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论的逻辑学基础
关于辩论的逻辑学基础
一、同一原则
同一原则源自逻辑上的“同一律”。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正确思维所必须。因此,同一性原则是辩论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辩论赛要求,教练和队员之间,队员与队员之间对辩题与立场的理解同一,对有关要领和判断的内涵把握同一;要求在整个辩论过程中,立场确定、首尾一致,论辩一贯,没有矛盾。
二、充足理由原则
充足理由原则要求:在一个论证过程中,一个判断被确定为“真”,总得有充足理由。
其符号表示的公式为:
œ(aõb)∧aõb
意思是,如果a能够推出b,而且a真,则b真;换一种容易理解的廉洁就是,如果a事件发生能导致b事件发生,现在a事件发生了,所以b事件一定会发生。总之,a是b的充足理由。这是逻辑推理的最最基础的一条规则。
充足理由原则在逻辑上要求:(1)理由必须是真实的;(2)理由与推断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违反了这两个标准中的任意一个,就会犯“虚假理由”或“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
辩论赛要求参赛双方,对所持立场及其论证过程均应以充足理由为根据,在主观立场与客观实际之间建立起必要而正确的联系。
三、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意是:“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意思是说,要根据实证,求索真相。也就是说,从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实事)中寻找其内部联系(求),得出正确的结论(是)。
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我们:尊重事实,服从真理。不仅在为本方辩护时要遵循这一原则,就是在反驳对方时,同样遵循这一原则。辩论中常见的“(把对方)推向极端,然后加以反驳”的技巧只能偶而为之,不能作为一种基本技巧、频繁地使用,否则给人造成强加于人的、不实事求是的感觉。不仅反驳无力、无理,而且有失风度。
四、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的关键是人格平等。这种人格上的平等要求辩论队员在竞赛中,以平等的人格对待对手、对待评委、对待观众,对待所有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