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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机动车委托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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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02 11:54:0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旧机动车委托出让合同(精选3篇)

旧机动车委托出让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出售旧机动车壹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证照号_________,最近一次通过年检的时间_________年月;单位代码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常住地址_________。

  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登记时间_________,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委托出售价拟人民币大写乙_________元,价格浮动率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签订成交后,乙方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后,甲方应当按旧机动车成交额的_________%支付乙方佣金。

  5.甲方因债权、债务等原因致使成交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应当接收乙方退回的车辆,全数退还车款,并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出售的旧机动车应存放指定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并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约定或依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并开具收款凭证。

  5.乙方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6.乙方不得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和凭证。

  三甲乙双方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

  四变更和解除。

  甲方变更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按实赔偿。乙方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五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七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产生争议时,自行和解不成的,提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执业证书编号:________

旧机动车委托出让合同2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

  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安确认。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 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共计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从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银行___分行,账户号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使用权济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 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时间:

旧机动车委托出让合同3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受让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元。

  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三)变更开采方式;(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

  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

  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

  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

  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签章):_________

  受让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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