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
有关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6篇
无论是推广产品、宣传服务还是展示企业形象,宣传稿都是不可或缺的宣传方式。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希望你喜欢。
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篇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于青少年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这需要青年学生能够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处理好三对关系。
首先是民主与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是民主的体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民主的保障,我国宪法法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民主意识是基础,只有树立了当作家主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才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法律意识是保障,只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地维护和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和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最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是多种多样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既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也是公民爱法、护法、守法的表现。
如果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法律我们还能发现:法是法则,律是规律,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对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律敬畏与遵从,这应该是我们崇尚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本源。
让人欣慰的是:省锡中就是一片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法律意识的沃土:“省锡中模拟城市”的建设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参与民主实践、体现法理精神的现实途径;省锡中的班级文化中时时闪耀着民主、爱国的光辉,省锡中的老师们就是一群倡导民主、尊重孩子、依法从教的好老师……
我们相信,省锡中的优秀学子们一定能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伟大中国梦。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篇2)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校召开法制教育大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体现了学校领导对我们下一代的关心,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学校法制辅导员茹彩军同志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对同学们的几点要求。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今天会议的重要性,大家要从个人成长和祖国将来的高度来认识。
二是对在座各位的要求。
各位老师、政法部门同志,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要养子女,古人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大家关心青少年健康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和谐有序的环境。老师的工作我不再强调,我只代表镇党委、政府郑重承诺,将调动一切力量,依法打击青少年当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学生中有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帮助、教育、挽救措施,对学生当中存在的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结伙打架等违法犯罪严打重处,绝不姑息手软。
同学们,我的讲话主要针对各位学生,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也希望学校把这样的活动形成制度,定期开展,不断创新方法,创新载体,使我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轰轰烈烈、扎扎实实,起到实效。
谢谢大家!
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篇3)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同学们,上网就像步入社会,你可以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学到有益自己身心健康成长的东西,学到课本里没有学不到的东西,在这里你可以得到世界上成千上万的网友的帮助。但在这里也可能受到一些内容不健康的网站的影响,思想受到的侵害,也有可能做出犯法的事。为此,请大家熟记以下上网安全守则:
1、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电话号码和相片等,在网上告诉其他人。
2、如果看到不文明的信息或图片,应立即告知父母。
3、进入聊天室前要告知父母。必要时由父母确认该聊天室是否适合学生使用。不要在各个聊天室之间“串门”。在聊天室中,如果发现有人发表不正确的言论,应立即离开,自己也不要在聊天室散布没有根据或不负责任的言论。
4、不要在聊天室或bbs上散布对别人有攻击性的言论,也不要传播或转贴他人的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
5、尽可能不要在网上论坛,网上公告栏、聊天室上公布自己的e-mail地址。如果有多个e-mail信箱,要尽可能设置不同的密码,未经父母同意,不和任何网上认识的人见面。如果确定要与网友见面,必须在父母的同意和护送下,或与可信任的同学、朋友一起在公共场所进行。
7、如果收到垃圾邮件(不明来历的邮件),应立即删除。包括主题为问候、发奖一类的邮件。若有疑问,立刻请教父母、老师如何处理。
8、如遇到网上有人伤害自己,应及时告诉父母或老师。
9、根据与父母的约定,适当控制上网时间,一般每次不要超过1小时,每天不超过3小时。
上网要注意安全,如果不加防范,网络的危害并不小,以下几方面应当引起同学们的足够重视。
一、网上娱乐谨防过度。
二、网上交友谨防受骗。
三、对网上内容要有取舍,自动远离发布不良信息的网站。
四、网上逗留谨防“毒黑”。也就是要防范病毒侵扰和黑客攻击,不要随便下载不知名网站的程序和附件。
最后,我们一起来学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谢谢大家!
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篇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周围的车辆越来越多,我们即充分享受着现代交通带来的便利和快捷,同时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意外事故的第一大杀手,中国目前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在300人左右。我国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青少年被无情的车祸夺去了生命或造成了终生残疾,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对道路交通法规知道得太少,自我防范意识较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造成的。
同学们,老师们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大家务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针对我们学校的情况我给大家提一些建议:
我校是一所走读学校,上学放学骑自行车的人比较多,而且学校附近工厂也不少,我们的放学时间也是工厂的下班时间,所以请骑自行车的同学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要经常检查刹车;
2、在过马路时,要一慢二看,不闯红灯,不随意横过马路;
3、靠右走,主动避让机动车辆;
4、不骑车带人,不逆向行驶,不超速行驶。
5、进出校门自觉下车推行,不与同学碰撞,不拥挤,守秩序。
6、绝对不赶时髦,骑“死飞”单车;
7、绝对不能几台单车并排骑行;
8、骑车时不能几个同学有说有笑,注意力不集中;
也有一部分同学家离学校比较远,需要乘坐公共汽车,也请乘车的同学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预算好上学时间,多预留一点等车时间,绝对不要因时间太紧而追车;
2、在站点乘车时应自觉排队,不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能把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4、下车后应等车离开再穿越马路。
步行上学的同学也应该注意:放学路上并排走不超过2人,遇行驶的车辆要主动避让,不在马路上疯打嬉戏,不要乘坐无牌无照、非营业性车辆。
另外我们学校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开车上下班的,而我校的停车位比较零散,也大多位于同学们的活动区域,所以请老师进入校园时一定要低速慢行,绝对不要把油门当刹车,我们可“伤不起呀”,也请同学们注意避让。
同学们,车祸是可怕的,常言道:“车祸猛于虎”,这句话便是提醒我们行走要当心,不因逞一时之快,酿成终身的遗憾。为了你,为了他,为了大家,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愿我们每天高高兴兴来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去!
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为大家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110宣传日启动仪式讲话稿(篇6)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