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的注意事项范文
XX在某公司干得不顺,愤而摔门,留下一句:“老子不干了!”就擅自离岗扬长而去,至今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然后的日子,在朋友圈里历数前上司的种种“劣迹”及自己炒“老板”鱿鱼时的扬眉吐气。
我觉得这样深感不妥。在现代职业生涯中,被老板炒鱿鱼和炒老板鱿鱼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千万不要以为再也不用看过去老板的脸色就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那样就太幼稚了。每个人都应当忠诚于自己的选择,即使合同到期,若想重新选择单位,也应提前与部门或公司领导打招呼,这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再说,今天的辞职正是明天谋求新职的开端,只有多多从自身找找原因,总结一下得失对错,对今后的职业生涯才会有所帮助。如果为泄一时之愤,走时与原先单位里的上司或是同事弄僵,可能会影响你的职业声誉,下一任老板说不定也会拒而远之。
人与人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不管因何种原因辞职,辞职时都不妨找领导坦诚地谈一次,先在感情上进行沟通,对领导和其他同志所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让他们感到你的尊重和真诚,从而包容你的离开。在现代竞争社会里,丰富的个人社会关系有助于你的事业发展,应该珍惜这一份宝贵财富,无论是现在和将来都会有所帮助。
从个人的角度看,任何一种选择都包含责任的成分,包含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它并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而是一种社会性行为,即对个人和社会都要承担相应责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既是条件又是程序。劳动者书面提出申请后,应当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十日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若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后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应讲究理性和遵诺守信,一切活动都按规则进行。认为是市场经济就可以为所欲为,绝对是认识上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