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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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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4 08:59: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精选4篇)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1

  受委托,定于20xx年11月29日上午10时在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屈先松所拥有的坐落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镇前社村四组的住宅用途房地产权,张房权证永定字第011502号,建筑面积309.90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定集建(20xx)字第4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8.70平方米),参考价人民币75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佣金诚信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11月28日,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xx年11月28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

  开户单位: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0000432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张家界市后溶街支行

  四、竞买人应在20xx年11月28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公司地址:张家界十字街紫隆商城四楼。

  五、特别说明:

  1、请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2、该标的土地系集体土地,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转让限于该村的村民之间。

  有意竞买者详询电话:0744-8280111 孙女士

  区院监督电话:0744-8597266

  工商监督电话:0744-8227065

  详见拍卖公司网站

  张家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9日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2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xx年1月6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1403002: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村元头新村一巷49号房屋[土地证号:东府集用(20xx)字第77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412356号],土地面积约76.2㎡,建筑面积约458.25㎡, 起拍价724035元,保证金720xx元。(被执行人:温锐成)

  特别说明: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房产证,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限东莞户籍人员购买,按现状拍卖。

  集中看样时间:20xx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处集中看样。

  展示时间:20xx年12月15、16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xx年12月2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我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xx年12月26日前与我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及东莞阳光网。

  联系电话:(传真)、(郑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00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第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

  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电话:

  工商局举报电话:

  东莞市东拍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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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拍卖公告3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xx年6月20日上午10:00在我公司拍卖厅对:辽阳龙祥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腾鳌北大桥西2公里处胜利村)所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1、该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辽阳县穆家镇胜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为辽县集用(20xx)第1114号,使用面积约11972㎡及房屋一处(生产车间),辽阳县村字第208014862号,建筑面积约2212㎡。起拍价1,725,580.00元。

  2、该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辽阳县穆家镇胜利村房产四处(辽阳县村字第208014864号、208014865号、208014863号、208014866号),总建筑面积约1069㎡。起拍价457,805.00元

集体土地拍卖公告4

  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xx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详见出让须知。

  宗地编号: GZPx01 宗地总面积: 1823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城北片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500417BA0089

  现状土地条件:以公告期间地形地貌为准。

  起始价: 192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参与竞投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数需达二人以上(含二人)通过资格审查,若人数不足将终止本次拍卖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x年05月09日 至 x年05月31日 到 xx县国土资源局2楼用地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x年05月09日 至 x年05月31日 到 xx县国土资源局2楼用地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x年05月31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x年06月01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x年06月01日15时30分 在 xx县国土资源局5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配建商业用地40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xx县217路4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xx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支行,工商银行支行,农行 ,xx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

  xx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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