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优质产品合作合同
金融市场优质产品合作合同(通用3篇)
金融市场优质产品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
致力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置规划和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成功与数十家活跃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数十亿受托资金,设计与提供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为数十家融资方设计并完成实施融资解决方案;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二)乙方
面向整个金融市场筛选优质产品,进行严格的产品品质控管及金融供应商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精英人士的全套财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包括财务诊断、理财规划、产品分析、市场追踪、财商教育等在内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财服务。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二)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三)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四)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
(一)产品设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设计与开发金融产品。
(二)财务咨询服务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况下,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分销;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况下,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分销。
(三)其他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合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二)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汇总、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附则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具体合作过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专有的具有价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须各自遵守保密义务,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金融市场优质产品合作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合作双方技术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技术指导和培训
2、甲方负责产品使用说明、制作和解释
3、甲方可以协助乙方的订购咨询解答
4、甲方有权派会计人员进行本产品财务帐目统计报表的审计
5、甲方将乙方网站连接到甲方网站上,进行互动宣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会计人员的待遇(按当地会计标准)
2、乙方有权在全国开展本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作
3、乙方可以按照甲方建议价进行自主制定产品价格
4、乙方有宣传推广本专利产品的义务,有对专利技术侵权行为进行举报和追究的责任
三、利益分配
1、甲方占技术合作股不低于30%
2、甲方占销售额15%分成
四、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累计月结算
五、协议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经营
2、双方有一方违约而致使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乙方不能按时兑现双方协议的利润分配
4、协议一旦解除,乙方不可继续生产销售本专利产品,否则视为侵权。
六、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协议自动解除,如合作无其它异议可续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产生附加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市场优质产品合作合同3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乙方)
为了加强化纤绳缆产品开发及业务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在互惠互利相互平等合作的情况下,达成缆绳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如下:
一、聘用乙方 经理 职务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营销制度进行业务销售工作。
三、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及签订销售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非甲方产品。
四、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及养老、医疗、住房等待遇, 不报销差旅费,自负盈亏。
五、业务运作及业务分成:
⑴乙方在销售时需签订合同时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经甲方确认没有风险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按合同签订的内容及条款履行。
⑵甲方与乙方结算方式,普通缆绳按照原材料每吨加3500元加工费,超值部分扣除按国家规定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剩余归乙方。
⑶高分子聚乙烯绳缆业务费结算方法,甲方按照原材料价:加15000元/吨,加胶水款,向乙方收取,超额部分甲方提取45%(包括各种税收)后归乙方。
⑷没有签订销售合同的单位、或者甲方认为有风险的单位,必须款到
五、军工及开发的新产品
⑴甲乙双方开发的新产品销售所有权必须归甲、乙方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转移给他人生产或销售。
⑵开发的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所有费用共同负担。
⑶甲方收取绳缆加工费15000元/吨,扣除各项成本增值部分,按国家税务相关规定交缴税费,剩余部分各得50%
六、本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期限8年,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七、违约责任及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
⑴乙方在取得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条款交货时间进行生产交货。
⑵甲乙双方必须保守双方合作期限内的商业秘密。
⑶违反上述协议条款的均按违约处理。
⑷甲乙双方如违约发生利益纷争,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