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精选8篇)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1
一、外协加工试产流程图
二、目的
明确新产品试产所涉及到的环节以及各环节的职责,确保试产工作顺畅开展。
及时解决试产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促成新产品顺利量产
三、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协加工试产产品。
四、职责
技术部:主导跟踪试产全过程,负责在各个监控点召集评审会议,跟踪评审结论,保障试产的顺利完成。
1、试产前:与外协厂商共同完成测试夹具、仪器设备的配备,准备各项工艺文件的配置。
2、试产中:过程跟进、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异常问题。
3、试产后:跟进异常问题(含设计、制程、操作等)的处理;输出试产报告,组织召开试
产总结会;审核外协厂商的作业指导书、流程的拟订。
设计部:
1试产前:提供、贴片位号图、原理图、装配图、工艺图、表、功能配置资料、样机、测试项目及指标。对物料状况进行全面评审;发放产品资料;提供产品最新样机给技术部。
2试产中:主导负责功能性故障基板及裸机的全过程的分析处理(工程部和修理工协助);对涉及产品设计问题的临时处理办法、改进方案、永久放行的问题点给出明确处理意见。
3试产后:试产报告输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遗留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完成日期外协厂商:
试产前:由技术部确认完成贴片程序的编制和钢网准备。
试产中:及时记录并解决贴片中的异常问题。
试产后:将所有异常问题点汇总至技术部,质量部及设计部部。
组装与包装车间:试产的执行与配合,试产问题反馈技术部,质量部及设计部。
采购部:
试产前:将需要外发给外协厂商的材料全部购买齐备。
物料部:
1试产前:将所需外发的材料全部点齐。
并提起发送给外协厂商,并与外协厂清点确认。
并与外协厂填写物料发放记录表。
2试产后:外协厂清点确认剩余材料填写物料回收记录表,并运回公司内。
同时计算物料损耗并填写试产物料损耗单,报告给技术部。
质量部:
1试产材料的检验合格并入库。
2试产产品的检验、判定,配合开发共同制定检验标准。
生管部:
确认物料状况,并与外协厂商确认试产日程。
五、流程运作描述
试产前:
1设计部,与确定试产日期,试产日期确认后,各部门应以计划的日程为目标,完成
相关准备工作。
2设计部在试产前组织技术、品管、生产部门召开质量评审会议,通报产品情况,对产品
中的一些问题点和产品功能特性及要求加以说明。
3技术部和质量部组织外协厂商对产品的可制造性进行评估。
并协助外协厂商的治具准备。
4开发部提供产品资料给,提供产品原理图和工程样机给技术部。
5负责新产品物料情况(包括包装、线材、配件、专用物料等)。
试产物料必须经
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
试产中:
1设计、技术、质量部门应安排专人现场跟踪试产过程,并按试产报告模板对异常问题做
好记录。
2生产线的排拉及具体操作方法由技术部与外协厂商进行协商并现场指导。
3在执行过程中设计部应指导生产重点工位操作注意事项、重要工艺控制等事宜。
4技术部全程跟线,及时协调解决试产线异常问题。
5技术部在试产完成后一周内与外协厂商协商输出正式的生产流程图。
6质量部严格按标准对试产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表中。
试产后:
1质量、设计、外协厂商应将试产过程中所记录的各种质量检测结果和维修数据在试产结
束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技术部汇总。
2试产完的合格资料由文控归档。
3试产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技术部输出试产报告并召集设计,质量,生管,生产系统各
部门召开总结会,分析试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点,明确改进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
4质量部,在试产后的1-2周召开一次试产问题解决进度会议,确认各部门问题解决进度,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每次会议对试产是否通过进行表决。
并做会议记录邮件发送各部门负责者人。
5再次试产前,设计召开会议确认试产报告中的问题点是否全部解决,并对是否可以进行下次试产进行表决。
备注:
试产是否通过,需各部门负责人员,集体表决。
如有一方在合理情况下对试产结果进行否决,则试产为不通过,下次试产延迟进行。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2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
承接单位: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并提供签订如下合同:
1设备内容
名称:。
数量:。
单台(套)具体配置:见合同附件一《单台(套)设备配置清单》。
2技术要求
见合同附件二《技术协议书》或图纸。
(注:技术协议书主要负责解释产品的战技指标、特殊过程质量要求、普通质量保证条款、技术文件资料要求、检测要求,以及乙方需要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各种技术内容。
技术协议书必须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
3研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可根据要求拟定)
31乙方技术设计应严格依据《技术协议书》进行;
32合同签订个月内由乙方组织有甲方、最终用户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详细设计(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会(可指定会议必须的文件如:设计报告、图纸、质量保证大纲、可靠性设计及可维修性大纲等),评审通过后方可转入生产阶段;
33生产过程中,乙方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生产情况简报,甲方可根据情况派出监造人员,乙方应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食、宿、车辆等)。
4质量保证条款
41该项目的研制过程按乙方的质保体系运行,甲方进行监督;
42乙方应根据1406-20__《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要求》编制该产品质量保证大纲,并确保其持续有效地贯彻实施;
43乙方应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研制生产过程中应对零部件、元器件、关键件、重要件及关键工序进行有效控制;
44乙方应严格执行元器件、原材料的入所(厂)检验制度,确保采购的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乙方应严格技术状态管理,技术状态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文、图、物的一致性;
46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按合同各阶段要求及时间向甲方通报研制生产情况;
4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要外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等完整资料;
48特殊过程控制请乙方按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52条款要求进行确认并提供确认记录,确认结果须经甲方同意,然后乙方按规定的人员、生产设备、过程参数、操作程序、工作环境等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必须保留加工过程的所有文件被甲方查验(过程卡、流程卡、检验记录、质量跟踪卡等)。
5研制生产周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完成研制生产工作。
(注:可写明具体日期,如: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出厂(所)验收
61验收条件
出厂(所)验收前,由乙方依据技术协议拟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测,具备出厂(所)条件后通知甲方(如果最终用户需要参与验收的需加说明),由乙方组织出厂(所)验收活动并负责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62验收
(1)乙方在验收开始前必须提供厂(所)内检测细则及检测结果供甲方(和最终用户)审查是否具备出厂(所)检测验收条件;
(2)甲方(和最终用户)审查认为具备出厂(所)检测验收条件后,由甲、乙方(和最终用户)依据技术协议拟定检测项目和检测验收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测验收。
(3)甲方(和最终用户)检测验收合格后,必要时经过产品质量评审,方可出厂(所)。
7运输与移交
71运输: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至甲方,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72移交:设备运至甲方后,与甲方进行全系统调试,甲方组织检测,合格后方可移交。
8保修及服务要求
81从设备移交之日起保修期年;
82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产品质量所引起的问题;
83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9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付款额度
91设备总价款:人民币万元整。
9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93付款额度:
合同签订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设计方案评审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乙方交付符合技术协议的产品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设备交付最终用户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设备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10合同变更
10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照民法典定义执行或特别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102对于非不可抗力的事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更改合同条款,若确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11合同奖惩
111按合同要求完成不予奖惩;
112乙方未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完成,按下列情况每一单项罚款累计,累计罚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1)未按期完成,罚款额度为:延期月数(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乘以合同总额的1%;
(2)未按技术协议要求完成一般战技指标及功能要求,罚款额度为:未完成指标(功能)
数乘以合同总额的1%;
(3)未按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关键战技指标及功能一项以上,拒收产品,乙方除返还甲方全部合同款外,追加罚款额度为:合同总额的30%。
12成果共享与保密要求(可根据要求拟定)
本合同研究成果为甲方独享,乙方必须提供研究成果的所有图纸、资料及相关背景资料以供甲方进一步开发使用,乙方有对成果技术及相关资料保密的义务。
13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3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
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4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议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4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4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力。
1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委托单位:
承接单位: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3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模具的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第六条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1、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有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见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另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7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
承接单位: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并提供签订如下合同:
1设备内容
名称:。
数量:。
单台(套)具体配置:见合同附件一《单台(套)设备配置清单》。
2技术要求
见合同附件二《技术协议书》或图纸。
(注:技术协议书主要负责解释产品的战技指标、特殊过程质量要求、普通质量保证条款、技术文件资料要求、检测要求,以及乙方需要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各种技术内容。
技术协议书必须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
3研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可根据要求拟定)
31乙方技术设计应严格依据《技术协议书》进行;
32合同签订个月内由乙方组织有甲方、最终用户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详细设计(工程设计)方案评审会(可指定会议必须的文件如:设计报告、图纸、质量保证大纲、可靠性设计及可维修性大纲等),评审通过后方可转入生产阶段;
33生产过程中,乙方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生产情况简报,甲方可根据情况派出监造人员,乙方应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食、宿、车辆等)。
4质量保证条款
41该项目的研制过程按乙方的质保体系运行,甲方进行监督;
42乙方应根据1406-20__《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要求》编制该产品质量保证大纲,并确保其持续有效地贯彻实施;
43乙方应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研制生产过程中应对零部件、元器件、关键件、重要件及关键工序进行有效控制;
44乙方应严格执行元器件、原材料的入所(厂)检验制度,确保采购的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乙方应严格技术状态管理,技术状态变更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文、图、物的一致性;
46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按合同各阶段要求及时间向甲方通报研制生产情况;
4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要外购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明文件等完整资料;
48特殊过程控制请乙方按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52条款要求进行确认并提供确认记录,确认结果须经甲方同意,然后乙方按规定的人员、生产设备、过程参数、操作程序、工作环境等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必须保留加工过程的所有文件被甲方查验(过程卡、流程卡、检验记录、质量跟踪卡等)。
5研制生产周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完成研制生产工作。
(注:可写明具体日期,如: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出厂(所)验收
61验收条件
出厂(所)验收前,由乙方依据技术协议拟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测,具备出厂(所)条件后通知甲方(如果最终用户需要参与验收的需加说明),由乙方组织出厂(所)验收活动并负责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62验收
(1)乙方在验收开始前必须提供厂(所)内检测细则及检测结果供甲方(和最终用户)审查是否具备出厂(所)检测验收条件;
(2)甲方(和最终用户)审查认为具备出厂(所)检测验收条件后,由甲、乙方(和最终用户)依据技术协议拟定检测项目和检测验收方法,对设备进行检测验收。
(3)甲方(和最终用户)检测验收合格后,必要时经过产品质量评审,方可出厂(所)。
7运输与移交
71运输: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至甲方,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72移交:设备运至甲方后,与甲方进行全系统调试,甲方组织检测,合格后方可移交。
8保修及服务要求
81从设备移交之日起保修期年;
82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产品质量所引起的问题;
83设备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9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付款额度
91设备总价款:人民币万元整。
9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93付款额度:
合同签订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设计方案评审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乙方交付符合技术协议的产品后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设备交付最终用户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设备保修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10合同变更
10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照民法典定义执行或特别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
102对于非不可抗力的事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更改合同条款,若确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11合同奖惩
111按合同要求完成不予奖惩;
112乙方未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要求完成,按下列情况每一单项罚款累计,累计罚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
(1)未按期完成,罚款额度为:延期月数(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乘以合同总额的 %;
(2)未按技术协议要求完成一般战技指标及功能要求,罚款额度为:未完成指标(功能)
数乘以合同总额的1%;
(3)未按技术协议要求完成关键战技指标及功能一项以上,拒收产品,乙方除返还甲方全部合同款外,追加罚款额度为:合同总额的 %。
12成果共享与保密要求(可根据要求拟定)
本合同研究成果为甲方独享,乙方必须提供研究成果的所有图纸、资料及相关背景资料以供甲方进一步开发使用,乙方有对成果技术及相关资料保密的义务。
13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3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
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4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议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4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4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力。
1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试产协议书8
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加工类别:年乙方:乙方代表签章:月日
编号:甲方:甲方代表签章: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外协加工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加工,针对此加工合同提出技术要求如下:
一、产品工艺要求
1、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所应达到的质量标准详见加工合同附件《质量协议》以及本协议规定的产品技术规格,以上附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有效。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对产品应达到的工艺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合理修改和调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施工艺控制,并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采取相应的工艺改善措施。
为确保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甲方代表将有权对产品进行品质检验。
但甲方加强对产品的验收,并不能减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3、委托加工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治具由甲方负责提供,资料包括:编程坐标文件、电子一份,纸质受控单一份。
治具包括:锡膏钢网一张。
乙方签收甲方资料和治具后须按保密协议进行管理,并在加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返还或销毁。
治具如被乙方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采用有铅工艺加工,焊锡类型为6337,锡粉的颗粒应与加工的产品元件大小相适应。
5、焊接基本要求。
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6、焊点要求。
甲方的产品属于高集成度家电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
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7、外观要求。
加工后的产品应整洁干净,电路板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二、材料保管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1、甲方交付乙方的产品材料,由乙方按材料保存要求进行妥善保管。
尤其是各类静电敏感元件、类潮湿敏感器件,必须严格按照包装要求进行保存和使用。
确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失效,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元器件不做性能指标检测,按照材料包装所示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元器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如不符合的要求由甲方负责联系供应商整改或书面回复提出处理意见。
3、由甲方按贴片物料废损比例免费提供贴片加工物料给乙方,物料废损比例超出规定时直接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贴片物料废损比例为:0603封装贴片电阻、贴片电容、贴片电感、贴片磁珠、贴片排阻、贴片二、三极管按为3‰;0402封装贴片电阻、贴片电容、贴片电感、贴片磁珠、贴片排阻、贴片二、三极管按为3‰;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失效(器件失效大于3‰)的问题,应及时停线查找原因,必要时书面报甲方协助调查失效原因。
对于小于3‰的器件失效,乙方可自行使用甲方提供的3‰备料进行生产,失效器件判断由甲乙双方方共同判定,对于由乙方造成的零部件器件失效,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生产过程技术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相关文件(表、产品技术通知、丝印图、样机)以及生产材料进行生产;由于设计、生产材料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2、加工过程管控。
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
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
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
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3、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确保加工过程合理受控。并保留为达到工艺管控和质量目标所产生的生产记录表单,便于甲方查阅。生产时现场的环境记录表、锡膏使用记录,回流焊温度曲线,电烙铁测温记录需详细记录并保留备查。
4、乙方在生产甲方产品时应按基本要求进行静电防护和其他过程防护,避免由此造成的产品损伤。由于乙方生产过程防护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批量供货中,若关键工艺更改,应得到甲方质量验证合格通知后,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产品程序烧录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烧,需甲方提供软件和样机。
4、乙方在产品进行交付时,应提交按照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进行成品验收的报告。
若甲方代表在对产品进行验收或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不能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以确保产品实物质量,必要时甲方可对乙方采取的措施进行验证。
四、产品包装、运输技术要求
1、产品包转应满足:确保产品质量和外观不会因包装、搬运而受到破坏为标准,尽可能的加强对产品的包装防护。
并按加工合同要求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2、产品标记。
由于的微型化和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在包装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
每一个包装箱上均应张贴产品物料标签。
3、对因乙方包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或器件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部返工和赔偿。
五、协议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根据产品不合格批次率或使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单方面暂停本协议和供货合同。
在分清原因和责任,并确保产品质量后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重新启用本协议的日期后才能恢复正常业务。
3、本协议内容发生更改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重新签定更改后的《技术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随双方合作进程逐步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
六、附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加工方
名称
盖章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名称盖章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