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应知应会基本知识
1.“放管服”改革:“放”是简政放权,指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消减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力。“管”是放管结合,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是优化服务,指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3.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4.权责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
5.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6.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营改增: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8.内部审批: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是仅面对其他机关或者面对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而不面对社会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9.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县(市)一本规划,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便于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1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部门在进行市场行为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11.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12.红顶中介:是一种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行政审批权红利。
13.减证便民: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的原则,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进行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
14.先照后证: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创业者只需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15.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发放的多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16.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7.事中事后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环节,理清市场监管责任,完善协调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8.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依据“互联网+”模式,以受审分离为标准,努力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统一受理、后台综合审批、信息全流程网上传递,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事”。
19.并联审批: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
20.5A政务服务模式:“5A”是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五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组合,代表着全体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21.两集中两到位: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22.“AB”岗制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工作岗位均设A、B两个岗位。A岗位人员因故离岗时,B岗人员及时顶替,确保窗口不出现缺岗问题,不影响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
2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期限、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24.第三方评估机制:以项目委托方式,对营商环境建设建立评价体系,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专家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优势,对营商环境进行年度评估,客观评价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提高改进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5.容缺受理:指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事项中如非主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先受理该申请事项,并进入审查程序,在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简而言之,就是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允许一边补充材料,一边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