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13篇)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
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在流行高峰(4~7月和9~11月)前和流行高峰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上述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县、乡、村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的巡查指导,重点是加大对疫情报告、场所隔离消毒,发热儿童排查的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重点严查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违规收治5岁以下发热儿童情况,检查医疗机构院内感控工作情况,严防隔离治疗不规范、医护人员个人卫生及防护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2
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3
春夏季节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根据区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增强学校预防与控制疾病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病能力,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各级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预防手足口病的工作领导
学校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分工合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晨检检查工作。
各班班主任老师要每天检查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检查,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学生的情绪与身体状况;若发现有发烧症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并带其到医院检查治疗。
三、加大防病的宣传力度,深入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教育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宣读学校预防手足口病预防工作方案。
2、出版一期关于预防手足口病的黑板报,发放有关预防手足口病的相关资料。
3、通过发放告家长书、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家长和学生了解手足口病的传染途径、发病症状,并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四、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认真做好各班消毒工作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班有专人负责,定期开窗通风,保证教室内空气新鲜。
2、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要勤洗澡、勤洗头,衣着整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先大队部和学校卫生室每天派值日生进行检查、评比。
3、学校定期进行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五、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排查隐患
1、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加强实行晨检和零报告制度,并做好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
3、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椅及所用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4
生命是健康根本。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上级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略)
三、工作措施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午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对公共场所、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格用具的清洗消毒。
四、疫情处置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2、无论是发生个案还是暴发流行手足口病疫情,我园必须做到手足口病“零”报告,直到疫情结束。
3、幼儿园经医疗机构部门确认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幼儿园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指导意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尤其是发生疫情的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根据疫情需要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4、各项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具体负责人、实施者、检查者,并做好每日每项工作的实施记录。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5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X年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学、及早诊断发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 “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附件2),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报告和配合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 村卫生站、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
三、手足口病防控的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3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四、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五、手足口病的分级确定和响应
按崇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一旦有集体单位内发生手足口病或突发疫情流行,即启动本预案。
(一)一般(Ⅳ级)响应:
1、 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 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居家隔离治疗患者、密切接触者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1X年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2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白头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同时由公共卫生科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六、预案的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市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手足口病诊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公共卫生科防保人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6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丙类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驰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进展快、易发生死亡。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防止暴发流行,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干预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蔓延,降低发病率,严防重大疫情发生。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机构和专家队伍
(一)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吕立君同志任组长,宗逸农、陈南如、周凤学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成 员:胡 周
李 楼 王(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疫情防控组 组 长:周
成 员:袁 杨 屈
宋海波 刘 周
医疗救治组 组 长:冯
成 员:蔡 李 宗
卫生监督组 组 长:许
成 员:李 刘
健康教育组 组 长:齐
成 员:刘 胡 魏 刘
流病调查组 组 长:屈
成 员:宋 段 周
信息统计组 组 长:袁
成 员:屈、周
县卫生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杀虫、灭鼠、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预防控制手足口病专家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重大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 冯 县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 白 县医院工会主席 主管护师
徐 县医院内一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蔡 县医院儿科主任 主治医师
宗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县卫生局建立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专家组相关专业人员和县人民医院的儿科、急诊等相关医务人员组成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 (名单附后),负责全县手足口病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救治。
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
县卫生局成立由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名单附后),负责重大手足口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确定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
(二)严格实行防治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把防治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积极开展防治工作。
四、防控措施
(一)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暴发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三)疫情处理。根据疫情信息,查清病人的详细居住地址,将病家及其四邻和密切接触者家庭以及村庄、单位、居民区作为处理重点。
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村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X年版)》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临床处置流程图(X年版)》的要求,着力提高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能力,发现病例及时转诊。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避免发生死亡病例。同时,积极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皮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4、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5、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6、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单位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提高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基层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小学、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制度,指导其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解正。对因措施不落实而造成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防治疾病所需经费。
(二)人员保障。将各类技术人员充实到防病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做好诊疗药品、消毒杀虫药械及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7
随着季节变化,天气逐渐转暖,手足口病进入了高发,易发时期。为了积极主动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园积极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做到让家长真正放心。
一、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各班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手足口病引发的危害,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尽快、尽早、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二、向家长普及防控知识,并发放手足口病温馨提示卡和消毒防疫知识
三、开展卫生整治工作
1、大力开展全园卫生安全工作,认真治理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2、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餐具采用高压蒸汽消毒,玩具、桌面、地面、门把手采用84消毒液擦拭,室内空气采取开窗通风与紫外线消毒相结合的方法,床上用品一律采用阳光暴晒。
3、做好幼儿入园的晨午检工作,同一模、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仔细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与身体状况,并及时做好登记。
4、做好缺勤幼儿跟踪记录。
5、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
6、控制集体活动,减少感染机会。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三)
为加强手足口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手足口疾病在园流行,确保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宣传:
(一)宣传工作要点:
通过晨间谈话、午间活动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的师幼开展有关手足口病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与任务。对于肠道传染多发季节,加强有关不饮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等“防病从口入”的有关行为的强调至关重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利用宣传窗、家园栏、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每个幼儿家长各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让家长知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了解和掌握相关预防知识,让家长和我们幼儿园共同筑起一道安全保垒!
(二)、宣传主要内容:
1、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3、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戒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4、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6、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7、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8、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二、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1、做到“三清、三灭”:“三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厕所; “三灭”,即灭鼠、灭蚊、灭蝇。
2、活动室、午睡室保持良好的通风,无人环境下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教玩具每天消毒,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幼儿个人用品(茶杯、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一次;被褥、床垫每周暴晒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及时翻动,并且个人专用;被套、枕套、枕巾每周洗一次)按要求定期做好消毒工作;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板凳台面、水龙头、便器扶手以及其它可能触及的物体表面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15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加强园内食堂、饮用水管理,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饮用水传播途径。
三、晨检工作要点:
1、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有手足口病等疑似症状或传染性疾病症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院检查。
2、对缺勤的幼儿,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原因,并进行跟踪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3、经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4、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开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园进班复学。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8
为切实加强X年度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效应急处置我校可能发生的手足口病,防止疫情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全校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分工协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yz
副组长:xsb xdl
成 员:(lue )
消毒员:(lue)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教育
1、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2、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学校各班要做好晨午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避免其他儿童接触,及时报告并进行积极治疗。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教导处,教导处及时上报乡教办。
5、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6、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7、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诫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8、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9、做好校内教室、环境、厕所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厕所要随时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防止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10、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11、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三、 我校预防手足口病实施方案
1、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
在疫情期间,严格实行晨检、午检和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每天早上,班主任老师逐一对学生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孩子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校。下午到校后各班班主任再进行一次午检,发现疑似症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凳及相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我校要将对学生健康状况加强监测,对近期生病的学生进行确诊,掌握病因。做到“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各班级消毒工作
学校进行定期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全校消毒。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剂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每天对教室进行喷撒消毒。
3、加强幼儿的卫生教育
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要求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镇的传播和流行,指导各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以儿童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做到监测灵敏、反应敏捷、措施果断、从容应对,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实现对手足口病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地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三、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开展人员培训和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处理、运送、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隔离、留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镇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技术措施
一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4月16日起,全镇实行手足口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全镇各类医疗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人,要按照法定的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全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镇教育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要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辖区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疫情预警预测信息。
三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婴幼儿。镇教育部门要迅速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师生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指定专人或兼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患儿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要快速果断处理疫情。一旦出现手足口疫情,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措施控制疫情。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医疗机构要按照《枣庄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2、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垃圾、粪便、污水要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二)。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认真排查,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封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发的一种传染病,主要感染对象是5岁以下幼童。其传播途径是经粪口传播,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可以预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xx年5月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一旦暴发和流行,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关系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政治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治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不大面积暴发和流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究,及早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全面落实重症病例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严防死亡病例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严密监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快、准、妥、稳。快就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准就是准确诊断,不漏报,不误报;妥就是对疫点疫区科学应对,处置妥当;稳就是教育群众不恐慌,确保社会稳定。全镇要严格执行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分布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暴发扩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指南(20xx年版)》,对手足口病进行科学诊断和规范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严防危重病例死亡。对重症患儿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对居民家庭、食堂、厕所、垃圾、粪坑、水塘、河流等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对防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控手足口病的正面宣传报道,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去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要求,制订具体指导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儿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四)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诊疗和预防水平。镇卫生部门要做好镇、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接诊病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
(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严格按照《山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发[20xx]25号)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镇直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治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镇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婴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手足口病防控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报道和防病知识宣传等;镇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公安部门密切关注与手足口防控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及其他的应急处置等措施;交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药品、器材、检验监测试剂及医疗卫生设备等调运、储备工作;要根据疫区防控需要,依照规定依法对交通工具实施防控措施;镇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防控规定,及时控制疫水外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市场;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村委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其它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成立店子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瑞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永龙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传甲、镇党委委员翁超、镇人大副主席李丙坤、副镇长刘德巨、副镇长李金英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刘德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付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制订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组建、完善手足口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对全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各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或医疗救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0
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科学、规范、有效落实,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1号)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疫情与防控工作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确保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宣传,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属地化管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散居儿童为重点人群,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场所,推行“84化”规范消毒流程,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防控措施
(一)病例的发现和报告
1.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年版)》(卫发明电〔〕38号)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各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早期发现病例。
2.按照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1)重症病例的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以下诊断程序,对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重症病例进行网络直报:①县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②市级医疗机构必须经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2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③省级医疗机构必须由本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诊断;④疑难重症病例可在本院专家组的基础上邀请省或市级专家组专家会诊。
(2)死亡病例的报告:在市级及以上手足口病防控专家组指导下,由接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的按实验室确诊病例报告,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采样的死亡病例,经专家组认定后按临床诊断病例报告。
(3)聚集性疫情的报告: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暴发疫情报告: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暴发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以上)的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疫情的实际情况,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为依据,对疫情的级别进行判定。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网络报告。
(二)疫情监测与分析
各级疾控机构要根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X版)》和《陕西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X版)》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对辖区内的手足口病疫情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深入分析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规范开展手足病病原学检测工作,科学掌握辖区内病原的分布特点及动态变化,及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指导做好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在手足口病疫情高发时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研判工作,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三)疫情处置
各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出现暴发时,应按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X版)》(卫办疾控发〔〕80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或发生暴发疫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形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1.重症、死亡病例的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出现死亡病例后,要及时开展死亡病例讨论,分析死亡原因,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有关情况;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负责标本采集工作;已开展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备份,由当地市级疾控机构复核。
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疾控机构及时对辖区内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例的症状、就诊、用药以及流行病学等情况,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和实验室检测,并同时向送检单位及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病例住址所在地的疾控机构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的防保机构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2.聚集性疫情的处置要求
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置;指导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病例搜索、疫点消毒、样本采集、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追踪疫情进展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若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疫情,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立即通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及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采取停课措施。
3.暴发疫情处置要求
发生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疾控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对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搜索,时间为首发病例发病前一周至调查之日,并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调查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每起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例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医疗机构根据患儿病情,要求患儿居家或住院治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指导居家治疗患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当出现重症病例早期识别指征时(参见附件2),应当立即前往重症病例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患儿应当在指定区域内接受治疗,防止与其他患儿发生交叉感染。
若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疾控机构应当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关班或关园的建议,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措施建议书,指导该托幼机构做好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居家儿童的健康观察。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相关信息通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进行终末消毒。
(四)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各地应加强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实行“村级随访、乡镇管理、县级诊疗、市级抢救、省级督导”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疫情、救治能力等实际情况确立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及定点医院数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年版)》和《陕西省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手足口病病例临床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X年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1.村级随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5岁及以下儿童进行摸底造册,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协助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负责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随访,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异常症状时,建议患儿家长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同时,要做好重症病例出院的随访管理工作。
2.乡镇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本辖区疫情网上信息,负责对辖区内居家治疗的患儿病情和治疗措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治疗、隔离和管理等措施落实到位。
3.县级诊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及时发现手足口病例,转至独立的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工作。要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3);不适宜转诊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组织省级、市级专家就地进行积极救治。
4.市级救治: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对确诊的病例要及时转至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重症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建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会诊与讨论制度,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具体负责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重症病例救治有关救治原则(见附件4),加强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5. 省级督导:省级专家组要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1
一、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
每天早上幼儿入园时,由园长亲自带领教师在门口对入园的幼儿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园。幼儿入园后,由班内教师再进行一次晨检,以防遗漏,中午教师再进行一次午检,主要检查幼儿的脚心、臀等部位,发现疑似幼儿及时报相关负责人,且当天各班教师把孩子的情况详细汇报于办公室,领导小组针对情况作出相应措施。
二、认真做好各班消毒工作
各班的玩教具每天晚放学后用84消毒液浸泡一个小时,小毛巾、水杯每天定时用高温(蒸车)消毒,每餐前用稀释的消毒液剂擦拭桌面,再用清水擦拭三遍,小椅子每天擦洗一遍。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及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按时洗刷,餐具每餐一消毒。
三、加强幼儿卫生教育
对幼儿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指导各班幼儿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做好正确宣传和讲解工作
每天有教师在门口晨检,及时准确地向家长讲解防疫部门的卫生常识,提高家长和幼儿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能力。同时在各班门前张贴了爱心提示,让家长近期不要带幼儿去公共场所,避免传染。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的症状及预防措施,做到家园同步。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2
为切实加强201X年度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效应急处置我校可能发生的手足口病,防止疫情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全校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分工协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yz
副组长:xsb xdl
成 员:(lue )
消毒员:(lue)
二、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教育
1、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2、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学校各班要做好晨午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避免其他儿童接触,及时报告并进行积极治疗。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教导处,教导处及时上报乡教办。
5、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6、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7、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诫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8、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9、做好校内教室、环境、厕所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厕所要随时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防止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10、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11、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三、 我校预防手足口病实施方案
1、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
在疫情期间,严格实行晨检、午检和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每天早上,班主任老师逐一对学生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孩子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校。下午到校后各班班主任再进行一次午检,发现疑似症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凳及相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我校要将对学生健康状况加强监测,对近期生病的学生进行确诊,掌握病因。做到“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各班级消毒工作
学校进行定期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全校消毒。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剂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每天对教室进行喷撒消毒。
3、加强幼儿的卫生教育
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要求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为了有效防范手足口病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工作无小事”原则,坚决杜绝麻痹、侥幸、松懈心理。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手足口病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强化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传染病不大面积暴发,确保不出现死亡病例,努力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安全、卫生的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由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校开展手足口病预防工作。
(二)加强宣传
要立即传达省市中心学校召开的手足口病防治紧急会议精神,使师生了解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疫情的工作要求以及预防方法,明白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控、可治”,克服慌恐紧张心理和侥幸麻痹思想,端正心态,积极应对。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墙报、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增长儿童少年及家长的预防意识,提高他们自我防护能力和战胜手足口病疫情的信心。
(三)认真防范
1、学校建立晨检制度。重点检查以发热、口腔溃疡和疱疹为特征的手足口病临床表现。检查时一个不遗漏,认真做到“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对缺课学生,做好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
2、学校要抓好校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内通风换气。
3、坚持每天消毒制度。若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