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_需要哪些资料
大家知道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吗?职工辞职,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那么要怎么提取公积金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1、离职后,需要本人到原单位或者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原单位或公司开具一份又原单位或企业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
3、携带上述两份材料,并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行;
4、使用公积金的银行卡,在银行柜台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5、等待公积金到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辞职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5、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职工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这种情况下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提取公积金的事由比较多,不同情况需要的材料也不同,购房提取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