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精选19篇)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密切合作,乙方向甲方推荐已签约客户由甲方向客户提供装饰及家具的配套服务;甲方保证在和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约后收到第一批工程款的______日内按合同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二条:为保证甲方能及时参与客户的装饰设计工作,乙方在客户签约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联系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乙方也可向客户推荐甲方的产品及服务;由乙方推荐时甲方应向客户提供优惠价格。
第三条:甲方应向客户按约定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如出现问题,甲方不得推卸责任,并立即解决,客户付款与否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四条:如客户未能终止与乙方签约,乙方也告知甲方由甲方自行跟进,甲方在签约后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如期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后应即刻予以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按相关约定支付货款。
第六条:甲方可提供产品为: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定制衣柜、橱柜等,对所提供的产品甲方应保证质量。
第七条: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如双方在合作时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有解决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决定,裁定是终局的,双方都必须接受。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2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密切合作,乙方向甲方推荐已签约客户由甲方向客户提供装饰及家具的配套服务;甲方保证在和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约后收到
第一批工程款的____日内按合同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二条:为保证甲方能及时参与客户的装饰设计工作,乙方在客户签约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联系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乙方也可向客户推荐甲方的产品及服务;由乙方推荐时甲方应向客户提供优惠价格。
第三条:甲方应向客户按约定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如出现问题,甲方不得推卸责任,并立即解决,客户付款与否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四条:如客户未能终止与乙方签约,乙方也告知甲方由甲方自行跟进,甲方在签约后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信息费.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如期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后应即刻予以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按相关约定支付货款。
第六条:甲方可提供产品为: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定制衣柜、橱柜等,对所提供的产品甲方应保证质量。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七条: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九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如双方在合作时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有解决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决定,裁定是终局的,双方都必须接受。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址市(县)小区____室。
3、户型为室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基础工程预算表》。
5、承包方式(全包、半包)。
6、总价款¥ 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月年日竣工,总日历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该拆除后返工重做。甲方不按时验收,工期顺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误工损失。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相关标准。乙方对上述标准的内容有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需要返工时,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未经双方代表签署的甲方的上述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日与甲方商定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的事宜,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检查验收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若复验不合格,其返工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若复验合格,复验造成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如甲方未与乙方另定验收时间,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甲方付清工程全部价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项目为年(不得低于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项目为年(不得低于2年);
(3)装修工程项目为年(不得低于2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 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因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自行负责。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根据各自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情况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及安全生产的要求,主要应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及施工需要。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及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上述事故时,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付款时间及比例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住宅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或装修专用钥匙交乙方使用。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或交还装修专用钥匙。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如有影响施工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 时前及晚上 时后,中午 时至下午 时,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改变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关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襄阳市建筑装饰协会或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襄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需要乙方单位盖章的应有盖章。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功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订、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
2、新员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
第三条:员工考核
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绩效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
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
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
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
4、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工资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提成与每月20日发放;
(5)法定社会保障(公司为工作3年以上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另文公布分别缴纳的工资基数。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提供上述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有权选择参保与不参保的权力);
(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7)劳动记律;
(8)教育与培训;
(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
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
(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
(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
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
(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
(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
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产假
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30年
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
3、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4、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5、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6、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4、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2、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账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账与微机账进行核对。保持手工账与微机账一致。
第五十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第三条施工单位解聘制度
1、解聘标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客户对媒体暴光事件,对企业美誉度造成伤害者;
(2)招聘考核所提供的样板工程的施工水平与实际施工水平相差悬殊者;
(3)施工水平低下,经培训及指导后仍无改进者;
(4)多次偷工减料屡教不改、屡罚屡犯者;
(5)私自炒单,对企业利益造成伤害者;
(6)连续二个季度,客户投诉率最高者。
2、解聘方式:
(1)由客户服务部对各施工单位的季度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管理部核实后写出书面解聘通知,报质管副总审核同意后予以解聘;
(2)施工单位所交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以该单位最后承接工程完工结算之日计算,二年内无客户投诉要求返工,退还质押金。
第四条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工前须通读工程技术文件(工程预算、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并就技术文件中相关执行条款与相关人员沟通,做好通读笔记,对重点、难点问题予以重视,以利施工。
2、须按工程合同文件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人员安排及施工进度),并报监理员审核备案。
3、正式施工前,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工人)一道召开工程预备会议,向业主介绍主要工作人员及配合人员,介绍施工程序,方便业主配合。
4、统一按企业制定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
5、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方案有误的,须及时通知设计师修改方案。
6、隐蔽工程施工前须由设计师、业主、项目经理进行施工定位,客户签字认可后,方能施工。
7、隐蔽工程完工,须及时通知业主验收,验收合格业主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施工过程中,如因客户需增加施工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须及时通知合同签署人或设计师,及时签署《工程变更确认单》及设计方案。
9、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不得无故延误工期,对客户因增加施工工程或其他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期的,须及时通知合同签署人,办理延期手续。
10、工程完工,须由项目经理先行验收合格后交工程监理员验收,然后交客户验收。
11、工程结算完毕,施工单位负责人须将施工现场各种管理表格交相关部门,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出具结算意见,结算中心进行结算分配;未按规定上交相关管理表格的,不予结算。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管理表格、施工许可证、医药箱等置放或悬挂在醒目处。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清晰。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
5、施工工人须着装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6、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7、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
8、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0、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1、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2、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3、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4、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或打架斗殴;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准在施工现场蓄意破坏。
15、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6、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第六条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工程验收两种。
2、隐蔽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须及时通知工程监理员进行自验。
3、经工程监理员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4、业主验收合格或业主无时间验收同意监理员验收的,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后,交施工合同签署人保管,做收款及结算凭据。
6、竣工工程验收,须由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前三天通知监理员进行竣工工程初检,初检合格于竣工日再次验收,监理员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验收。
7、业主验收前,项目经理须对施工工程量自行核实,并报合同签署人。
8、业主验收时,须由项目经理、监理员、合同签署人一道进行;合同签署人、项目经理与业主进行工程量验收,监理员、项目经理与业主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9、验收完毕,签署验收表,对业主提出整改要求的工程予以注明,并在约定期限整改,并执行复验;复验合格后,须在验收表上予以说明,并须业主签字认可。
10、验收合格后,做好工程交接工作,施工工人撤离施工现场。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为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3、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尽驾驶人责任,但不得交无驾照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专职司机负责,并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检查、保养与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4、与车辆相关的证件、保险卡等资料由驾驶人员保管。如有遗失,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人员负责。
5、车辆行驶途中应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若违规罚款由司机承担。
6、各部门用车,应事前申请,经总经理同意,统一安排、调度。杜绝一人一车、一事一车的浪费现象。
7、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客户例外。
8、司机根据行车里程、时间,以及用车部门,准确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以保证车辆的节能降耗。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押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如本设计项目非乙方施工押金不予退还,并补足设计费余款人名币¥ 元,(大写: 元整)。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六、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 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公司和中介合作协议6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员工录用、签订、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
2、新员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
第三条:员工考核
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
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的风险;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
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
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
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
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
4、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
员工工资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提成与每月20日发放;
(5)法定社会保障(公司为工作3年以上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并另文公布分别缴纳的工资基数。
费、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员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提供上述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有权选择参保与不参保的权力);
(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7)劳动记律;
(8)教育与培训;
(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
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
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
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
(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
(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
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和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
(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
(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
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
(外出工作,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
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
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
员工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
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
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
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
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和债权投资。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营业用房30年
2、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
3、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4、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
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
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
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1、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5、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
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6、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