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用范文 综合范文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

会员上传 分享

更新时间:2023-02-13 15:42:3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精选22篇)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1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________%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________%的股权。股权赠送后,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________________)无偿提供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________万元,给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3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

  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 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4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  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  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  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优惠等必须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5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个人投资者包括姓名、国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__ 区 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公司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 ______ (不少于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第九条 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除根据第五章缴付公司注册资本和提供合作条件外,还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章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风险和亏损的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合作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3-13人)。其中______  方委派______  名,______  方委派 ______ 名,(…)(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作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一任董事长由 ______ 方委派,(…)。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三)合作企业的解散;

  (四)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五)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作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九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 ______ 人(不少于3人),包括 ______ 名合作方代表和 ______ 名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为1/3以上)。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中的合作方代表由合作方委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或第九章 监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______ 名(1-2人),由股东共同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共同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十二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年限为 ______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应在经营年限届满的180天前向中国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同意,可报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合作条件,即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条规定申请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四十三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作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合作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合作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作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物业售/租中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将下列物业售/租予客户:

  1、物业名称:(该物业由______方提供)。

  地址:____________。

  2、方同意负责协助租赁/买卖双方办理有关该物业租赁/买卖之全部手续。

  第二条中介费分配及支付:

  (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双方按下列______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费。

  1、甲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买卖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2、甲方收取相当于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租赁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3、甲乙双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费之和即为该交易的总佣金,甲乙双方以总佣金为基础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项中应得的报酬份额,甲方应得总佣金的______%,乙方应得总佣金的______%。

  (二)如成交后,无论由于业主或客户违约所造成交易终止,按租/售合同规定中介应得赔偿的,对赔偿款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一)款第______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费如超出合同规定其应得的份额,应将超出的款项在取得中介费后______天内退还给另一方,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每______月/季/年度进行中介费的结算,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分配方法进行结算。

  第三条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通过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提供的客户、业主联系或成交,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客户、业主之资料转透露给他人或与第三方合作成交该物业,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出示有效、真实的发票,不得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弄虚作假,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1款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或相当于楼价______%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须于实际实施违约行为(无须实际成交)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否则按每日______%计算滞纳金。

  2、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2款约定的,违约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在发票等相应单据上弄虚作假的,按单据金额的______%由违约方自另一方提出相应证据之日起______天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按本条第1款计算滞纳金。

  4、任何一方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交出相应款项,滞纳金的支付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计取。

  第五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况而终止本合同的: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按的______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约定: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开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____设备的投资,设备:________系统,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______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8

  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 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 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 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 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 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 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 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 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9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在三亚联合经营服装专卖店,特订本协议:

  一、联营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乙方:负责经营活动的一切资金(包括商场装修),负责引进国内、国际知名服饰品牌,不得经营低档次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位于

  三、管理方式:甲乙双方派人员共同管理: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主管会计一名,由乙方推荐;甲方负责推荐财务人员协助设管理日常营业收入。每天下班后,乙方人员及甲方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共同统计核对当天的售货传票单,并签名确认当天的营业收入,月底核对每月营业收入,便于联营分成工作。

  四、资金管理:每天的营业收入由乙方保管,每月月末核对营业收入后双方进行收入分成。

  五、分成方式:甲、乙双方按每天营业额进行分成,每天营业额中,甲方占30%,乙方占70%,每月月底结算分成一次。如乙方逾期食十五日未给甲方缴纳分成款,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其他费用缴纳: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水费(含排污费4元/吨)电费(电费0.92元/度)。以上费用如有政策性调整时,双方应按规定同比例调整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七、押金支付方式: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应提供水、电到位的经营场地,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经营店内的财务会计账目收联营成员的监督检查,任何一方不得有意刁难而影响检查工作。

  十、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客人的车辆均可停放在铺面前停车场,但须听从停车场保安员的指挥。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服从甲方对房产的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乙方应按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因失职引发以上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商场的装修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力求做到商场美观大方,广告招牌的安装应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5、甲方应保证铺面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6、铺面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满后,铺面里的动产部分乙方可以搬走,不动产部分保留给甲方使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1个月前作出是否与乙方再合作的决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10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其它合作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地点为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合作人 以 方式出

  (其它合作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推荐阅读:

  关于销售的个人实习报告

  日用百货购销协议书

  材料采购书面合同

  2023年钢材购销合同

  建材采购合同协议

  重庆市中药材种植订购合同(文本)

AD位1

相关推荐

AD位2

热门图文

A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