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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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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02 11:08: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精选28篇)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

  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为:

  _________。

  第六条 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 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

  _________。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按规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2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_______________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一、工资集体合同草案:_______________

  二、工资集体合同订立形式: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是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_______________

  四、是否向劳动局申报:_______________

  五、是否向全体职工公布:_______________

  六、是否有中期检查:_______________

  七、工资是否达到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

  八、是否向职工报告履行情况: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工资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3

  企业名称: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会(全体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企业实行______

  等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

  (一)岗位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二)年薪制,适用于______;

  (三)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四)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第四条 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在实现当年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

  ______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______元。

  第五条 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企业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六条 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______;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______;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五)职工待岗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六)职工内退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七)企业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暂停支付职工工资。

  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晋劳社厅发〔20__〕25号执行。

  日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21.75

  小时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174

  第十条 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企业每月_____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或者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企业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编号: )签署页,无正文」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审查单位(盖章):

  协议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4

  最新的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检查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_______________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一、工资集体合同草案:_______________

  二、工资集体合同订立形式: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是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_______________

  四、是否向劳动局申报:_______________

  五、是否向全体职工公布:_______________

  六、是否有中期检查:_______________

  七、工资是否达到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

  八、是否向职工报告履行情况: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工资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5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

  (一)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

  第八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_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20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10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的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的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决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可以作为附件。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和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6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_____第八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_____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_____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八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八_____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准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7

  ______ 年度

  企业名称: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会(全体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企业实行______

  等多种工资制度。经协商,具体的适用范围为:

  (一)岗位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二)年薪制,适用于______;

  (三)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四)______工资制,适用于______。

  第四条 按照我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在实现当年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

  ______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或降低)______%,达到______元。

  第五条 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企业实际,提出方案,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要确保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六条 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试用期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情况的支付标准为:

  (一)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具体标准为:______;

  (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______;

  (四)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五)职工待岗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六)职工内退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为:______

  ______。

  (七)企业与职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企业暂停支付职工工资。

  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职工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职工,加班工资计发办法按晋劳社厅发〔20__〕25号执行。

  日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21.75

  小时工资标准=职工月工资÷174

  第十条 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企业每月______日(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货币形式直接(或者通过银行)支付职工工资、生活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个人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企业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四)本地区或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职工实际工资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内由企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均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企业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双方协商代表应对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本合同正式文本。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其它。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         职工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审查单位(盖章):

  协议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一、协商代表名单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企企业方代表

  职职工方代表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三、平等协商过程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五、其它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8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如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修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关于工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相关情况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 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0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十一条 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公司 ——————公司工会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1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依据劳动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支付规定》和辽宁省《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公司工会和____________公司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及和支付办法

  第三条 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第四条 依据政府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一年增长__________。工资同企业经济挂钩。(如果企业今年工作等于去年工作不写增长百分比)

  第五条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企业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企业每月__________日以货币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资存折中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_________日;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安排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协商,并按照法定标准向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第八条 病假工资:按___________%发放。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 职工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参加经企业同意的活动,职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奖金、津贴照发。

  第十一条 由于企业原因,造成职工放假的,企业应发给职工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企业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应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应按规定加发补偿金。

  第十三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月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企业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超过该职工实得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五条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债务,无力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用资产抵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资产保全。

  合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遇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变更。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10日内由企业一方将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企业工会同时报送上级工会。自报送之日起15日内劳动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条 企业方年末将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一次。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一年。

  本合同期满前60日内,双方应平等协商续签新的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工会主席 __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2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___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 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3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与集体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分配原则1.各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1.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本镇所属企业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并根据各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4.考核认定由各企业负责,签约双方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各企业可自定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第五条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到年终一次性结算,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1.职工工资应当按月按时发放,不得随便克扣或无故施欠职工工资。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第八条经济补偿规定1.企业要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其计发标准按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中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发任何补助费,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向公司赔偿培训教育费(凭培训发票上的费用,按规定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期年限的培训教育费)。

  第九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其标准按《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条增加职工工资应掌握以下比例1.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上年实现的利税,上缴利税或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相一致,二者之间的比例应掌握在0.3~0.7:1左右为宜。

  2.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应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相适应,一般二者的比例关系不高于1:1。

  3.企业工资利税率的水平应与职工工资增长同比例,后者不能高于前者。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参考因素,应在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十一条增加员工工资要考虑的企业内部因素1.劳动生产率;资产保值增值率;3.人工成本水平;4.经济效益情况;5.企业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情况;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时间和履行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有效期内,每年月为各企业协商确定调整职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上年决算进行认真测算,确定本年度增长幅度、基数和增资时间,化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细则,由协商小组成员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到前天内,双方应召开会议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三年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3.企业破产、兼并、解散等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5.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员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各一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司工会法定代表人签名:工会主席签名: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4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5

  发布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 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 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16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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