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装潢合同样本
简单装潢合同样本(精选3篇)
简单装潢合同样本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扬州市市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宝应郭庄安置小区监理办公室
2. 项目地点:宝应县郭庄
3.施工日期: 20xx 年11月10日
4.项目内容: 办公场所改造装修(详见施工方案和图纸)
二、项目的质量与验收
1.鉴于本合同订立之时,以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以及乙方于 20xx年 10 月 10 日提供、甲方确认的两个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施工布置。
2.项目交付甲方使用前,甲乙双方应对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在 20xx 年 11 月 10 日前,甲方如不验收、则视同为甲方已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视为对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无异议。
三、项目的报酬与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16.8万元(¥:168000.00元)。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承担全部工程的施工建成和修正缺陷等工作;项目如有增减,费用另算。
2.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支付工程首付款人民币 2 万元(¥:20xx0.00元);
3. 20xx 年 11 月 10 日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4.8 万元(¥148000.00元 );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负责修改造过程所有的料工费,并提供办公家具,桌椅,空调,电器等相关设备.
2.施工前乙方应出具详细施工尺寸明细图,负责现场施工安排,甲方有义务协调用电用水、材料安全存放等现场协调协助工作。
3.甲方有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可要求乙方返修。
4.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中途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量的实际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在应付款项中增付或扣除。
5.乙方采用的材质及设备需符合报价时承诺的品牌、规格色号,品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其它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执行。主材运至现场,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安装。
6.乙方确保按合同规定质量及进度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达到设计效果图标准。由于甲方中途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作成果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期顺延。
7.乙方承诺乙方具有该工程的施工资质及能力。乙方应了解遵守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等一切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宜(如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负责1年质保期内的保修(含电器等一切乙方所供材料及施工工艺保修;非质量因素的维修乙方酌收材料成本费用);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赴至现场进行修复。
9. 在质保期内,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倒塌伤击他人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对于违约金已有约定之外,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因其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相应顺延合同履行期限;
3.乙方未按期完成工作内容的,甲方除扣除余款外,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未按口头承诺甲方客户认可的工艺、材料要求施工的,造成扣罚甲方工程款或违约金等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有义务事先提供施工工艺材料说明)。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乙方可以顺延合同履行期限;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作内容的,应当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二日内返修,如确属无法返修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即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传真件也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装潢合同样本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简单装潢合同样本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
__年__月__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预算中的材料包含损耗;
2.施工时按此预算中项目进行,其他部分业主自理,公司协助;
3.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及装修押金等由业主负责;
4.验收结算时,只核对项目、面积、尺寸,单价另议;
5.验收结算时,对预算漏算或业主要求增加项目,依照公司的预算标准规范按实结算;
6.本预算报价不含税。
7.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8.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