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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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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15 12:06: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精选27篇)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1

  发包人(甲方):

  专业承包人(乙方):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及内容 见工程项目表

  第三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期自于年月总日历天数 天(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可延长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大写) (人民币)¥ 元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5、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约定。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一、材料供应

  1、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二、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企业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组织施工。甲方依据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等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施工前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物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看管好本队的施工材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甲方派人参与乙方施工及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

  三、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按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善后工作。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按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预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预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三、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 3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以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有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四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九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甲方应在乙方交工后壹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工程质量验收单。

  二、竣工工程验收以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图为依据进行。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拨款与结算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二、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不在合同范围的应有双方协议书或签证。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乙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甲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和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附则

  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时,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办理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双方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且结算完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共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建设方:(章) 承包方(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09 月 29 日合同签定地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2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调工作、确保配电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顺利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调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泌阳县杨家集乡土地复垦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泌阳县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自低压柜出低压电缆至各个电动机,电缆铺设、桥架制作、线鼻压制、控制电缆铺设和变频器安装调试。

  2 图纸以内的所用工程有变动的地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 本工程自20xx年11月18日开始,至20xx年 3 月18日结束,总日历天数120天,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2 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设计变更;甲方建筑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或甲方提供的设备未按期到场等原因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合同包工不包料,价格为一次性报价总全额为 3584458 元,金额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在进场时应先预付45﹪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及验收结束后再支付工程款的55﹪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的场所及施工环境能满足施工需要。

  2 施工的规划、桥架设计等由甲方提供方案,乙方负责施工。 3 甲方协调施工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协调或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节点付款时,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按工程造价的1﹪作为滞纳金。

  5 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 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 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6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有专人管理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配合供电部对工程的验收。

  7 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8 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积极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在合同期内完成,若有延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元。 第八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电器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范围进行施工,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工。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有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工程经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第九条 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操作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施工中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解决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者,可向提交合同履行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自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自行终止。

  甲方:泌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乙方:河南恒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10 月 10 日 20xx

  联系人: 电话: 年 10月 10日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3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调工作、确保配电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顺利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调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泌阳县杨家集乡土地复垦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泌阳县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自低压柜出低压电缆至各个电动机,电缆铺设、桥架制作、线鼻压制、控制电缆铺设和变频器安装调试。

  2 图纸以内的所用工程有变动的地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 本工程自20xx年11月18日开始,至20xx年 3 月18日结束,总日历天数120天,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2 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设计变更;甲方建筑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或甲方提供的设备未按期到场等原因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合同包工不包料,价格为一次性报价总全额为 3584458 元,金额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在进场时应先预付45﹪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及验收结束后再支付工程款的55﹪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的场所及施工环境能满足施工需要。

  2 施工的规划、桥架设计等由甲方提供方案,乙方负责施工。 3 甲方协调施工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协调或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节点付款时,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按工程造价的1﹪作为滞纳金。

  5 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 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 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6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有专人管理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配合供电部对工程的验收。

  7 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8 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积极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在合同期内完成,若有延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元。

  第八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电器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范围进行施工,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工。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有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工程经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第九条 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操作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施工中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解决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者,可向提交合同履行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自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自行终止。

  甲方:泌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乙方:河南恒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10 月 10 日 20xx

  联系人: 电话: 年 10月 10日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建甲方所属_____________项目电气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以资共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电气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3.1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含楼层配电箱)的安装。

  1.3.2项目变压器设备安装。

  1.3.3项目电缆及桥架的安装施工。

  1.3.4其它配套和配合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确认为准。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4.1 本合同工程实行除主材(电缆、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变压器等)甲供外的工程全包,即:_________________包施工、包次要材料及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等。

  2、合同工期

  2.1本合同工程工期为45天。

  2.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超过开工日期3天乙方仍未组织材料和劳动力等全面进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3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全部交付给甲方使用之日为竣工日期。

  2.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的工期不顺延。

  2.5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恶劣天气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施工的,经

  双方签证盖章确认的,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

  3.1本合同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安装规范、技术(操作)规程等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监理、甲方、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和检查。本合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2本工程使用的乙方采供的材料、设备等乙方均须提前随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一起向甲方提交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留存。本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经甲方检验符合质量标准或样品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签证确认后,乙方方可投入施工。凡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以及未经甲方签证认可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返工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的,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中间交接检查。经检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的,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就自行封蔽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复验,其复验及返工费均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3.4本合同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完工、乙方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后,由甲方会同安装地电力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交接手续。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立即组织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3.5工程竣工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5套完整的符合规范的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以及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

  3.6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单项验收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资料、手续和完成验收手续,甲方参与配合和协调。

  4、关于工程计价和工程价款的约定

  4.1工程量计算依据:_________________

  4.1.1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的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通知书。

  4.1.2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隐蔽工程资料及现场签证。

  4.1.3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量收、验方签证。

  4.2工程价款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

  4.2.1使用定额:_________________按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和相关配套定额文本及现行文件为依据套价计取工程价款。

  4.2取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

  4.2.1措施项目(一)中的所列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种费用,计取办法和标准按《某某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2.2措施项目(二)中的所列项目应依据施工条件和需要,由乙方提交书面施工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查同意后且乙方也实际采取了相应措施并经甲方签证确认的,方可计取相应的费用。

  4.2.3规费计取:_________________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本合同乙方单位的规费取费证上核定的取费标准计取。

  4.2.4人工费调整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中的本地标准计取。

  4.3乙供材料价格确认:_________________

  4.3.1本合同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价格统一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上的同期材料价格标准确定材料价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  )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 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  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 )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 )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6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钢结构制做承包范围:

  (2)钢构件安装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人工、包主材料、包机械(现场安装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包辅材、包与其它专业交叉施工与配合、包加工图纸深化、(含竣工资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

  三、双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甲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提供完整的、经过确认的钢结构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较大产生费用的,经双方协商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的比例及工期调整;

  (2)钢结构制作的工厂验收,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签发的技术说明、规范、文件为验收依据;

  (3)及时将业主指令可能出现的时间变更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工期提前或延后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整,但费用不得增加;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钢构件现场卸货场地。

  (5)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决算的结算。

  2、乙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制作进度要求完成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工作,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补充,乙方应按时完成,补充或减少工程量不超过合同总工程量10%的工期不予调整,价格按合同平均单价执行结算。

  (2)所有钢构件应于装运前36小时通知甲方在厂内预验收并进厂内抽查预拼装,加工质量与精度应满足技术规定和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构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特别是高强螺栓连接板的间隙,摩擦面的摩擦系数,梁组装后直线度,油漆厚度及外观,要求焊透的对接或角焊缝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并经无损检测等,如运到现场后的钢构件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修复。

  (3)负责钢构件的装车、运输至工地的卸车。钢构件的装车、运输应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防止发生损坏,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提供钢构件的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清点和验收;每次装车前一天应把构件清单传真到工地。

  (5)在完成钢构件加工的同时,提供钢构件材质及制作检验、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合格资料给甲方,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必须符合甲方、业主和质检站的要求。在全部构件完成制做运输至工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最终决算总价书面报甲方核对;所提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性能测试或其他试验。

  (6)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有关费用。

  (7)加工构件(含桁条等附件)的标记必须在附件两头距500mm 指定的位置打钢印,打钢印前必须在钢印处预打磨,油漆后编上清晰、整齐的构件号。

  (8)在钢件安装过程中,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与甲方及监理、业主进行处理有关构件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

  (9)焊接构件应按照规范进行无损检测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作好焊缝的处理与检测。

  (10)出厂前按有关要求作摩擦面抗滑系数实验。除摩擦面外,其他连接板应全部涂漆,向甲方提供实验用高强度螺栓。

  (11)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指派工程师在乙方厂内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12)所有的钢构件必须在乙方位于()厂家加工,不得另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伍拾万元(50,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本合同仍继续履行。

  四、合同工期

  1、合同签字生效,乙方材料进场为开工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各阶段制做安装进度计划 详见(附件二)。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 由于业主、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套工程、设备、等需要调整、改、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⑵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⑶ 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安装施工进度施工者。

  ⑷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⑸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每批次深化加工图在5日内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施工。

  5、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批准的深化加工图5日内,完成备料工作。

  6、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总承包工程量中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图 日内,完成钢构加工,运到现场开始安装。全部施工过程以此类推。

  五、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的加工制作费、安装费、管理费、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详见报价说明)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不再增加费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单价乘以结算工程量。单价见下表:后附构件表及双方协商同意的报价表

  名称单位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备注

  厂房钢构件吨主厂房及其他构件

  钢煤斗吨现场制作

  不锈钢衬板吨煤斗内衬板

  加强型防腐油漆吨钢构件涂装

  3、结算方法:结算价款=结算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1)结算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钢结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加工详图)的构件主材(钢板、型钢)几何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焊条、螺栓等重量不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四边及以上)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b、高强螺栓、栓钉的材料费不单独计算,已计入综合单价。

  C、优先采用以上a、b,若有异议,则参照20__火力发电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火力发电厂工程 DL/T5369-20__)》。

  (2)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完成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现场安装的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材料检测试验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及一切风险。

  (3)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检测费、成品保护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保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4)措施费包括一切为了完成本工程施工需要发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费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的调迁费、往返路费、(现场生活临建除外)(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自搭脚手架的搭拆人工费、食宿费和安全措施费(指投入的人工、主材、辅材、各种机具)、排水除雪费用、辅材费用、现场保卫费用及现场各类材料(包括周转材料)构件的二次、多次倒运装卸费,还应包括施工中需要的机具、钢材卸车人工费,施工堆场钢结构构件转移费用。施工现场的停电、停水、待料、风雨等自然气候的影响,人工代替机械(指机械暂时出现的故障或不可用机械),并计入固定单价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同时综合单价还应包含以下风险费用:

  ①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

  ②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用工、赶工费;

  ③业主或其他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④乙方对甲方所供物资或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现场运输(倒运)、保管等费用。

  ⑤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费用。

  ⑥场地狭小造成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等各种费用

  4、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若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有潜在的无法按期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内容,甲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乙方合同单价的1.5倍,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回。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乙方加工制做开始、构件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状态达到合同总重量的 30 %,支付合同总价款 %预付款。

  2、构件按施工顺序加工后,在发货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构件部分价款的 30 %的进度款。

  3、乙方按施工顺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钢结构件运到现场,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付款依据,支付相应价款的 30 %。

  4、现场安装完成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支付 15 %。

  5、现场安装完成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保修书后28日内付15%。

  6、本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7、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满后28天内甲方一次付清。

  8、承包人将在每月的工程结算中扣留当月结算额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实行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管理。

  9、进度款支付凭证,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承包人竣工结算的依据。

  10、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合同进度款及决算款),向甲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开票信息,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七、履约担保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相关综合保障及本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须向甲方交合同额10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交付可视乙方情况,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其一:a银行保函形式; b现金转账;c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留。

  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对发包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工程款后,无息退回。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及时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机械电气设备使用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协调和调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3、甲方根据施工工程情况有权对进度慢、施工质量低劣、不服从指挥的人员予以清退。

  4、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由甲方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在施工前如数清足交与乙方使用、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补充,费用自理。施工完后应如数退还租赁单位,其管理办法及单价详见附表。

  5、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延期付款须支付拖欠价款的银行贷款利息。

  6、甲方提供公共的上下通道和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并保证满足用电负荷,电费由乙方负责。夜间施工地面照明由甲方提供,工作面照明由乙方自理。

  7、甲方在现场为乙方免费提供一间办公室。

  8、如乙方所施工工程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及现场监理要求,甲方有权将全部工程切出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因此增加甲方的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对切块部分的施工费用按乙方合同单价的1.2-1.5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结算和付款中扣除。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承包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规定,负责完成与乙方有关的各种许可证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将自身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或原件)存放于甲方经管部门备案。

  2、乙方紧密配合甲方,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要求,通过计划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施工任务。

  3、乙方应对其所属的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不超过55周岁(安装施工人员年龄最小不低于22周岁,最大不超过45周岁),并负责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自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合格人员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配合土建主筋与钢结构连接施工所需的电焊工作;其费用巳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甲方技术交底,对乙方实际执行中的执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保险。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钢结构的制做、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管控措施预防和杜绝人身一般伤残、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

  7、乙方应做好定期的施工安全交底,做好班前的安全活动,要及时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应对自身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8、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接受或未达到甲方监督管理指示和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同意在违纪违安全规定方面无需经过乙方对违约通知单签认,甲方可按甲方的通知单直接在乙方的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人员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统一管理;不得损坏其它单位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周转材料使用后的退还,直接退还给租赁单位。

  11、乙方所施工工程没有达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一天内进行整改。属乙方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费用;但若乙方拖延整改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接受。

  1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3、乙方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队伍甲方不予使用,证件不齐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4、乙方提供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

  ①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务合同文本、特殊岗位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务合同、无工伤保险合同、特殊岗位无岗位证书的“四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②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③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带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带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须报甲方备案。

  ④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待定),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甲方备案。

  ⑤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保证并负责与其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结算足额支付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同意并接受在本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乙方表示在此条件下有能力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证明未拖欠民工工资,每次甲方对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意先向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提供乙方上月已按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证明材料(如:民工代表签认了“已按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工资发放表等),同时,乙方应将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方支付预付款,否则,乙方责任自负。乙方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人次的违约金。

  15、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以及乙方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文件,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听指挥或不执行而未达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6、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电工、电焊工、吊装指挥工、司索工、料工等若干名,且必须持证上岗。

  17、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看守,负责乙方工程用的材料以及各类机械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

  临时用电:甲方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系统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按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配制和维护,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内。

  18、乙方自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要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无偿配合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保证工程同步、顺利进行。

  20、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保证资产的完整,按照“限额限期使用、点数领用、自行退回”的原则对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下述办法验收领用,则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周转材料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进行正常的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现场看护,其费用处理。

  1)本合同签定后,由乙方出具材料员委托书,委托书经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交由乙方指定的现场材料员保管。除非甲方项目部同意,否则,乙方拟派的现场材料员不得更换,如若更换,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领用、保管,并应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要求补足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扣回。

  3)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的现场出(回)库运输、堆码、装卸及保管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期

  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附件二)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本工程质量为优良标准,因乙方施工技术及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达到要求。

  2、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 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2×660工程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在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赶到现场并负责及时维修。如乙方不能或不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质量保证金里扣取,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且及时整改。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安全员,再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否则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合同。

  3、甲方及时对乙方兼职的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于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善后事宜,承担全部费用,对于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并及时向劳动保险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对于劳动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还应无条件承担地方安监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全部罚款(甲方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所有离开施工现场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在于乙方当事人(特别是交通事故),与甲方及业主无关。

  6、乙方在加工制做、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维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完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此声明:我们有能力管理和控制、预防施工安全风险,充分理解本工程的安全责任和自身的承担实力,自愿豁免甲方及业主的一切连带责任。

  十二、施工现场行政管理规定

  1、住宿房间按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免费入住,7人一间,住宿房间不得男女混住,房间内安排轮流值日,被褥叠放整齐,卫生每天打扫。生活区内不得自行开伙,房间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违者按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2、宿舍电费由乙方自负,宿舍严禁使用超过1000W的电气,否则予以处罚。

  3、办理各种证件费用自理,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4、床铺乙方自行采购,其它劳保用品、防暑设备均有乙方自行配置。

  十三、特别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双方都经过慎重考虑,合同中明确事项皆为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言辞不清的表述及敷衍均无法律效应,如果变更必须出具合同条款变更,否则工程款最终结算均以此合同为依据!

  2、本合同为单价不调施工包干合同,双方皆应考虑市场风险,一旦签订,具备法律效率,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经营等原因造成亏损,或在半途乙方自行退场及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原因被甲方辞退,一律按完成产值及质量等级单价75%结算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3、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施工,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十四、违约

  1、乙方责任

  ⑴、钢结构构件质量不符合合同验收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⑵、钢结构构件制做安装时间不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责任

  ⑴、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进度工期及竣工日期相应予以顺延,并按合同总价的0.05‰偿付违约金。

  ⑵、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数额承担相应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

  3、甲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交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无论那方出现违约,必须按上述规定承担违约金,在无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必须继续完成工程施工。

  十五、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向施工项目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起诉;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起诉;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七、附则

  本合同后附附件六份。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 报价及说明

  合同附件二 构件加工、安装内容及技术、进度要求

  合同附件三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 文明施工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 防火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六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本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坐落在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及结构形式和建筑面积: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竣工结算为准)。

  第二条: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 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除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未在承包范围内)。包括图纸说明及标准、规范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范围。

  2、承包内容:承包范围的全部基础工程(桩基础工程除外)、主体结构工程、内外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户内房门、厕所、厨房门不做,只做入户大门一个,定价在贰仟参佰元一个,商铺门为卷闸门)、天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内外排水、排污工程、防雷工程等设计图纸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第三条:按承包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包干价(人民币) 元整(¥ .00),实做实结。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 万元整(¥ .00元),实际总价款以竣工结算为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安全生产、包承台、地梁土方开挖、回填和余土外运。

  第五条: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第六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遇到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按实际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场地交给乙方施工的或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的超过3天可以顺延工期;

  (2) 因设计图纸修改影响进度超过2天可顺延工期;

  (3) 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进度的连续超过1天可以顺延工期;

  (4)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不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拔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可顺延工期。

  (5) 遇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和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的可顺延工期,其它损失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及要求

  1、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机具完全由乙方自行解决。

  2、 本工程所用的钢材全部采用国标钢材,钢材进场前一定要经项目所在地质监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进场,并附有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

  3、 所有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时需附有原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有些材料需要检测的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

  4、 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安全检测工作,并附有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5、 本工程所用铝材全部采用1.2mm厚的70系列 ,玻璃全部采用5mm厚安全玻璃(钢化玻璃)。

  6、 公共部位入户大堂及每层电梯门前走廊墙壁和地底面砖全部采用80ⅹ80cm面砖,每块单价在 元/块左右,颜色由甲方定,其它公共部位使用的材料按图纸要求执行,(楼梯步级全部改为水泥压光,墙壁,天棚做法按图不变)。

  7、 乙方所有主材料进场时一定要经甲方代表认可同意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对所进的材料提出异议,如需检测的应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乙方负责,如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退场,造成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收、青苗赔偿、房屋拆迁及其它障碍物的拆迁,负责乙方在施工场地施工时所遇到的周边居民干扰由甲方负责处理。

  2、 做好三通一平,做好桩基工程,提供水、电接驳点,接驳距离不大于离建筑物50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3、 提供地质报告一份,书面提供路道,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点,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4、 本合同订立后向乙方提供一式六套施工图纸。

  5、 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占用路道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费用。

  6、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工作。

  7、 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 及时审验乙方进场时的机具、材料、成品、半成品,对有缺陷的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机具应及时提出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9、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及其它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为方便施工必须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县、区)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及监督。

  3、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各种材料试块取样须经甲方签证后送市、县建筑材料试验站试验,确保工程质量。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作工程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6、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机械设备的停放整齐、并及时清理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7、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8、在交工前,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费由甲方负责。

  9、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0、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的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如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洗干净,做到完工场清。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应根据验评标准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试块(件)试验报告、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检验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分项工作质量评定表,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监理、设计单位进行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和评定应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十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纸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相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 市执行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市场价格、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单位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当修改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标准变化、地质与设计不符合等设计与甲方原因时,修改后费用的增减(含返工损失、仪式、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属于甲方。

  4、修改原因属于设计或甲方,又确实影响工程速度,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法:

  1、 施工合同订立时,即由乙方先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给甲方(即合同生效),待本合同工程主体封顶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 施工用混凝土,河砂材料款由甲方代为支付。

  3、 合同订立后,先由乙方垫资兴建,待本工程主体封顶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00元)给乙方,全部完工拆外架时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 万元整(¥ .00元)给乙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00元)给乙方,剩余工程款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付至总工程款95%给乙方,余下5%工程款留作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而本工程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全部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将结算书面通知甲方给予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及竣工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设计等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则有提交竣工报告日期并交锁匙给甲方。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返工者,则以返工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以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还要负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5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文件之日起30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被视为同意结算,甲方应据此结算付清尾数,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30天内应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自应付之日计起超过一个月后仍不能支付工程款,按实欠数额计算1.5%月利息给乙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2、如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支付工程款,甲方自愿将本项目商品房按销售价的8.5折抵扣甲方所欠乙方的工程款。

  3、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乙方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依序顺延。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带资施工期间,连续停工十天并经甲方书面责令其开工仍然停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施工合同,所完成的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5%计算工程款,等本项目工程完工一次过支付给乙方,乙方交付的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3、所有需进场的机具、材料必须严格把关,否则,一切损失和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些合同条款与补充协议相抵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其它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时如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在二天内收到乙方人民币50万元工程保证金时合同即生效。本合同签订地 。

  以上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样本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邵县公安局金盾花苑消防安装工程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为明确在施工中的责任和任务,特制定本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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