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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劳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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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30 20:07:1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劳务派遣劳务协议书(通用3篇)

劳务派遣劳务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请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供给劳务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请求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__,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供给劳务的方法: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断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断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正《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断定,并由甲方向乙方供给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___)

  (1)乙方委托甲方代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产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___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___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盘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盘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情势,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供给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法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断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菏攀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于 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请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请求;

  2、不屈服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背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丧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结束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断定和调剂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巧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任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巧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请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诉、教导、管理督查的任务;

  (二)为劳务人员供给必须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放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请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请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况之外结束派遣或调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批准后,方能结束派遣或调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掩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任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请求结束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吸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请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干规定盘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当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懂得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请求,乙方努力供给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批准,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转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成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持续应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干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正、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力友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国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

劳务派遣劳务协议书2

  国际派遣劳务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

  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工资不满一个月的工资=__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账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

  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国___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_银行_______账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

  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

  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

  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

  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第七条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

  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______假期工作天数30天第八条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

  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

  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

  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

  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

  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第十三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

  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劳务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民法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第一条 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  称:

  住  所:

  注册地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第二条 乙方基本信息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    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中明确。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

  第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第九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因《民法典》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第三十六条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形式予以确认。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起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公 章) :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起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公 章) :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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