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含义
协议又称协议书,它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为了统一计划、分工负责、协同一致地完成某一共同议定的事项而签订的一种契约性文书。
协议书与合同具有相同的功能,但在使用中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其区别主要是:
1。协议书的内容比较原则、单纯,往往是共同协商的原则性意见;而合同内容具体、详细,各方面的问题全面周到。
2。协议书的适用范围广泛,可以是共同商定的各方面的事务;而合同主要是经济关系方面的事项。
3。合同一次性生效,而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就有关具体问题还需要签订合同加以补充、完善。
作用
协议作为契约的一种,将双方经过洽谈商定的有关事项记载下来,作为检查信用的凭证,一经订立,对签订各方具有约束作用。
它确定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各执一张,作为凭据,互相监督、互相牵制,以保证合作的正常进行。
内容
协议的内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时原则一些,有时相对具体一些,但基本内容主要是:
1。协议事项。在合同中协议事项称为标的,即双方当事人要求实现的结果,共同指向的事物。如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协议事项同样是指这些内容。
2。数量、质量、价金等。
3。协议要求与违约责任。
结构
协议的结构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
1。标题。一般按协议事项的性质写出名称。
2。称谓。要写明签订协议的双方(或多方)单位名称和代表人姓名。为了行文方便,习惯上规定一方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如有第三方,可简称为丙方。在协议中不能用我方、你方、他方作为代称。
3。正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开头。开头主要写明双方签订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双方”信守” 的表态。二是协议的主要条款,一般分条列项具体说明。
4。结尾。结尾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署名,二是签订协议的日期;三是附项,即附加的有关材料予以注明,最后还要写清双方的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电报挂号等。
撰写
由于协议是一种契约活动,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协议为名进行违法活动。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必须是出于当事人的真正自愿,在双方自由表达意志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而达成协议。同时要体现协作的精神,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