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中山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约30分钟,博士论文约40-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已获得相应学位)提问,申请人答辩(30-60分钟)。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5、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
⑴导师介绍申请人情况,介绍完毕后离开会场。介绍内容可包括申请人的简历、思想品德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
⑵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⑶委员讨论,形成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填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对于未获得通过的论文,是否允许修改后重新答辩作再次无记名投票。
6、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成绩不公布)。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特别提示:
1、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记录纸不够用时,第二页复印或网上下载都有效。
2、请到会的答辩委员在论文扉页上签名。
3、请主席在有关表格上签名。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答辩申请书》、《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表》、表决票、论文等有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答辩会表决票由各单位主管研究生部门保存(三年后自行处理),其它材料统一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通过授学位的人员的上述材料由有学院、医院保存(三年后自行处理)。
外语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1.申请人把事先准备好的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学位论文扉页1份交给答辩秘书,答辩过后立即向秘书取回扉页。
2.申请人答辩后至少复印6份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扉页,扉页复印件用于装订最后上交版本的6本论文,扉页原件上交学院211室存入个人档案袋。
3.申请人个人陈述时间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约10-15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约20-4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需提供PPT演示。
4.采用即问即答方式,通常答辩委员会成员所提的问题与申请人的研究有关,尤其与申请人学位论文的缺点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用外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如用外文撰写,则用外文答辩,如用中文撰写,则用中文答辩。
5.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周内来学院把《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的信息输入学位系统。
6.答辩秘书通常在申请人入场答辩时就把申请人交给他的论文扉页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申请人答辩结束离场时当场把签了名的扉页还给申请人。
7.答辩秘书要在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或离场前请他们在《学位论文答辩表》的有关栏目上签名,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在“论文答辩决议”处签名。
8、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在1-2天内将整理好的《学位论文答辩表》、《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9、答辩秘书答辩结束后,还要把学位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输入电脑word文档,并在1-2天内把其电子版发到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指定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