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旅游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 自查整改基本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监督管理科、人教科、执法支队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改工作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对部门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自查,我局目前承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项: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未承接省级下放事项,也未将市级审批事项下放,不存在自行委托、下放审批事项等问题。
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权力清单,精简流程,提高效率。严格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严把审批关口,梳理审批程序,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对旅行社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实行旅行社业务公示公告制度,保障游客的知情权。
(二)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规范标准,提升服务。逐项梳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收费、审批流程等内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作为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的具体指引,创新了工作机制,规范了审批标准、提升了服务质量。
(三)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我局从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与措施,监督检查程序等方面,制定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核发、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了日常监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自查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质量。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延伸阅读】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审批种类】
通常包括审批、核准、批准、同意、注册、认可、登记、检验、年检等几十种。但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该类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特许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
认可
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
核准
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
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婚姻登记、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