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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销售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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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30 17:12: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通用25篇)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人事代理订立如下合同:  

  一、根据____省人民政府______号文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人事代理。  

  二、甲方的责任如下  

  1.甲方在代理人事关系时,保留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有身份,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龄计算、职称评审、大中专毕业生转正、代管档案、办理退休、出具因公因私出国政审等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2.甲方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代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五、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委托甲方实施人事代理,应在一个月内续签,逾期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被代理人员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____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并订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与乙方不存在隶属关系。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资福利、病、残、伤、亡以及工作的安置等事宜,乙方的一切法律行为由乙方负责。  

  三、委托保管期间,乙方个人身份不变。有关工龄计算、年报统计等事宜,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四、代管期间,乙方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转交甲方审核,并存入乙方档案。  

  五、委托代管期满,乙方需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保留其人事关系。  

  六、管理费标准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合同期内,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务: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  

  5.户籍、粮油关系  

  6.组织关系  

  7.调整档案工资  

  8.职称评审  

  9.出国政审  

  10.其他。  

  八、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 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 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 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 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 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 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 乙方店址确定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开办经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店。  

  2、 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 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

  第三方的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权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 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 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 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 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 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 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 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 为维护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 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 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 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 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 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 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市场宣传  

  1、 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 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 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产品配送与退换  

  1、 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

  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

  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

  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

  第七条

  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 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____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 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 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____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 库存商品管理  

  1、 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 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 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________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________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 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 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 妨碍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代理范围:  

  1、工商设立登记代理( );

  2、工商变更登记代理( );

  3、公司工商清算代理( );  

  4、公司税务登记代理( );

  5、公司税务清算代理( );

  6、组织机构登记代理( );  

  7、企业银行开户代理( );

  8、公司印鉴刻制代理( );

  9、卫生专项许可代理( );  

  10、环评专项许可代理( );1

  1、一般纳税人认定代理( );  本次委托代理共计 项  

  二、各项代理费用:  

  1、工商设立登记代理费 元;

  2、工商变更登记代理费 元;  

  3、公司工商清算代理费 元 ;

  4、公司税务登记代理费 元 ;  

  5、公司税务清算代理费 元 ;

  6、组织机构登记代理费 元 ;  

  7、企业银行开户代理费 元 ;

  8、公司印鉴刻制代理费 元 ;  

  9、卫生专项许可代理费 元 ;

  10、环评专项许可代理费 元 ;  1

  1、一般纳税人认定代理费 元 ;  本次委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三、 各项代理所需时限:  

  1、工商设立登记 工作日;

  2、工商变更登记 工作日;  

  3、公司工商清算 工作日 ;

  4、公司税务登记 工作日;  

  5、公司税务清算 工作日 ;

  6、组织机构登记 工作日 ;  

  7、企业银行开户 工作日 ;

  8、公司印鉴刻制 工作日 ;  

  9、卫生专项许可 工作日 ;

  10、环评专项许可 工作日 ;  1

  1、一般纳税人认定 工作日 ;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交委托事项所需资料清单,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凡属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或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后续事宜并责成甲方赔偿乙方受损费用;  

  2、上述各项代理,须按所委托事项总金额的 %支付乙方预付款,即 元整,余款 %即 元整于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交付甲方时一次付清;  

  3、上述费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代理费用,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如:验资费、评估费、财产转移专项审计费、询证费、工商清算审计费、税务清算审计费、公告费、特殊事项的公关费等)由甲方另行承担,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除特殊事项的公关费)由乙方出具官方票据或相关票据向甲方收取,视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多少,可由甲方事先支付,也可由乙方先行垫付,于本协议第六条注明;  -8-18 19:43 回复  123.112.77. 2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特定人员,有义务在代理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  

  五、违约责任:  

  1、 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  更、终止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可解除协议,乙方将已取得的预付款退还给甲方。  

  3、协议履行期间,凡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甲方人员失去联系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务工作连续一个月毫无进展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履行义务,乙方所收取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4、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未能在委托时限内完成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协议,要求乙方退还前期支付的`预付款,并按所支付预付款的5%支付甲方违约金。  

  六、其他费用约定:  

  七、其他委托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电 话: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4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写字楼16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甲方所合法拥有的房地产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出售标的物(以下简称“本案”)之基本信息——坐落:____市_ 区____路____号 上述代理销售商铺的面积按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核准的面积为准;本案委托代理价格(基准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b )。  

  第二条 甲方须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案代理所出售的下列必备资料交给乙方: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   甲方之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认可的出售合同及定金合同版本   关于该房屋的房屋平面图及相关周边情况说明   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三条 代理收取定金及房款  

  1、当承购方接受的条件符合甲方委托的条件时,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权代理收取定金,并同意乙方收受定金时即视为达成交易;  

  2、如因承购方原因导致未能成交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当承购方与甲方签署《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权代理收取房款,并转付房款。

  4、如因承购方原因导致合同违约时,承购方支付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定期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尽速寻求承购方,在委托期内早日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凡与乙方签定了委托合同或确认书的承购方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介绍的交易对象,甲方应予以认可。  

  3、乙方应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该物业之现场及本部销售业务及宣传接待工作,组织承购方签署《定金合同》,经甲方确认后,协助承购方与发展商签署《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4、在乙方收到全额代理服务费后开具相应服务费发票给予甲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时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存在任何对乙方销售该项目造成影响的其他

  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

  第三方对甲方之债权等。甲方之不可撤消的承诺:其将不与任何

  第三方签订与该项目有关的、与本代理销售相同的或类似的其他协议。保证乙方为独家驻场销售代理。  

  2、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12个月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交易对象进行本委托事项的交易;  

  3、甲方应认可乙方介绍的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相应部分房价款;  

  4、乙方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代理收取定金后,甲方应依甲方与承购方签署的《定金合同》中所约定的日期安排承购方与发展商签署《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在承购方支付房价款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全额房款发票。  

  第六条 广告企划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乙方可根据自身代理情况自行开展广告宣传,内容可同甲方共同确认。  

  第七条 代理服务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服务费数额为:本案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基准价之部分。  

  2、支付时间:甲方与承购方签订《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支付全额房价款后的____日内;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且无正当理由,则乙方有权在向甲方转付承购方之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代理服务费及该笔款项的日仟分之壹的滞纳金。  

  3、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视为乙方已完成受托居间中介责任,甲方均应给付约定的代理服务费:

  (1)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若甲方擅自委托其他代的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价格相当或低于基准价,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案成交总价10%的代理服务费;

  (2)若乙方介绍了符合甲方委托条件的承购方后,而甲方无故不与其签署《____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委托基准价10%的代理服务费;

  (3)乙方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于委托期间内代理收受定金而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承购方签定书面正式合同;

  (4)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购方成交的;

  (5)其他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5

  本协议当事人

  (一) (以下简称“甲方”)

  (二)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百丽集团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商标的使用权人及拥有附带该等商标产品的网上销售权,现甲方拟开拓网上销售业务。

  2、乙方为从事网上零售的销售服务商,拟自甲方取得销售甲方授权产品的网上销售代理权。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用语释义

  (一)网上销售代理权,或称网上分销权,指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后,利用其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根据消费者的网上购买指令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销售行为或者分销行为。

  (二)授权,或称许可,指甲方将其依据商标专用权而拥有的网上销售含有该等商标的产品的权利授予乙方,由乙方代理销售的行为。甲方仅就乙方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分别授权,且乙方并非甲方的独家网上销售代理商。乙方在开设任一网络销售平台之前,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三)网上分销,或称网上代理销售,指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在自营的合法网络销售平台从事网上代理销售的行为。

  (四)经营保证金,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中有关网络销售平台的授权、管理和正当使用的义务(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所售的甲方授权产品必须从甲方处下单由甲方发货,不得从其它的渠道进货销售;2.乙方的销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规则来销售,不得擅违反规则;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为规范市场管理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背。),甲方要求乙方交纳的费用。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并无违反该等义务,则本协议到期后的两个月内,甲方将经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果在协议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经营保证金按照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标准收取。

  (五)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授权乙方销售的产品的商标及表示该等商标的、或与该等商标有关的标记、记号、样式、标签、招牌或其他商业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推广促销材料以及各类零售服务标识。

  (六)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订单而向乙方提供的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鞋类产品。

  (七)网络销售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页面、网址或者链接等,指乙方为进行网上销售而建立或注册的、任何消费者可以访问或知悉的网页、网站及其链接等。

  (八)不可抗力,指为不在一方控制范围内,且不能预防和避免的任何未能预见和类似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天灾、交通失误、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罢工、劳工运动、战争、爆炸、风暴、意外、骚乱及禁运。

  第二条 授权内容及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与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有关的网上销售权授予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自营网络销售平台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在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内所陈列的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价格均由甲方确定,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增加或减少乙方被授权网络销售平台之品牌与陈列货品的状况。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非自营网络销售平台从事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通过除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以外的其他任何渠道销售甲方产品或使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的产品销售权为一般授权,即乙方仅仅被授权于甲方指定的网络销售平台进行销售。此外,乙方不得将该项网上分销权再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三条代理销售模式描述

  (一)各自分工

  1.甲方负责提供确定产品品牌、产品品类、数量及零售标价,负责提供网络销售平台展示所需要的产品图片与产品信息等资料,乙方负责网上产品推广、客户沟通及销售。

  2.乙方一旦确定实现销售,将及时以邮件、传真或者在线下单的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客户的货品递送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在确认订单后将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缺货商品除外。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

  3.1乙方将相当于网上产品标价销售总额 %的款项通过支付宝、网银、快钱等在线支付方式及时支付给甲方,如付款超过结算时间则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二)产品价格

  网上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折扣由甲方确定,以甲方指定的网络平台公布价格或甲方签字盖章书面确认的价格表与折扣通知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互联网渠道零售指导价格范围进行销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可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与折扣,若乙方没有按照规定价格执行,甲方可视其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经营保证金。甲方可根据乙方支付货款额向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三)市场促销管理

  根据双方合作的网上具体销售情况,双方共同策划市场促销活动和计划

  1、促销管理:乙方在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促销原则基础上制定促销计划;乙方在保证甲方品牌形象与价格体系稳定前提下可以进行加价不超过+5%的商品变价、免邮、买赠、奖励、联合销售等促销活动。

  2、市场推广: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下推广方式。

  a)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b)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c)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d)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推广内容需经甲方审核,乙方推广行为不得超越合同授权范围,不得影响甲方品牌形象与甲方正常经营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市场推广行为。

  (四) 最低销售与销售奖励

  1、乙方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如连续五个月销售额低于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网上代理销售资格。

  2、如乙方月销售额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超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以上部分给予额外1%的销售奖励,该奖励在扣减销售货品的结算额后在下月销售下单时予以支付。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经甲方鉴定未经穿着,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协助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客户亦可通过甲方4008878 668客服热线处理售后服务问题。

  2、甲方支持网络销售产品在全国同品牌自营店铺享受相关售后维修服务。

  3、客户退换货由乙方发出指令,货品直接退回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进行验收。

  (1)关于调换货,客户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退回甲方后,甲方收货检验后,根据乙方指令为客户调换货,差价先由乙方与客户协调退差或补差,再与甲方退差或补差。

  (2)关于退货:客户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退回甲方后,甲方收货后进行检验,如可退货,乙方先退货款给客户,甲方退相应货款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住所地 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 张学军,该等资料在本协议签署日期均为真实有效。

  2、甲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或自然人),其与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负担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不因本协议的签署及存续而在甲乙双方之间形成除网上代理销售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等关系。

  4、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均应真实,不得隐瞒、遗漏或存在误导。

  5、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缴纳的经营保证金和货品保证金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置。

  6、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款,在乙方迟延付款的情况下,并可以要求支付银行同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息。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产品的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注。乙方每月平均销售某药品不得低于件。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月度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地区的指定销售代理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代理区域内开展销售,不准跨越区域。

  三、代理期限

  代理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期限一年。

  四、保证金

  为促进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并防止串货和低价销售,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结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保证金全部退回。

  五、付款与发货

  1、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2、合同交货地,以乙方鉴定合同所在地。

  3、货物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缺损:对于货物原件缺损或运输损失,甲方承担责任。对于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缺损,乙方承担责任。

  六、开票和奖励政策

  1、甲方给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底价部分的税金由甲方承担,高开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后,年终时甲方对乙方返销售总金额1%,以资奖励。

  七、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招标、物价、医保等方面工作的咨询和资料提供。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开发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宣传促销工作。

  3、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按量供货。

  4、及时查询和督促乙方开发市场和销售的进度,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进度,甲方可调整乙方的代理区域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八、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和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负责在所代理区域内,办理药品检验、物价备案、医保及招投标等事宜。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销售同类竞争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4、乙方及下级经销商要严格控制串货,否则,乙方要向被冲区域按开票金额的3倍赔偿损失。

  5、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的销售和发货计划。

  6、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及流向流量和计划开发医院的名单以及二级分销商的销售情况。

  7、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的影响因素和招投标信息。

  8、乙方要严守价格秘密,认真维护价格政策和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九、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须在三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年月日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____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____月保换、________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____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____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

  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____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网站运营商)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ee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主要地点在。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ee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X次,每次不超过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X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附件  

  8.1 代理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代理价格表(略)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8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 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 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 188645.22 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 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 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 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6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6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8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8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0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2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8%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2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3、为鼓励乙方实现更高的销售业绩,双方约定将最终合同金额中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10%作为乙方奖励。奖励部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4、结佣条件:

  4.1一次性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 50 %(含 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 70 %(含 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 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 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 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两个 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 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实用销售代理合同9

  销售代理协议(样式二)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_________的商品。

  3.?经销地区?只限在……。

  4.?订单确认?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_________%的佣金。

  7.?市场报告?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9.?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至_______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_____?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委员会,根据该会_____程序暂行规定进行_____。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_____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_________%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_________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_______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正本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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