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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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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13 18:57: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精选26篇)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合同双方为:_________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xx]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 该厂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3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6.2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 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 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10.6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_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2.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12.3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经纪机构名称: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该厂房的平面图(略)

  附件(二)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

  附件(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其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其座落于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租期从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在签合约时,本公司将先收回部分租金,并从以后每月租金中扣除平均分摊额后在承租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实交租金为人民币元,并于当月五日前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个月计人民币元,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则经双方清算完毕后,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必须在每月五号前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拖欠租金额3%加收滞纳金或随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负,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随时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一切预缴租金费用不退,同时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租赁期间,为维护经营秩序保证卫生,乙方在经营时不得超越红线摆放货物,否则做没收处理。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甲方管理,自觉遵守有关管理的法律、法规。

  七、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即成为该物业防火、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防火责任,为确保该产业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从外单位管拉线供水供电,并不得私自改动水电线路及相关消防设施,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直至解除合同,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对自己承租的那部分产业如要进行内部装修的,先必须报经甲方并由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由乙方自己负责一切内部装修事项,但内部装修不得随意更改原有水电及消防设施,并不得危害房屋结构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被解除合同及乙方自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原投资装修的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故意毁坏,否则,乙方必须进行赔偿。

  十、乙方承租期内,要把其承租的产业部分转给他人经营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装修的一切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负责其承租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正常维修,也可委托甲方代为维修,若乙方拖欠维修或不委托甲方代为维修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毁投的,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要合法经营的,不得擅自做违法经营项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且,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是,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内部装修的一切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的损失由其自己负责。

  十二、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乙方自负如工商管理费、营业税及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且,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证租赁合同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时负责办理自己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

  十三、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毁损或政府征用等导致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其自己的损失。

  十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乙方中途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其它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六、全同期满,乙方应如期将物业及装修等不动产保持完好的状态交还甲方,继续承租的,若该楼未改作其它用途,则提前三个朋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

  十七、对任何一方的违约处罚,本合同有规定;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有规定的,可按《民法典》有关内容执行。

  十八、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同等效力,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

  二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年交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账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屋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受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所有房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费用根据市场行情而定不能低只能高,乙方不得阻挠)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了自然灾害或者人为造成的损失,甲方该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5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8.57㎡,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1 月 1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20xx 年 11月 1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4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7.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1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9.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1.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1.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管辖法院

  12.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3.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0xx年 11 月 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_.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商铺租赁事宜, 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签订本合同, 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一 租赁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的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该店铺的装修及设备见附件。

  二 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店铺的期限为 年 月,租期从甲方交付店铺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即入伙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第六条 租赁期满, 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

  第七条 乙方在该店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 。该店铺可供经营: ,乙方如改变商铺名称和经营范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

  三 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第八条 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乙方承租该店铺的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店铺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 %,即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

  第九条 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缴交当月租金。

  第十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应缴两个月租金的总额,共计为人民币 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约期满,在乙方无违约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

  四 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商铺的物业管理,并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排污费等其他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第十三条 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承租该店铺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管理费及其交付时间、方式依管理公司的规定或依据乙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 第十四条 为保证甲方和管理公司行使管理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管理费总额作为管理保证金, 共计人民币 元。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的情况下,甲方如数(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予变更后十天内补足。

  五 免租期

  第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交付店铺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期最初 天为免租期, 供乙方进行店内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

  乙方在免租期届满前应正式对外开张营业,否则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不开张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将不退还给乙方。

  六 店铺的装修

  第十六条 乙方装修承租的店铺,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

  第十七条 乙方须于施工前十五天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设计图则、材料等提交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核并取得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须按照管理公司的要求支付审批费和施工监管费。

  第十八条 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队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拥有小区内商铺的所有权,乙方承租的店铺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店铺的权利,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作为业主的权利不因乙方承租店铺而丧失、缩小或分享。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委派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店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店的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管理公司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区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店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店铺的告示。

  第二十四条 甲方或管理公司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小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店铺给乙方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甲方通过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其承租的店铺, 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第二十八条 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用。

  第二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店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甲方有权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不得将承租店铺作为抵押。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用 或带有 的名称经营自身的业务(除乙方与 公司合资或合作外)。

  第三十二条 在租赁期内若该店铺任何门窗之玻璃如有破坏者,无论其原因如何(除非甲方或管理公司雇员玩忽所致),乙方概须自费更换。

  第三十三条 该店铺如遭受损坏,或该店铺的水管、电线线路或电器设施、防火装置、窗户及该店铺内其他固定装置如出现故障及损坏,乙方必须立即向管理公司报告。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店铺作任何违法或不道德之用途,包括不得在该店铺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

  第三十五条 乙方每天的正常对外营业时间为早上 点至晚上 点,乙方不得随意超时营业;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住户。

  第三十六条 未经甲方及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店铺或其内的电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内装设任何固定间格或其他竖设物或将甲方之任何装置及设施更改或移去。在合同期满前,经甲方或管理公司同意,乙方须自资拆卸加设于该店铺内之装置并将店铺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必须经常保持该店铺清洁,除非执行清洁卫生工作人员为乙方雇员,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雇佣管理公司所指定的清洁工人,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十八条 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储藏或容许他人在店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商铺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

  第三十九条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店铺或其他部份遭受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的侵害。除非执行防虫、蚁工作人员为乙方雇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雇用甲方所指定的防虫承包商,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店铺免受火灾、暴风雨或台风之毁坏。 第四十一条 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店铺外或小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店铺外任何部份装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

  第四十二条 除获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该店铺或其内任何部分饲养任何畜类、鸟类或牲口。

  第四十三条 乙方于该店铺所立的卷闸招牌之位置、式样、大小及用料统一由甲方或管理公司指定的制作商制作,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十四条 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管理公司无关。

  第四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除管理公司同意外,乙方必须按照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营业时间营业。若乙方事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连续三天以上暂停营业。

  第四十七条 该店铺内的电力装置如因损坏可能导致危险,在甲方或管理公司的要求下,乙方须自费雇用管理公司认可的单位维修或更换电力装置。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只能在甲方或管理公司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装卸及运送货物。乙方在把该店铺内之家俱、设备或装置等搬离该店铺前,须事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

  九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第五十条 下列事项非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疏忽或故意而致, 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毋须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或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十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 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和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连续 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二条 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

  第五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六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五十五条 乙方如违反第三十四条,被公安部门查处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牌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而招致被破坏事件的出现,乙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任何损毁,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十一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在租赁期内由于自然灾害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因甲方或乙方的故意、疏忽或过失除外 )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双方同意可按照该店铺所受损坏程度,视情节轻重减免租金直至该店铺经修复而适合使用时止。但合同终止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后推。

  第六十一条 如出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将该损毁修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合同的变更

  第六十二条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以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三 合同的终止

  第六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届满后 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六十四条 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店铺全部空出,保证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该店铺内设立的固定装置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所有的情况下无偿地交回甲方(正常情况损耗则例外)。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甲方对其装修不予补偿。

  第六十五条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购买优先权。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第六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 其他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两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条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条 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1、该商铺坐落于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__。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年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2、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_________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铺,面积预计为_________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楼_________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柜台按每月RMB_________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相关事宜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获得的位于 片区 层 号的商铺(下称商铺)出租给乙方,铺面建筑面积 ㎡(以下涉及到商铺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均按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为准。乙方认可此计费标准,乙方承诺不以计费面积差异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租赁期限 双方同意租赁期限为 叁 年,即自甲方按照《商品房购销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运作需要将合同项下的商铺自行

  (四)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

  第二条 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

  (一)商铺租金按每年租金为 元整(¥ 元)计。

  (二)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年度为一个支付计算期,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免于收取乙方的租赁费用。乙方经营商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费、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物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四)除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 装修

  (一)甲方商铺向乙方交付的装修状况为毛房,铺面配套相关的水、电、卷帘门、消防设施等。

  (二)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对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的承重结构、用途、外观。

  (三)依据“来装去留”的租赁原则,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租赁房屋内的装修装饰除可拆卸、移动的动产、设备可搬走外,均应保持原状移交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有合法权利出租商铺,并保证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商铺。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商铺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但不得妨害乙方的正常营业及安全。

  (三)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以商铺所有权对外为自方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承租商铺期间,甲方提供的商铺内的设施、设备和公共设施、消防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的完好。如商铺内的设施、设备和公共设施、消防等设施设备和物品正常磨损及消耗的应由甲方及时更换,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二)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

  (三)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乙方有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及税务的相关手续,并按时上缴相关的费用,守法经营。

  第六条 商铺的退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5日内,将商铺按照双方的约定交还甲方。

  (二)商铺内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乙方须在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满后3日内清理完毕。

  (三)甲、乙双方各自经营的债权债务归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一)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商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未作出购买商铺的书面表示,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甲方有权不再征求乙方的同意而将商铺所有权转让。但应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新的业主承接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经营场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在租期届满前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否则优先承租权自然消失。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项下的商铺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未向开发商按时接收商铺致使乙方不能使用的,或拒绝向乙方交付商铺的,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按甲方购买本商铺总价的10%并乘以三年计算。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单方面在法律无规定之情形和本合同无约定之情形下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铺,或者向乙方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

  2、甲方因个人原因被司法机关追究,导致出租商铺被查封、冻结,拍卖或变卖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在法律无规定之情形和本合同无约定之情形下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商铺另行处理

  第九条 免责条件

  (一)倘若因不可抗拒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火灾、战争动乱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商铺严重损毁,且使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条款,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市政建设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征收已租赁的经营场地,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一)双方可就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

  (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

  (一) 其他有关规定、约定以《物业管理协议》的规则、规范为准,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营业及安全。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店商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____栋____楼________号门店号,门店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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