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合同
金融投资合同(通用5篇)
金融投资合同1
投 资 人:(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管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 (投资人)与 河南新领域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人)于 20_ 年 月 日签署于中国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第一条 前言和释义
1.1 前言
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
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 基金:本合同所指基金为新领域房产投资基金。
2) 投资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3) 投资管理人:河南新领域投资有限公司
4) 投资行为 :以合伙或股权参与形式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投资
5) 结算年度 :自申购之日起满一年之日止
第二条 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
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基金类别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漯河市井冈山北路商业街开发项目)。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18个月,认购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第三条 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1)投资人均需以现金 人民币 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
a.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
b.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2) 人民币 20 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 1 份。
3.2 基金的开户
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 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河南新领域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康复兴 身份证号:X 联系电话: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五厂四街15号楼附10号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2)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3)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5)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6)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姓名: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所: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九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第五条 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房地产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本投资公司合作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他房地产投资。
5.2 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为房地产项目及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及商业用房等房地产资产。
第六条 基金的融资
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1 基金的收益
基金的收益以结算 年 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个结算年度为自申购之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
7.2 收益的分配
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投资人可选择如下支付方式:
第八条 基金信息的批露
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3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具体报告。
第九条 退出机制
投资人出资后,在基金封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资。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1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
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
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0.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及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任。
2)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优先级投资人具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2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行为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3 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免责。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 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各一份,专业律师备案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资金投资合同范文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投资合同2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帐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 :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金融投资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共同引进资金,开发甲方的 有限公司项目,特制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引进资金数量:
二、工作分工:
甲方责任:
1、负责联系落实好接收款银行,要求分行级并要正行长负责(可分行接款,支行操作)。
2、负责联系银行工作中的一切经费开支。
3、负责让接款银行确认,联办委托贷款合同。
4、负责开出由双方认可的企业违约担保书,包括中介劳务费承诺。
5、负责按到帐实收款的 %计中介劳务费税后,由乙方转交中介劳务公司。
6、负责按每亿元人民币每天移动费1570元的企业违约金,存入甲方自己企业帐户,如企业违约由银行从此款中支付给银主。
7、负责把本公司企业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确认。
乙方责任:
1、负责联系落实银主,落实资金按规定的时间到接款行。
2、负责资金到位前一切经费开支。
3、乙方自费去接款单位和银行,确认还本付息担保书(保函),代收代付委托书。企业情况和企业违约金到位情况。
4、负责银主在最后一批款划拨后,计算第一年6%利息时间。
5、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受罚,并赔偿甲方已有损失。
三、共同责任
1、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努力做好引资前的各项工作,确保融资合同顺利操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所得的资金拨款,如有违约,必须以法律责任赔偿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果乙方引进资金不实,所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4、双方严格和以法律的原则执行还本付息担保书(保函),代收代付委托书。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切实落实,如有违约,双方不能自身解决的问题报人民法院促裁。
甲 方: 乙 方:
法 人: 法 人:
二零 年 月 日
金融投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建设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经营范围为,总投资 万元,分期投入,首期投资不低于 万元,年产值约元人民币。
二、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向乙方出让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 亩,出让价格万元/亩,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土地出让合同书。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支付土地款的%即万元人民币;余额万元人民币分期支付,第一期于投产后半年内支付%即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土地款即万元人民币于投产后年内付清。
四、按照甲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乙方项目推进的可能性,本项目应于______年月前竣工投产。
五、甲方保证建设用地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并保证周边没有土地纠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一切便利条件。
六、甲方将本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看待,项目报批及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指派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费用。
七、甲方承诺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和西部大开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政策。
八、甲方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厂区红线图边。
九、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为本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十、甲方承诺积极向乙方推荐客户,协助拓展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十一、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拿到红线图须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建设日后甲方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十三、乙方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
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各种税费。
十六、乙方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间,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及后续发展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工业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
十七、乙方同意通过南宁华侨投资区职业介绍所优先招收当地非技术工种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投资合同5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万元,其它_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_______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______万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万元;
土建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万元;
其它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_____年___月___万元、______年___月___万元、______年___月___万元、______年___月___万元、______年___月___万元、______年___月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