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精选22篇)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1
物业小区由 开发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现决定按照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企业。
一、《 》住宅物业基本情况概述
本项目建造的物业类型为: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 路,西至 路,南至 路 ,北至 路(或见附图)。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用地构成为:物业用地 平方米。道路用地 平方米。公建用地 平方米。绿化用地 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幢(其中住宅 幢,非住宅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
本项目的建筑覆盖率为 %。综合容积率 。绿化率 %。绿化面积 平方米。集中绿化率 %。集中绿化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 364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个,地下停车位 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 。
本项目已于 年 月开工建设,共分 期开发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于 年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 年 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 (详见附件1)
三、公建配套设施及说明(详见附件2)
四、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座落位置:
2、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座落位置:
五、物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一)物业管理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保洁服务。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经营管理。
6、供水 、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7、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8、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9、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行为管理。
(二)物业管理的要求
1、 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2、 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六、投标人的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 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具有经营管理相似物业 万平方米以上的管理经验。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要求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具体实施措施。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拟配小区(项目)经理、主要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以及相似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经历。其他岗位人员拟配人选,数量,职称。
4、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管理设施的配置
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计划、办公经费的投入预算、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
5、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预案
按照本物业的使用性质,分项计算出本项目范围内住宅和非住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各项管理费用支出计划与数额。
6、物业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承诺
(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管理标准与完好率承诺。
(2)房屋零星小修、急修质量标准和保质期承诺。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和回访验收率承诺。
(4)电梯、水泵等大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标准和完好率承诺。
(5)街坊道路、小区绿化、住宅楼道、楼梯、门厅及非住宅物业场所等公共部位24小时内保洁次数与洁净程度承诺。
(6)街坊道路、路灯、草坪及住宅内楼道公共灯具设备完好率和亮灯率承诺。
(7)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建筑、地下停车库内消防设施管护措施与承诺。
(8)小区街坊道路管护措施和完好率承诺。
(9)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和园林建筑附属设施的管护标准措施和苗木成活率承诺。
(10)管理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及时率承诺。
(11)业主及使用人对管理服务满意度及对满意度测评方法的承诺。
7、物业的维修养护管理,保洁、保安、护绿工作的实施方案
(1)对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措施。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措施。
(3)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管理措施。
(4)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
(5)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度的措施。
(6)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24小时值勤,巡视重点部位24小时监控的岗位责任描述。
(7)小区绿化(乔灌木草坪及其他附属设施)按季节维护、保养项目和措施。
8、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
(1)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2)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煤气的应急措施。
(3)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5)电梯突然停运或机电故障的应急措施。
(6)发生火警时的的应急措施。
9、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
10、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
11、施工噪声控制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应对预案。
12、提供《业主临时公约》的建议稿。
八、投标报价要求
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表明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
报价计算单位为建筑面积 元/每平方米/月。
2、说明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 )。
九、投标书送达的要求
1、投标单位应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至招标工作小组购买标书,每套标书收取成本费 元整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元整 。未中标者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的5日内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2、招标人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约请投标人在施工现场 集中后,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答疑。
3、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 套,并加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后于 年 月 日 时 分截标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箱内,招标人将出具收件证明。逾期送达的,视作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在截标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截标后送达经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
(4)逾期送达的。
十、开标的时间,地点,方法与程序
1、 开标的时间 地址 。
2、 开标的方法与程序。
十一、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设 人。其中,招标人指派 人,由招标人从市房地资源局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专家成员 人 。
2、招标人、开标、评标会议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路 弄 号 室召开。由评审委员会分别对投标书编制和投标人陈述与答辩进行评审。其中投标书编制占总分的 %,投标人陈述与答辩占总分的 %。
十二、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 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返还其投标书。
2、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格确定。
2、投标人根据《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若干规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3、由于中标人悔标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本次招投标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表明对招标人在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规定和要求表示理解。应表明投标书连同招标者的书面中标通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表明投标报价的有效期自 至 。
5、投标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 等证明文件,并概要介绍本公司的资质等级,以往管理业绩等情况。
十四、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2
甲方(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购房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定并遵守《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 楼梯间、走廊通道、 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等。
三、环境卫生
1、
2、
3、
4、
四、绿化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1、
2、
五、安全防范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
(3)
2、责任
(1)、
(2)、
(3)、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
(2)、
(3)、
2、责任
(1)、
(2)、
(3)、
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
2、
3、
二、设备运行:
1、
2、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
2、
四、环境卫生:
1、
2、
3、
4、
五、绿化:
1、
2、
3、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2、
七、安全防范
l、
2、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
2、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起始时间: 。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业主委员会建立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的协议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
2、非机动车
二、
三、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 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五、 。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家庭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乙方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市____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兴XX1-2单元内72套住宅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此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
西 _______ 北______
占地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小区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物业管____区域四至东 南
第六条 公用绿地、 花木、建筑物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2.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甲方协调建设单位处理解决。
5.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用于____。
6. 协乙方助做好物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7.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
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 ____________________
2. 设备运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管理服务费
1.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_________调整。
第二十三条 其他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应对本小区物业管理负全责,如因管理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章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 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等。
三、环境卫生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三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上海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向乙方提供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及 小区业主临时公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 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 。
14、 。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 。
11、 。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均参照投标书与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__)。
☆ (需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逐项细化)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周期: ;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每次交纳费用的时间: ;
八、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调整。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7
甲方(业主委员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
地 址:__
联系电话:__ 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_
联系电话: __ ____ 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湖上枫林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____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 _
物业类型: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占地面积:___ _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业管理措施及标准
第二条 在小区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处。安排管理人员1名(由秩序维护人员兼任),负责小区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负责同小区业委会、业主和使用人的沟通,收缴物业服务费等事项。
第三条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维护人员安排:安排2人从事小区秩序维护,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守护,分两班轮流值班,确保小区秩序井然;
2.对运出大门的物品进行盘查,待业主确认后方可放行;
3.定时或不定时的加强巡逻;
4.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建档,办理车辆出入卡。理顺车辆停放秩序,控制外来车辆入内,保障车辆进出通畅;
5.积极协助机关做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小区平安有序。
第四条 清洁卫生
1.人员安排:安排保洁员1名,对小区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2.时间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别对本物业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进行清扫;
3.每天清扫做到地面无杂物;楼梯间、电梯轿厢每天打扫、拖拭,楼道墙面、电梯轿厢内无蜘蛛网;院坝每天打扫,做到地面无垃圾。
4.栏杆、电梯轿厢内每天擦拭,确保无灰尘;
5.楼道内、电梯轿厢内做到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开展消毒和灭虫除害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条____日常维修、运行、管理
1.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小区的路灯,楼梯间灯泡若有损坏应及时维护,确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时更换的必须及时更换。
第六条 小区上下水管道、外墙渗水、楼顶漏水的维修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装饰装修的管理。凡业主进入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完相关装修手续,同时缴纳元每户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装修电梯运行费: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户后方可入住装修。在业主装修完毕入住六个月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如数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八条 消防管理。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定期排查隐患,经常检查消防设备,保证随时能用,对消防设施空缺的由业主委员会提交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并建立消防预案,若有险情即时进行排除。
第九条 小区文化建设。在大型节假日制作标语,挂灯笼、彩旗等活动,并开辟宣传栏,定期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公示物业管理信息,营造和谐、文明的小区文化氛围。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制订物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章制度;
3.定期听取乙方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4.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6.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小区内住用户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设施设备必须完好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4.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车辆管理服务费;保证收费率达98%。
5.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地下停车场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5.对欠费业主或使用人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并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6.在物业管____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7.甲方如无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上海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须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于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业主):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类 型:
坐落位置:
单 元 号:
建筑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 平方米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拟购买的富雅·国际生活广场(以下简称“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提供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广西富雅投资有限公司选聘甲方为富雅·国际生活广场 (即物业管理区域,以下简称“本园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乙方同意当所购买的本园区内的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交付后由甲方进行物业服务。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园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提供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物业管理服务;
2.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园区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使用守则;
3.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园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园区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制止违反本园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园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园区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制订本园区装饰装修制度;
9.不得擅自占用本园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园区的临时管理规约及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应事先告知甲方,并与甲方签订《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管理协议》,同时应遵守《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以及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
5.非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该物业的使用功能;
6.不得占用、损坏本园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迁移用电装置及加大用电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不得改变原有固定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得到甲方批准,在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7.转让该物业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结清各项费用,同时应明确告知受让人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应一并转让,不得有所保留;
8.告知并监督该物业承租人、使用人、雇员及乙方访客遵守本园区管理制度,并对该物业承租人、使用人、雇员及乙方访客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该物业出租时,应同时将租赁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以便甲方进行管理;
10.乙方或毗连业主委托甲方对房屋毗连部位进行维修的,应给予甲方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并按比例承担维修费用;房屋毗连部位确需维修而乙方拒绝维修的,乙方应承担因延误维修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乙方对专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共有部分承担的义务不得拒绝履行,也不得以放弃共有部分权利的形式拒绝履行义务;
13.若乙方为商铺业主的,除遵守本条第1至12款的规定外,还需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合法经营,严禁从事非法和有害社会治安的活动;
2)商铺装修必须遵循《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及本园区其他管理规定,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3)安装商铺招牌时必须递交书面设计方案,得到甲方允许后方可施工,不得在公共场所乱竖广告招牌;
4)商铺内不准存放易爆、易燃及有毒物品,同时配足灭火器;
5)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和在外墙布设用电线路;
6)消防、用电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配合甲方的电气、消防设施检查工作,一经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7)排烟、排污必须按有关规定排放和处理,不得影响其他住户和园区环境美观;
8)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随时清扫商铺的卫生,垃圾必须放入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另外,甲方只负责清理清运生活之垃圾,乙方因经营(如餐厅等)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己负责清运,或经甲方同意后,委托甲方有偿清运;
9)夜间经营时,不得影响其他住户休息,音响或卡拉OK应尽量放低音量避免影响他人;
10)不得占用共用部位进行经营,必须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营业时间;
11)各营业单位、店主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及有关资料,如在店铺内留宿必须经甲方许可;
12)必须随时配合甲方协助公安部门户口清查和登记申请报告工作。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本体共用排烟道(管)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等。
2.公共场所(地)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场所(地)包括:本园区内道路(市政道路除外)、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
甲方可对公共场所进行经营和管理,所得的收入由本园区的全体业主共有。
3.环境卫生、绿化维护服务
维护公共场所清洁,做好园区绿化养护。
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园区内公共秩序。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服务。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根据《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及《富雅·国际生活广场 装修管理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要求:房屋外观良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设备运行: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使用正常,维修及时,做好消防日常宣传,消防系统设备定期检查,使用正常。
2.公共场所(地)的维护和管理要求:小区路面整洁、维修及时,标识系统完整规范,配套设施维修及时。
3.环境卫生、绿化维护要求:定期消毒杀菌,垃圾及时清理,保证环境整洁;花草长势良好,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
4.公共秩序维护要求:本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服务要求:引导车辆停放及秩序管理,但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义务,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车辆保管服务的,应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保管费用。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其它要求: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1.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建筑面积按月计收。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2.本园区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甲方享有或者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公寓:4.0 元/平方米/月;
写字楼:10.0 元/平方米/月;
商业: 13.0 元/平方米/月;
车位管理费: 80元/个/月。
注:中央空调费采用分户计量, 加班时段空调另收费。
3.乙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该物业交付之日起,且不论乙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均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交费时间为公历每月10 日(因节假日或系统故障顺延)。甲方采用银行代收代缴的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应在扣费时间前保证缴费账户存有足够金额以备扣费。
4.本园区的车位管理服务、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服务及非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市场调节价执行。
5.公用水电费用分摊,不论乙方是否实际入住,均按所在楼宇户数共同合理分摊。
6.乙方出租该物业时,不论是否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乙方仍应对物业服务费用和公用水电费用的交纳承担最终清偿责任。
7.乙方转让该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和公用水电费用。
8.甲方提供乙方自用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上浮15%执行。
第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
1.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在物业保修期满后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甲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3.专项维修资金低于原缴存金额的30%时,业主要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续筹。
第七条 保险
1.甲方为本园区购买公众责任险,有关费用从物业服务费用中开支;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承担对乙方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财产保管保险义务。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的缴费通知单及其它通知文书,可采取以下方式,均视为有效:
1)业主或住户签收;
2)EMS邮递,自邮递日生效;
3)媒体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4)其它依法有效方式。
2.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乙方违反协议,不按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所拖欠费用的 3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达 3 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公布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号、欠款数额、欠款时间等信息,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并由乙方承担为追讨该款项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乙方装修时违反《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指南》及《富雅·国际生活广场装修管理协议》以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造成了所有的损失和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占用、损坏本园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一致同意,以下事由所致损害,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甲方能控制的其他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所致损害;
2)本园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盗窃、火灾、爆炸等)或第三人行为所致损害,因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3)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自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该期间内所产生的任何非乙方过错所致损害;
4)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装饰装修、加建、占用公用场地等行为),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为了维护本园区其他物业使用人及公众的权益,而采取措施阻止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的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非甲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所致损害;
6)乙方或该物业使用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委托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的任何损害;
7)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甲方无需负赔偿责任;
8)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害。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及概念释义,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