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公司加盟合同
喜庆公司加盟合同(通用5篇)
喜庆公司加盟合同1
加盟合同
甲方:北京吉祥鸟喜庆*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共创未来,为了使“吉祥鸟”这一品牌得以升华,从而达到辉煌,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互相合作,开拓市场,共创品牌”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协议:
1. 加盟认可
1.甲方认可乙方____________为甲方的加盟成员。
2.甲方认可乙方在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号开设添婚庆加盟店并使用“吉祥鸟”品牌对外服务。
3. 加盟期限3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二、加盟费用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后每年以现金或支票形式向甲方支付合作经营的加盟费计人民币 15000元正(壹万五千元正),一次性合同保证金5000元,合计:20000元正。
2.本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则甲方必须在下一个月内将合同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甲方拥有乙方所需设备、器械等物品的优先提供权;
(2)甲方拥有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需产品的优先加工权;
(3)乙方承接的业务若无法独立完成,则甲方拥有优先操作权,所产生的利润按双方约定 分成;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督导以维护品牌之形象。
2.义务
(1)甲方将提供乙方在经营场地选址,门店装饰上的参谋、指导、评估等总体策划;
(2)甲方在乙方开业初期无偿提供业务指导员,对乙方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10-15天开业指导;
(3)甲方为乙方提供婚礼服务资料,并经营性地给于乙方业务上的咨询、指导和策划;
(4)甲方有义务介决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一些工具用具的经营租用;
(5)甲方有义务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立经营权。
(6)“北京吉祥鸟”网站资源共享,并提供网站网页设计、维护、修改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乙方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2)乙方有权在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形式中试用“北京吉祥鸟”这一品牌;
(3)乙方可获得甲方在业务承揽中的多余单子的优先权;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权向甲方订购市场优惠价的影视器材;
(5)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现有的及今后扩展的各种婚礼仪式和策划之内容,从而完善自己的经营项目的种类。
喜庆公司加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并一次性为乙方提供装修补贴_____元。
2、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3、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
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对甲方: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第五条:加盟费用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加盟费(或信誉保证金)元。协议期满无续约意向者,乙方十天内商品清还甲方,甲方十天内无息退还加盟费给乙方。
第六条:收益分配
合作后“某3s汽车服务中心店”所有营业额%规甲方所有,_______%规乙方所有。
第七条:结算方式
第八条:关于违约及退约规定
1、违约规定: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全部加盟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抵扣加盟费。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另一方损失,另一方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加盟并交纳加盟费之后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申请退出,乙方在加盟前应做好本地市场调查,结合自身社会关系背景、业务操作能力依情况而定,以避免浪费双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九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公司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变更、仓库地址变更以及其它有关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喜庆公司加盟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消费需求,充分发挥甲乙方优势,共同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路号/商场区域内享有经营“东方婉凤”品牌时装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支持、配合乙方在该地区的销售,甲方免费提供店面的装修设计方案,免费提供喷绘门头或灯箱一幅(门头尺寸:灯箱尺寸)。
3.无偿提供企业文化形象宣传品、商品包装袋、店头pop及宣传资料等,无偿对乙方销售、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有偿提供开设专卖店/专柜所需要的附属品(如:衣架)。
4.邀请乙方参加甲方每年举办的一些全国性的经营活动(如:春夏/秋冬时装发布会)。
5.经常派人上门巡查,协助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调换(人为污损的除外)。
7.为乙方代办至的空运、铁路运输、特快专递、民航特快或汽运手续,按乙方具体要求代办保险。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甲方针对“东方婉凤”品牌服装制定的价格体系及营销方针。
2.保证专卖店/专、柜的专卖权,不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摆放“东方婉凤”品牌以外的品牌服装,保证“东方婉凤”品牌经营的性。
3.专卖店/专柜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装修,开业前乙方须将店面装修照片寄至公司市场部备案批准后方可开业。并使用公司统一的配件及附件,统一的企业文化形象。
4.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在客户与客户之间互相调货,以杜绝假货。
5.维护店面/柜台形象,选聘素质较高的营业员进行销售。
6.按公司的要求配置电脑及软件等信息工具。
7.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周报表”及“月盘点表”等经营管理表格。
第三条财务结算方式
1.乙方首批投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其中诚誉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100%退还诚誉金,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情节扣罚诚誉金。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以到甲方帐户为准)。首批发货时间为货款到帐后2——7天内。
3.甲方给以方提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
4.乙方每年销售服装净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短缺货物出查询
1.为维护双方利益,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乙方在提货时,应仔细查看箱体,发现有破裂等其他任何可疑情况,切勿提货和拆箱,应及时向承运单位反映,共同验货,确认是否被盗,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如箱体无可疑情况,受收到货后,应与运输部门复称,重量无误后方可提货。
2.货物到达乙方后,应立即安排验收清点工作。清点时若发现实收数量与销售通知单不符,应及时填写“货物盈余/短缺查询单”,反馈给甲方。查询单内容包括;
(1)发货日期与收货日期;
(2)有差错的具体箱号;
(3)具体货号;
(4)实收数和应收数;
(5)封箱情况,验货人及部门经理的签名。
3.查询单应在乙方收货后一周内发寄或传真给甲方,逾期甲方不予受理。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常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__加盟店,专门经营由__统一开发和配送的__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__。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__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甲方将其所有的“__”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__产品,乙方不得借__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__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__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根据__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 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__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 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合同,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 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 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__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 乙方加盟甲方__,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__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根据__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__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4 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6.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喜庆公司加盟合同4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蓉悦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蓉悦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蓉悦服饰*司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三条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第五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第七条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喜庆公司加盟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 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 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 品牌 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 省 市(自治区、直辖市) 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 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 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 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 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 %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 - 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 ”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 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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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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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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