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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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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02 15:25:4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商铺装修合同书(通用20篇)

商铺装修合同书1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层_______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______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__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号_______层_______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

  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_______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商铺装修合同书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数

  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一次: %

  元

  大写:

  第二次: %

  元

  大写:

  第三次: %

  元

  大写:

  第四次: %

  元

  大写:

  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商铺装修合同书3

  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 乙方: 号商铺租户 (合法租赁人)

  为加强对商业街商铺装修工程的管理,保障商铺房屋结构及消防安全,保持商业街美观的整体形象和良好的经营秩序,维护业主单位及人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业街临时管理规约》等有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装修管理规定

  乙方在进行装修活动时,应自觉遵守以下装修管理规定:

  (一)乙方承诺遵守《商业街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管理规定;

  (二)乙方选择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进行装修活动前,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及竣工时间,申报资料中应附有详细的装修施工方案及图纸。

  (四)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禁止有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打孔、开门窗或拆除连接露台、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室内地面最大荷载不应超过 / 平方米。

  4.擅自改动配电、消防、安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屋面、露台、厕所、外墙等有防水要求区域的防水层。

  6.擅自改动共用上、下水管线,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其配套设施。

  8.擅自改动或损坏集中供冷供热系统的配套设施设备,致使系统渗漏或影响其正常运行。

  9.擅自改动、遮盖、阻挡消防设施设备;装修活动中使用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背商业街商铺的外立面整体风格的装修要求。

  11.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进行装修活动。

  12.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乙方应委托本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验收。

  (六)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商业街的有关管理规定,保证商业街的整体美观及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七)装修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区域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48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八)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十)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的监管和巡查。

  (十一)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乙方不得随意延长装修时间。

  (十二)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禁止有下列行为: l.装修材料占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装修垃圾未袋装堆放在指定区域。未及时进行清运。

  2.将装修垃圾、水泥、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影响到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生活,或造成业主及其他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擅自在商铺外休闲坪、天台、通道等公共场所进行加工作业。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搭接公用水、用电,非法动用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用水。

  7. 在辖区内吵架、斗殴、赌博、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8、未经有关部门同意,装修施工单位利用施工方便在本商业街区域内悬挂、设置各种类型广告条幅、宣传资料等。

  (十三)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十四)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十五)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行袋装。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向窗外、阳台外、通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十六)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十七)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和报告甲方。

  (十八)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十九)装修完毕,乙方向政府及业主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装修验收申请,对不合格的装修项目积极整改到位。

  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费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费用,详见下表。

  说明:

  1.办理装修手续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及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

  2.经有关单位及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无违约装修,未对业主单位、毗邻业户及商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经过三个月的使用后,乙方凭有关收据到甲方办理装修押金退回手续。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进行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装修协议对商铺房屋本体或附属、共用设施设备、公共部位造成损坏或破坏,甲方方有权扣除装修押金并限期乙方整改、恢复原样,造成本物业业主、其他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乙方租赁的商铺如果附有阳台、露台,在对阳台、露台进行装修前应向业主单位装修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在阳台、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装修押金并限期乙方整改并恢复原样。造成本物业业主、其他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四、其他责任

  (一)乙方租赁人与装修施工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乙方租赁人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甲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二)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五、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书附件五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二)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乙方代表人(签章): 日期:

商铺装修合同书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7.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感,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支付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二至五天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增加工程项目款支付方式,当签订项目变更表时候,一次性支付增加工程项目价格100%2、工程保修期两年。

  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商铺装修合同书5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乙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装修合同书6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为统一和提高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贰万元(20000.00)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公司 乙方:----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20--年 3月 20日 200-- 年 3月 20日

商铺装修合同书7

  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

  乙方

商铺装修合同书8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价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合同签定后金额:大写:____________第一次付款: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______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其余款:______元。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______%。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______%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装修合同书9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 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 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 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装修合同书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修商铺

  乙方为有装修资质的公司或者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 装修施工地点: 市 路 号 楼层 室。

  3. 住房结构:

  4. 装修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6. 总工程款:(大写)

  7.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乙方采购的材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由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的价款赔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产品的,应按提供价款赔偿甲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定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

  三、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已材料清单为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同意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标准。、

  2. 本工程质量赢按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用。

  四、关于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 元;水电完成甲方支付 元,瓦工结束甲方支付 元。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得付清甲方支付 元。

  五、其它

  (一)甲方工作

  1. 甲方应该开工前向乙方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出部分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事项。

  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部位操作以及产生的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二)乙方工作

  1. 乙方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原有房屋主体。

  3.乙在其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责任,保修期自本合同竣工之日起 月。

  六、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或者中途停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没停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预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违约金。

  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等物品。,如损坏应照价赔偿。

  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者事故由甲方全权负担。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产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

  七、 纠纷处理方式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者请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协调解决或协商、协调解决不成时,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为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持合同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装修合同书11

  装饰装修单位: 幢 号,业主/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商铺装修合同书12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通过邀请招标,乙方获万达广场(建华大街与槐中路路西一百米路南)GX男人帮一、二层商铺装饰工程承包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装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万达广场GX男人帮;

  建设地点:建华大街与槐中路交叉口路西一百米路南。

  第二条 工程范围:

  1、一层二层商铺装修工程及电气工程:包括顶面、地面、墙面、柜台;

  2、甲方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3、甲方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包括质检部门验收、消防验收、环保测试等,协助办理消防验收;4、垃圾清运。

  第三条 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04月 15 日工程竣工日期:20xx 年04月30日。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文本 石家庄市宝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万达广场GX男人帮一、二层商铺装修工程施工图”。

  第五条 工程造价

  5.1。如设计图纸没有发生改变及甲方选用材料没有发生改变,则上述价格就是预算价。如图纸发生改变或甲方选用材料发生改变,则改变部分按调整后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结算。

  5.2工程结算办法:

  5.2.1结算中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按投标单价结算;除设计变更外,总价不予调整。主材更换的只补材差。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合同签订之日

  合同签订后开工后当日,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预计21000元,按施工进度计算工程进度完成到30%时甲方需再次支付总价款的30%,预计21000元,按施工进度计算工程工程进度完成到60%时甲方需支付总价款的35%,预计24500元,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预计3500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6.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投标时提供的主要工程样板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确保达到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应以优良工程为目标控制本工程的质量;

  7.2乙方应按照合同原则进行质量控制。

  7.3工程经验收后,自本合同所约定的竣工日期之日起一年以内属保修期,保修期内甲方在任何时间内发现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有缺陷,均可要求乙方立即修复。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修复的通知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免费修复,特急情况,需在当天到达,否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上述条款未涉及的工程质量和保修条件等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八条 承包方式及管理方式

  8.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由乙方承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确保施工工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9.2负责对乙方报送的设计变更签证及其他必须的签证进行审批;

  9.3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相关文件进行审批;

  9.4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

  9.5派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处理工程进行过程发生的相关问题;

  9.6负责工程量及付款申请的审批;

  9.7负责组织协调承包方与总包单位的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0.1派驻经验丰富的负责人作为乙方的全权代表常驻工地,负责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宜。

  10.2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保质完工并交付使用;

  10.3按有关规定整理提交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0.4负责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防止其所属员工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2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5天次日起,每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各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甲方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甲方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装修合同书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即由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有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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