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5篇
市民作为城市发展与文明进步的能动力量,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和体现者,因而市民的素质决定了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希望大家喜欢!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篇1】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力争20__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民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行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同创共建的格局。
三、创建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重视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以“忠诚、廉洁、高效”为主题,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塑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二)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促进政务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单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权益。贯彻落实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及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重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市低保局、市殡管处、优抚科、救灾科、福利科)
(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城市社区、村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责任科室:基政科)
(五)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信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优抚科、福利科、民族科、宗教科)
(六)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科学处置突发灾害事件,群众对民政预防和处置灾害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85%。(责任科室:救灾科)
(七)“窗口”行业服务。“窗口”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民政事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完善投诉监督、新闻舆论、考评约束、违诺责任“四大保障体系”,确保承诺践诺。群众对服务满意度>85%。(责任单位:各区县民政局民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市殡管处、市救助站)
(八)加强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和弘扬铜川精神,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多途径、多举措培养干部职工的道德情感,获得道德体验,提升创建意识。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对本市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在单位院内等地设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知识栏。(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九)弘扬志愿精神。加强民政系统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动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民政系统干部人数比例的90%以上。积极参与实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民政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中开展“志愿服务创星级”活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影响大、公众受益面广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基政科)
四、阶段划分及实施步骤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分解任务(20__年9—10月)
1.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2.成立民政系统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对《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及任务分解表》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和完成任务时间表。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20__年11月—20__年3月)
1.根据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各单位、各科室单位责任,全力实施创建工作。
2.突出重点,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寻找薄弱环节,整改达标。
3.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开展自测自评。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提高完善(20__年4—8月)
1.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提高完善,限期达标。
2.组织对民政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创建工作和社会满意度。
3.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力度,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四阶段:自测自查,迎接验收(20__年9—12月)
1.再次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改进。
2.做好迎接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彭群才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创文工作,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任务。局属各单位也要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可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工程。要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监督”为要求,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安排和责任分工。要精心策划,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宣传手册》,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使干部职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使大家积极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同创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创建热潮。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局创文办要加大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通报反馈、考核奖惩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创建工作检查考评。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篇2】
自20__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__]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6)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篇3】
为进一步提高文明程度,强化集中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实行)》(益创文〔__〕1号)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
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
确保辖区楼群院落整体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户外非法广告、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强化健康教育和市民文明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院落等活动。规范户外广告,实施亮化、硬化、绿化工程,全面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文明城市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我园区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经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组长:谭正祥
副组长:高志荣、王超民、雷桂和、杨应武、金辉
薛兴华、曹建明、蔡文明、刘坤
成员:邹大可、曾世祥、李建明、游容初、段学文
瞿立夏、曹震、刘洋、叶安辉、李建华
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由段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瞿立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基础环境整治组。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龙岭城管执法大队、拆违大队、各社区。工作任务:一是负责辖区内卫生保洁、合理布局封闭式垃圾箱。二是对城市道路两侧的农村房屋和主干道两侧房屋的墙面进行整治。三是进一步抓好违章建筑整治。四是清理整顿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等。五是清理乱搭乱建现象和“破烂王”。
2、问卷调查组。责任单位:各社区。工作任务:社区居民和店铺商家问卷调查引导工作和组织工作。
3、志愿服务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建立机关、各社区志愿者组织;二是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人口总数比例10%;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模范作用。
4、法治环境宣传组。责任单位:综治办。工作任务: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5、创建活动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工会、团工委。工作任务:一是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市民素质教育;二是组织文体活动与维护文体设施,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党建、创文宣传活动,主题体现龙岭精神;三是做好文化管理;四是开展科学普及;六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宣传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和谐创建与创建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集中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跟踪报道各社区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及时了解创建的进度和创建成果。各社区要紧密结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开辟宣传专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龙岭工业集中区创建办公室要认真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按照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半年一小结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凡遇紧急、重大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对影响或延误创建工作并经市民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以下发《督办函》的形式交办给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与社区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主体。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或被市、区有关部门曝光及被下达《督办函》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社区,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集中区年度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严格追责;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将向市、区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给予相应处罚。
(五)突出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本社区的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场所要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上,要按照整齐、安全、美观的原则,大力度、经常性地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各社区要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进家入户谈心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激发市民共同参与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六)增强工作实效。对群众来信(电)来访反映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强烈的重点地段,从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立即着手组织人力,并积极协调城管、环卫等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市场摊区、建筑工地及城郊结合部的建设与管理。
(七)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信息整理,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向集中区创建办报送各阶段信息,以便集中区创建领导小组全面掌握情况,正确决策。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篇4】
为了积极响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进一步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水平,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根据《什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方案》〔什教发(20__)129号〕文件要求,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将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并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全体学生带动家长为共同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美丽的生活环境而努力,为什邡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献出一份力量。
二、活动时间
9月1日——11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
四、活动目的
(一)净化美化校园环境。进一步培养学生自觉养成文明礼貌用语、文明言行举止、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及校园秩序的良好习惯,创建文明校园。
(二)按照“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思路,以“小手牵大手”形式,在提升学生文明素养的同时,通过学生、学校来教育影响家庭,带动家庭成员做文明事,做文明人,营造和谐文明社会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广泛开展“校园环保小卫士”、“文明礼貌从我做起”、“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学生”等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塑造新时代文明形象,感召家长和群众。鼓励学生自觉承担劝导、督促家长和亲友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根据学校实际,开展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升旗仪式、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让学生在体验中接受教育,逐步形成崇尚礼仪、争做文明学生的良好风气,把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转变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三)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根据本校实际,拟定并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带回家,将环保、文明、和谐的理念传播到家庭,亲子互动,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倡议家长学习文明守则,改正不良习惯,号召家长在小手牵大手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子女的榜样,自觉改变日常生活中不文明和不卫生习惯,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四)写一份《家庭文明承诺书》。每个学生在家长的帮助下写一份主题为“讲文明、爱卫生”的家庭承诺书,家庭成员人人签名,对照完成,定期召开家庭会议进行总结。
(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1、每天为校园和家庭清洁做一件事。结合劳动教育,要求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个人卫生与仪表,保持教室卫生和校园的整洁;每天督促并帮助家人打扫卫生,自觉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并带入垃圾桶。亲子携手,逐渐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良好卫生习惯,保证居家环境的整洁。
2、每月为家庭和社区清洁做一件事。要求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主动参与居家大扫除活动;在家长的陪伴下每月走进社区,开展清洁卫生的公益活动,改善居家环境,保护美化家园。
3、践行美德,争做文明用餐好少年。要求学生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遵守用餐时间规定,自觉排队用餐,不在食堂或其他餐饮场所喧哗,拒绝随地吐痰等不文明陋习,杜绝浪费现象,争做“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营造文明、健康、环保、节约的就餐氛围。
4、定期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清洁学校周边环境,在校外十字路口开展“礼让斑马线”和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爱护环境卫生,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在丰富学校社会实践教育内容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发挥师生的引领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小手牵大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此项活动高质量开展。
(二)加大宣传表彰力度。通过升旗仪式、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好人好事进行表彰通报,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进行曝光,激励师生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
(三)整理报送材料。办公室负责将相关工作信息、工作简报及时上报教育股,并于11月底上报活动总结材料。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通用【篇5】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物业管理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灌办发〔20__〕40号)文件精神,构建文明、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居住小区创文工作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县物业小区管理整体升级、全面达标,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高质量助推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小区基础管理、物业合同履行和小区治理等工作情况。重点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物业小区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营造、“小广告”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居住环境文明素质提升等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物业小区居住干净整洁、道路平整通畅、面貌井然有序、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三、考核范围
在县住建局备案管理的92个居住小区。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中定期考核占70,满意度测评占30。
(二)日常定期考核执行标准。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定期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每个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年度考核采取物业管理协会考评、考核小组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协会考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50%、测评机构满意度测评占30、居民有效投诉率和投诉件整改率占10%。年度考核排名以全年四个季度分数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列。
县考核小组、物业管理协会和测评机构分别依照本文件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小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测评,考核标准按年度工作要求可另行修订。
1、考核设A、B、C、D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70—84分的为B级;综合评分在60—69分的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县住建局实行流动红、黄旗制度,对季度考核得分后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黄旗警告,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递交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季度考核得分前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红旗表彰,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2、考核中发现住宅小区管理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由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发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不得评为A级。
①装修管理严重失控;
②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③影响各类创建活动;
④发生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4、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为D级。
①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②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等行为;
③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对考核资料进行存档管理,物业小区考核结果在全社会予以通报。
五、结果运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优秀住宅小区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征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由县住建局择优推荐参与连云港市优秀住宅小区的评比;对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可在县内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给予3分加分奖励,同一物业公司的不同住宅小区项目可以累计加分。考核加分在新的项目中标后不再计算,考核加分奖励期间不超过2年。
(二)年度综合考核为C级的住宅小区。给予3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
(三)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给予6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物业服务企业有1个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3分;有2个以上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分予以累计。考核扣分起止期间1年。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四)年度考核奖励。取前25名物业小区分别对应的物业公司,在年终物业考核总结大会上由县住建局对物业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取得灌南县内物业选聘优先推荐资格。总结大会将邀请县级媒体予以报道,增加获奖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小区5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金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金牌经理奖项。
2、二等奖小区8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银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银牌经理奖项。
3、三等奖小区12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铜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铜牌经理奖项。
根据奖项设置,分别给予物业公司和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创新创优奖励
1、省市示范小区。被评为省级示范小区、省级宜居小区和市级示范项目小区。
2、红色物业小区。被评为省、市级红色物业小区。
3、创文工作奖励。根据本文件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和县创文办考评等次,在综合评分中位列前10名的物业小区。被上级部门表彰的以上物业小区,县住建局分别给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产处、物管科相关同志为成员,邀请县相关部门同志参与组成的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住建局物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小组成员要按照创建标准,分片区、分小区点面结合进行考核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办,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解。按照“全员参与、督查推进、长效管理、分工明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居住小区创文“五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居住小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逐级落实推进,将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各督查推进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序时进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灌办发〔20__〕21号)部署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下决心、动真碰硬,快节奏推进、超常规突破,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办法,扎实抓好居住小区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等督查机制,及时协调、现场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并进行跟踪再督查,确保每个问题限期解决到位。设立曝光台,对态度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到位,坚决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七、附则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