级响应:对应于I级预警。

  10.1.2 Ⅱ级响应:对应于Ⅱ级预警。

  10.1.3 Ⅲ级响应:对应于Ⅲ级预警。

  10.2 响应程序

  (Ⅲ级响应)

  10.2.1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后,发现人立即向值长和值班领导报告,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10.2.2值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相关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有关处置方案,有关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主控室报到,听从值长调遣。

  10.2.3值长和值班领导向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厂安全直接责任人、安全科长)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Ⅱ级响应)

  10.2.4如达到Ⅱ级预警,值长和值班领导向厂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召集相关救援组人员到达现场,对尚未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援小组指派代理人;或做好待命状态和出击准备。

  10.2.5各应急救援组开展相应救援工作。

  (Ⅰ级响应)

  10.2.6如达到Ⅰ级预警,厂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在1小时内向高青县安监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10.2.7上级的指令,指挥部指挥各救援组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或做好待命状态和出击准备。

  10.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完毕,由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命令。

  10.4信息发布

  应急处置期间相关信息的发布原则、发布时限、发布部门和发布程序等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10.5后期处置

  10.5.1应急响应终止命令发布后,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就本次突发事件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后果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等事项。

  10.5.2善后处理组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10.5.3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应急能力评估,总结紧急应变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改进、完善《预案》的具体要求,并突出重点制定改进落实的措施。

  11 应急保障

  11.1应急队伍保障

  本预案的应急保障队伍与《XX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一致。

【篇六】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乐卸印⑾缙缶帧⒊墙ň帧⒐愕缇郑涣斓夹∽橄律璋旃 遥 旃 疑柙谙刂柿考际跫喽骄帧8魈刂稚璞甘褂玫ノ幌嘤Τ闪⑻刂稚璞甘鹿视贝 硇∽椋 斡胂殖∏老站仍 ぷ鳌K 行∽槌稍北匦氡V?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 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 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篇七】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篇八】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1.前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潜在错误隐患

  2.1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措施实施

  3.3.1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应急预案

  4.1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计划表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5.结束语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篇九】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湘市监办字(20_) 58号)和《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岳市监办字(20_) 7号)文件及县局文件精神要求,XXX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力量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我所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责任人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企业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履行好党员模范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所辖区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l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塔式起重机、大型起重机械、吊运熔融(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是经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4、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全面排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要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部分使用单位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_) 4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的整改范围把握不准、应整改未整改等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方式,督促使用单位准确界定需要整改的内容,按时完成整改。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4月23日-4月24日)
  在4月23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5日-5月19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于每月17日前上报当前监督检查情况。
  3、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5月22日)
  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要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篇十】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

  1、车辆驾驶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车辆、设备的检修和保养,提高车辆设备的完好率。

  2、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小组即赴现场处理和施救。

  3、车辆及设备在维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处安全应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5-10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援,同时向处主管领导报告。

  3.1车祸。车祸发生后,如果有人员受伤,首先应抢救伤员,第一时间拨打120或96399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告之具体位置,伤员情况及联系方式,并安排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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