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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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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25 09:28:2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精选17篇)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3、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4、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6、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7、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9、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1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2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3

  你好,撰写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在甲方职务: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1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4.1.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竞业限制期限

  5.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6.1.1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元,共计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之间)

  6.1.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2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3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4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其他

  7.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__年__月__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4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章):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乙方(签名确认):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5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     部门担任      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知识产权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竞业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四、经济补偿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    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    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六、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                       微信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竞业限制范围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

  2、不论因何种原因,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乙方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办或协助他人开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

  3、所谓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甲方同类及类似的行业:

  壹、                                                ;

  贰、                                                 。

  第二条  竞业限制补偿

  1、竞业限制期间甲方应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其金额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支付日期为的每月       日前(自乙方离职后第二个月起):

  壹、每月      元人民币;

  贰、其它金额:           。

  2、乙方指定下列收款帐号:

  户名:                       ;

  开户行:                     ;

  帐号:                       。

  如乙方上述帐号无法收款,则乙方应书面提交其它收款帐号,或上甲方办公地收款。此时仍视为甲方已按时付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无正当理由,甲方迟延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两个月,则乙方可以终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迟延付款不超过两个月时,乙方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可要求甲方补足经济补偿金;

  2、甲方可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但在该义务终止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仍应按约支付经济补偿金;

  3、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将违约行为所获收益返还甲方,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如该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第五条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7

  甲方(单位):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____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1.3 任职期间:_______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1.4 个人或组织:_______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1.5 ____争性单位:_______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____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_______

  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_______

  为上述____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1.6 ____争性业务:_______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7 ____行为:_______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____争性业务;或为____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____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____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____行为作出补充。

  1.8 乙方关联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第2条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____行为。

  2.2 除本协议中约定的____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____行为:_______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2.3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3条 离职后的____限制

  3.1 离职后的____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____行为。

  3.2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_______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____限制期间:_______

  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义务;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____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____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____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____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3 ____限制补偿:_______每月____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发放时间:_______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离职,则支付时间不晚于3月20日。

  发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账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____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____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账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3.4 在____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____限制义务:_______

  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在____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职单位、乙方自行投资的公司企业等与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钱往来。

  (6)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____争或相冲突的业务(如原甲方客户与乙方联系,乙方应让其与甲方联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3.5 特别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3.6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

  3.7 特别说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____限制补偿:_______

  乙方从事____行为时;

  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____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____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____限制补偿。

  第4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在职期间,如有____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从事____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赔偿____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倍。

  4.2 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的月份数*_____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____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____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____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4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5条 通知

  5.1 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5.2 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_______

  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_______ 。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5.3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甲方办公场所。

  5.4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第6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7条 附则

  7.1 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乙方(签名确认):_______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8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一、竞业限制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三、竞业限制的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_____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_____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七、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9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范围

  (一)单位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单位任职)

  (二)地域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的哪些单位任职)

  (三)“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以能够与甲方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二、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和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

  (一)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根据单位产品情况而定)

  (二)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根据单位业务情况而定)

  (三)地域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自己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和从事同类业务)

  三、竞业限制期限及竞业限制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四)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四、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

  (二)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为当月     日,每月的数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  40 %(计     元)。

  (三)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三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准参照前一项规定计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一)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二)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三)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10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2.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义务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 /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5.任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50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6.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7.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盖章):_________员工(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12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竞业限制的义务

  1、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

  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

  3、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第三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

  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13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在甲方职务: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 竞业限制期限

  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 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日,以后每月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元,共计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之间)

  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5.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7.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8.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 其他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编号日期:

  附件一: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涉外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 (总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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