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日游”合同
北京市“日游”合同(通用3篇)
北京市“日游”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记载有旅游路线、景点、餐饮、_____、购物、费用等具体安排的行程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应当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社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不得超过壹次,并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医疗咨询。安排购物活动超过壹次或安排自费项目、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200%支付违约金。
5.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游者特殊需要外,行社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与相应费用等领的违约金。
6.行社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应当全领返还游费用,并按照游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行社在出发后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游费用的100%此向游者支付违约金。
7.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游活动,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并对行社给子必要的协助,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行社改变约定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8.旅游者在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出发后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
9.旅游者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不返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10.旅游者应当对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包括自身损失以及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1.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千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解决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栽协议中请仲栽。
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旅游局便民电话:(010)651X0828
旅游者姓名:______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日游”合同2
旅游者姓名
共人
团号
出发时间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行程
安排
空调车安排
座位号
行程景点及线路
午(晚)餐标准
其他
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项目、
无医疗咨询
旅游
费用
成人?人_________?元/人+儿童?人_________?元/人=?元。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不含:?。
_____
自愿购买人身意外_____
金额:?人_________?元/人=?元。
补充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旅行社签章:
身份证号:?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经办人:
签约时间:?电话:?传真:
北京市理所投诉电话:(010)651X0828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条款
1、旅行社义务:
(1)应当在签约前向旅游者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实告知有关旅_____程、餐饮、_____、购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实情况。
(2)应当按照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保证服务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并不得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游者义务:
(1)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
(2)应当与旅行社互相协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动,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旅行社责任:
(1)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旅行社责任_____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擅自指定购物、安排自费项目或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5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3)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或接受医疗咨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在行程中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并按照旅游费用的10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6、旅游者责任:
(1)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不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未按照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7、意外事件及第三方过错:对由于交通阻塞等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解决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8、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协议申请_____。
北京市“日游”合同3
旅游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人数
餐饮接待(如需详细菜单可另作附件)
早餐
午餐
晚餐
金额
住宿接待
乙方将□ 间房 □ 个床位租给甲方住宿,房间号/床位号:
住宿标准:
_____标准为:( 时 分至次日 时 分) 元/日
甲方住宿人数及健康说明 (名单可另附作为本合同附件)
旅游接待
提供的娱乐设施及价格
旅游景点门票代购
乙方为甲方联系 景点,代购门票 张;
票价: 元/张,共计 元。
其他
费用支付
概算总价款
¥: 元
费用预付
定金
¥: 元(不超过概算总价款20%)
预付款
¥: 元
定金或预付款凭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结算方式
□现金 □支票 □信用卡 □银行转账 □其他
违约责任
1、甲方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 %的违约金;
3、其他: 。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甲方)签章:
民俗旅游经营者(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资质证书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场所文明旅游,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和当地风俗习惯。甲方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2.甲方如需利用乙方场地、设施设备布展或举办其他活动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旅游结束后甲方应即时将未付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据实结算旅游服务花费的各项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应在结算时一并结清。
5.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区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牌匾。
6.乙方应按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约定的饮食、住宿、娱乐、代购景点门票及其他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甲方在用餐及住宿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7.乙方应对其允许的甲方旅游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便利,并明示各项具体_____价格。
8.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乙方处旅游或乙方拒绝接待甲方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擅自布展或举办其他活动的,应及时消除影响,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餐饮、住宿及其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退还相应差价。
三、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_____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后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方责任,但违约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双方另行达成的_____协议申请_____。
五、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