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卖店整体装修合同
2023年专卖店整体装修合同(通用3篇)
2023年专卖店整体装修合同1
承揽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专卖店装修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址:3、工程总造价:
4、工程期限:自月日始至月日止。
第二条:工程质量要求
1、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乙方严格按照甲方VI标准施工,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所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30元/天处罚,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应付工程总额的60%;工程结束且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额40%余款。
2、乙方请求甲方支付相关款项前应提供真实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由此所致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甲方付款方式:现金(现金/银行转账/支票)
第五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其他的,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
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
以下为合同签署部分,无协议正文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2023年专卖店整体装修合同2
甲方:
乙方:
装修店店名: 装修店地址:
装修后店面性质:专卖店( )店中店( ) 其他( )
现甲方为支持乙方的销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装修前提
1、 乙方必须为甲方合法签约“飞鸽牌自行车,万达牌电动车”产品经销商。
2、 乙方拥有本店一年以上合法使用权。
二、 装修费用申请、报销程序
1、 签订此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房屋使用合同(租贷合同或产权证等能证明使用期限的资料);
2、申请内容必须含:
(1) 店面装修前各部位详细照片及内部结构总体平面图;
(2) 店面装修部位平面示意图(必须标明真是尺寸)
3、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资料予以设计、预算之后,向乙方提供《经销店装修合同》。
4、若乙方认可,则在《经销店装修合同》、《装修合同附件》盖章、签确认后回传甲方,甲方盖章、签确认后将合同及附件回传乙方,此装修项目即刻生效(注:生效前提为《经销店装修合同》、《装修店合同附件》二内容须同具备)。
5、(1)乙方报销时须及时提供本店装修后详细照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未按《装修合同附件》(施工明细表、施工图)施工而擅自改动装修内容,甲方有权少承担费用或不予以承担费用。
(3)费用结算:装修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核报总费用的40%,其余部分视乙方后期销售实绩予以分阶段报销。
三、甲、乙方责任:
1、店面装修后销售“飞鸽牌自行车、万达牌电动车”产品时限要求:在非甲方主动终止销售合作的情况下,此店自装修结束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必须销售“飞鸽自行车有限公司”的产品,不得在本店内(或展厅)销售非“飞鸽自行车有限公司”之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店所有装修费用。
2、若因使用权等乙方原因造成本店装修后不能达到第三条第(1)项时限内销售“飞鸽自行车有限公司”之产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店所有装修费用。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中途停止装修,其所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3年专卖店整体装修合同3
一、合同方
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2、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总则
甲、乙双方经过全面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专卖店,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五、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人民币进行报价,采取全部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
2、工程项目造价以审计审定的预算造价,为万元。以后项目有增减,按审计审定单价和甲方签订预算进行计算。
六、工程项目
以本工程预算表为准。
七、施工期限:
1、本工程正式施工从年日,施工期为天。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若乙方提前一天完成甲方按200元/天奖励乙方,若乙方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扣乙方200元/天。
2、甲方如提出增减项目或要求修改设计,应在该项目材料进场之前或未施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及主管签字认可,对增减项目乙方应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预算交甲方认可。
八、工程管理和质量验收:
1、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内容及工程预算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如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施工质量和设计效果。
2、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互相协调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由甲方、乙方确定专人组成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竣工时进行整体验收,合格后以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为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如经甲方发现有权停止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安全:
乙方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预防发生事故,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人为责任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现场: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保证现场免费用水用电。
十一、付款方式和结算:
合同签订后,甲方须该项工程总造价的60%做为乙方进场施工费,待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支付该项工程总造价的30%做为乙方进度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三天之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项工程总造价10%的余款。
十二、其它事项:
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其他单位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终止合同。
2、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三个月,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和材料不符合标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解决或协商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补充合同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含预算二份。
6、本合同附件含施工图二份。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