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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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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22 17:09: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通用25篇)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现将该工程进行内部发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施工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月 ___ 日,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保证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四、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与施工相关的一切直接费和现场行政收费,承包价:_________________按总价提取管理费%,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按现行安全操作规定,采取严格

  的安全防护措施,全体施工人员应参保,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文明施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项工地管理制度,随时接受发包方、甲方、质检、监理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七、奖惩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按发包方付款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结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额带资完成该工程。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交纳工程保证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合同结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是银行工程施工合同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2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内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合作,保证施工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制作详细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表(附件一)、设计效果图(附件二)、施工图(附件三)为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施工前期工作图纸定稿:

  1.甲方展位设计效果图(附件二)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该设计效果图由乙方原创,如该设计效果图侵害第三方利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应于 20xx年4月5日 之前确定最后设计施工明细方案;施工图纸(附件三)经确认后,双方均不得再自行修改,否则修改方将负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遇不可抗力因素,方案必须修改时,修改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负担因修改产生的费用。

  4.甲方在看过最终方案后提出必须修改要求后,必须给乙方一定的修改时间和意见。

  三、付款办法:

  1.按双方最后确认的图纸为准,总计工程款 。(以上价格不含税,注:代交电费及场地管理费共 。

  2.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即日,将合同第一期款项50℅¥ 支付给乙方;会议结束后3天之内,甲方将合同第二期款项50℅¥ 支付给乙方。

  四、施工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按质按量完成;必须严格执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甲方现场增加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现金方式即时支付给乙方;如有甲方提供的安装构件,甲方必须于乙方进场施工第一天将构件运到施工安装现场。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及证件。

  4. 乙方应在月点前完成全部工程制作,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对由乙方租用给甲方的展具,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毁坏或丢失,甲方必须按价赔偿。

  5. 乙方保证甲方工程的质量及结构的安全性,如发生非人为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6. 乙方前期准备和工作准备充足,甲方须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一定的分数。

  7. 如乙方成员在突发情况下迟到或者缺席,甲方不得扣乙方分数。

  五、工程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施工,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同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2. 甲、乙双方及有关人员在现场施工的同时依制工程制作明细单的内容,结合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或要修改的地方甲方应出具书面材料说明,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乙方准确的设计要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如甲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则从逾期当日起,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4.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施工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

  5. 在质量验收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

  八、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后,传真有效。

  4.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________ ___ 签约代表: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_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3、工程内容:1#变电所、2#变电所内设备安装,高压柜至变压器接线,变压器至低压柜接线,封闭母线安装,控制电缆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信号屏、支流屏等系列试验、调试、装表及送电等,直至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变电所的电业局标准化作业图框及标志,变电所模拟图版操作使用工具,计量装置,负荷监控,继电保护测试,高低压试验,电业局有关部门报竣验收,送电及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凡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的设备基础接地,室内照明由甲方完成。变压器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工程报竣、报验及供电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工程总价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损耗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1#变电所、2#变电所的设备安装、敷设高低压电缆、封闭母线时,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当期工程技术资料及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负责经电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设备试验、机电保护试验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配合1#变电所、2#变电所及内外线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整体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送电手续,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后三日内乙方报送结算报告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值确定后×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值95%。

  6、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数:30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可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过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两年保修期。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并承担半成品、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7、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的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的标准。

  8、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瑕疵为由,作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长的抗辩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认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按应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十一、附则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家庭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乙方以每平方米 元为甲方进行实际面积安《量房数据》平方米的地暖系统安装,工程总价 元,包括地暖采暖系统咨询、设计、系统安装、实验、调试、售后维修。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在材料进场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工程款_ _ 元,在工程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3 、甲方在施工期间对所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款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合同并在工程合同结束后一并付清。

  五、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要求配合乙方及时进入现场,并协助乙方保证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现场或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在乙方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验收期为乙方工程完工并通知甲方后三日内进行,如甲方未按期验收视甲方验收合格。

  七、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

  1 、主要工程材料名称:

  2 、每组分水器回流负担供热面积不超过 平方米 。

  3 、系统验收以合同安装完毕后一次打压为准,系统打压指数为 至,并由甲方签署用户验收单, 乙方出具质量保证卡。

  4 、管材间距 厘米。

  5 、乙方所提供采暖管材保证正常使用 年,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质量保险,如由乙方安装及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6 、乙方质保期为施工验收合格后的二个采暖期,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免费保修。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地暖系统问题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东莞市 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高低压配电工程

  二、工程地址:东莞市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高低压配电工程,含相关工程的图纸的设计、审图、报建、安装、调试、检验、验收、送电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与东莞市及 镇供电公司的配合工作,与集中抄表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以及负责完成总包单位的低压报建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3.1 施工图: 变配电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2 具体承包范围:

  A. 高压柜的供货及安装。

  B. 高压柜到变压器桥架、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C. 变压器的供货及安装,变压器到低压柜的母线、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D. 低压柜的供货及安装,低压柜之间的母线、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E. 发电机至低压联络柜的电缆(不包含发电机设备及安装)的供货及

  F. 高、低压柜前后的绝缘橡胶垫、绝缘工具、电房内消防、防鼠闸板、

  G. 变配电室内的接地系统。

  H. 高、低压柜的基础槽钢。

  I. 配合发电机、消防联动调试。

  J. 高低压配电工程图纸的设计、审图、报建、安装、调试、检验、验

  3.3 在设计图纸范围内但不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的项目:

  A. 电缆沟。

  3.4 总包配合费:施工过程中需要土建单位配合预留孔洞、预埋线管、开

  3.5 施工措施项目费(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

  3.6 材料的采购保管费、材料送检费、材料运输、卸车费,调试费、施工

  四、工程的造价及承包方式

  4.1 合同价款: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本工程含税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设备价为: 整(¥ 元),设备价具体为变压器(¥ 元)、高压配电柜(¥ 元)、母线槽(¥ 元)、低压配电柜(¥ 元)。

  4.2 结算方式:

  4.2.1 本工程实行大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死: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设计、包审图、包报建、包通过相关部

  4.2.2 因甲方要求引起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增/减的费用,结算时按投标时确定的合同单价作为计价依据。若合同单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可作为结算依据的,则按 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二类地区及有关计价文件计价取费,计价程序表按 年 月份《东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 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人工按 年 月份《东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东建函 号》文件计算。若定额及合同单价中都无此项目的,双方协商解决。

  五、工期与保修期

  5.1本工程工期为接到项目部发的开工令起 个 日历天,此工期包括竣工验收及停电接驳、送电时间在内。工程如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处以5000元的罚金,上不封顶。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1.1因甲方要求而增加或变更工程内容达10%以上,并对工期可能造成影响时,双方应协商顺延工期。

  5.1.2 因集中抄表或非乙方施工的低压工程影响,双方应协商顺延工期。

  5.1.2甲方在计划的分段施工工期内,不能按合同交付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源未能按规定提供接点,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5.1.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5.2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六、材料价格

  6.1主要材料和设备按“甲定乙供”的方式采购。 “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种类有:变压器、高低压柜、母线(具体见附件);电缆品牌为: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牌”电缆、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羽”电缆、深圳市大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威讯”电缆。甲定乙供:是指为了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质量,由甲方确定材料、设备的厂家、

  七、设计变更

  7.1 设计变更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甲方确认的设计院书面通知为准。

  八、工程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8.1 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承建商将被处以工程造价的2%金额作罚金.相关系统必须通过相关公司的验收。

  8.2 本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的有关技术要求和按照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设计图纸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承包商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选派工程代表驻现场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

  9.1.2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合格。

  9.1.3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9.1.4 协助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9.1.5 提供报建所需文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报装而影响工期的,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按设计图纸及国家、东莞市有关规范或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9.2.2负责如期保质交工,并负责施工图报建及供电方案的审批通过。供电公司提出的审批意见及整改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保证工程验收合格,若

  9.2.3负责完成总包单位的低压报建工作,做好与东莞市及 镇供电公司的配合工作,与集中抄表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

  9.2.4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交工文件移交甲方。隐蔽前应由甲方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隐蔽。

  9.2.5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9.2.6负责向土建总包单位交纳安装费的2%作为土建配合费。

  9.2.7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的技术条件并通过供电部门的技术质量检测。

  9.2.8负责运输安装过程中及竣工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9.2.9负责配合施工现场其他专业成品的维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担。

  9.2.10负责提供 2 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给甲方。

  9.2.1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9.2.12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9.2.13乙方在收到甲方中标通知后10日内或者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书》提交甲方审查批准后执行。逾期提交,乙方每日应承担1%的违约金。

  9.2.14甲方在配电房土建可以满足乙方施工条件的前5天将开工令送达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令后必须按开工令指定的日期进场施工,若不进场施工,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确认以后,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造价1%承担违约责任,超过3天没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2.15乙方接到甲方的开工令后,乙方必须按开工令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三天没有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2.16乙方进场施工后,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

  9.2.17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9.2.18如甲方确认乙方的签证要求并共同核实工程量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报送正式工程签证资料至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款项。

  9.2.19原合同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修改施工或返工,每次金额在1000元之内的不计取该费用,不做签证处理。

  十、工程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

  10.1.1 乙方进场施工后,凭付款审批单,甲方支付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 15 %作为预付款;

  10.1.2 配电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60%;

  10.1.3工程全部完工通电之前支付至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75%;

  10.1.4 整个工程通过供电局及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通电、办理完移交手续,甲方凭供电局及甲方、监理公司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付至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85%;

  10.1.5 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且经双方确认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期满一年后付结算总额的3%,余结算总额的2%在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除因甲方人员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原因外,一切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10.1.6每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廉洁条款

  11.1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包括合同招投标、签订、履行、预结算、保修

  十二、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12.3乙方使用的产品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规格型号、质量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电力主管部门要求,如有违反,经甲方与监理方共同认定,乙方须承担工程总造价的30%的违约金,此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独立生效。

  12.4若乙方不遵守合同条款或中途退场,乙方除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罚金。

  12.5乙方若在工地现场发生偷盗、恶性打架斗殴行为并造成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5万至20万的罚款,且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6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引起一切纠纷、闹事,如发生一次罚款5万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

  13.1履行合同若发生其它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事项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4.3本合同廉洁条款、质量保证条款以及乙方资质材料,甲方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如有虚假,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处罚。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签约日期: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和标线》和行业标准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并符合交警部门验收标准。

  (二)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车位标线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反光标牌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余保修期为________年。人为或不可抗力影响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如发现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及时维修。

  五、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乙方取得公安交警支队停车场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年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为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的赔偿金。

  3.如因乙方质量原因无法通过交警部门验收,乙方须及时无偿返工,工期不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期限及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保修期满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_________(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7

  发包人代表(甲方):签名承包人代表(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根据《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X市X区X小区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120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9、总工程的费用为__元,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

  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工程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工程总造价

  1、本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经甲方测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为 (大写)。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方案,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整体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6、根据甲方对点位的要求,布线后提供详细的网络点位分布图和路由图。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_____》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中参与分项工程施工达成协议,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分项工程的基本情况

  1、分项工程的名称:

  2、分项工程的内容:

  3、分项工程的地点:

  第二条、分项工程期限

  本分项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工期为__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项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甲方以完成分项工程细目产值(按“施工项目清单”的列项和单价计算,唯一计算方式)作为对乙方承担工程的现场组织、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完成及缺陷修复工作的报酬,应视为此费用中已经考虑了乙方所完工程的一切费用(也包括前期施工准备、驻地建设、机械设备的调遣、临时设施、便道修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营业税金等),除另有规定外,不另行计价。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主材由甲方代供,实行总量控制,限额领料制度。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材料使用计划,甲方根据乙方工程量核实材料用量后,按乙方用料时间限额供应,材料供应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时,必须是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的供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方能用于本工程。

  3、自采、地方性材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的地点采集、购买,并经甲方鉴定,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以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有关文件为依据,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分项工程综合得分90分以上,总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分期、分段进行验收。

  4、乙方在分项工程完工后5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六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第十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10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聊城顺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东昌府区“村村通”油路建设领导小组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凤凰办事处老韩村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__版)》第一卷、第三卷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老韩村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凤凰办事处境内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4.工程期限:20__年7月10日至20__年7月30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 元(大写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 元/次,业主书面通报处罚 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河南海滨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2、甲方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取及返还,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措施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支出,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3、甲方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得到落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属施工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或有偿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服务。

  3、乙方负责所属全部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和交底,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4、乙方到达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经当地安监部门认可的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特种设备 “三证”齐全,方能使用。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岗位操作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均需向甲方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员、租赁设备)。

  5、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6、乙方负责相应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规定时限向甲方及所属上级单位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积极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协助,甲方支出的费用将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证金内支付。

  第七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一) 标准和目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一) 甲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或上级的有关规定,分析、识别、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统一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和标准。

  2、甲方负责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

  3、协助乙方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二) 乙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弃土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施工期间,保护、恢复、治理现场环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植被破坏、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主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用电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

  4、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第八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可选择增加:不采用当地县乡用工],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当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量及条件安排人员进场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损失。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对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规定执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进行支付,确保雇佣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负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监督、参与乙方对所属人员的培训和交底。负责乙方人员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4、根据需要有权临时雇用或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所属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数量、条件配置人员,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负责所属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施工交底,培训及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5、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第九条:材料管理

  (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包工包料,乙方自购所有材料形式:

  3. 1甲方参与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和审核,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乙方无权私自定购。

  3. 2甲方按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指导、监督乙方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3. 3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3. 5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对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形式:

  3. 1钢筋、水泥、钢绞线、支座、沥青、石灰、砂、碎石等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3. 2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3. 3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第十条 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 管理费后将计量款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对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

  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

  (二)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5%,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

  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后,(待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到位后)据实返还。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交工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执行月度结算。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

  按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由甲方经营部门每月办理一次中期计量结算。

  1)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间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

  2)甲方经营部收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办理 “中期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 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材料调拨、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等暂扣款意见;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7)财务部确认。

  3、交工计量结算程序

  1)交工计量结算,也是最终计量结算。必须以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经营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工程数量签认单结合中期计量结算数量和业主最终确认数量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总经济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发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签发 “交工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 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并与乙方签定《合同终止协议》;

  7)财务部确认。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计量结算时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及业主计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过中期累计结算额度的80%(结算额度为扣留10%保证金后额度)。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设备租用款、其他代付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交工计量结算后,支付结算额度内的剩余款项。

  5、按规定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困难。

  2、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处罚,有权提议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3、经对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按相应约定条款进行奖惩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时兑现。

  4、定期对乙方进行资信、合同履约等情况评价,评价合格的推荐办理中交股份内部市场准入证,不合格的严禁再次参与中交股份所属各单位工程协作。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注意:对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要约应尽量选择我方有一定人际关系的,同时注意按照合同标的金额来约定法院的级别,否则约定也是无效的]。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本合同后附《现场主要人员、设备需求表》的规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到场并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办理交工计量结算后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解释权归。

  发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承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工程施工合同11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

  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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