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的合同
关于运输的合同(通用9篇)
关于运输的合同1
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
按照《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港运至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将______货物于______天内于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
甲方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并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卸货,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
甲方乙方船舶抵达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装卸作业,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的损失外,运送______货物的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港口收费规则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交______等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___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的规定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
关于运输的合同2
托运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
承运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
收货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 :________年6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____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g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市 区 路(街) 号
关于运输的合同3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关于运输的合同4
托运方:湖南瑞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澧县国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对企业负责,搞活流通,降低运输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货物名称:烟花鞭炮(纸箱包装)
二、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调度;
三、运输范围:出湖南常德运到全国各地;
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须按运输要求办理好每批货物税务手续及安全运输手续;
2、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装货,并将货物安全、及时、数量准确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分为卸货签收;
3、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货物完好,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遗失、货损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销售负责赔偿;
4、乙方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按照危货运输规则要求进行;
5、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须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安排车辆装货体积必须准确,确保按要求安排货车,货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运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运费价格:根据路途远近当次定价;
2、凭签收单在签收货物后当次结算,以现金支付;
六、运输合同的有效时限,从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学富 法定代表人:金义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关于运输的合同5
甲方(托运方)
联系人:联系人手机:联系人电话(传真) :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联系人手机:联系人电话(传真) :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包装状况数量重量体积货物价值备注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口收货人自提口
运输费用
送达地每立方价每公斤价送达时限送达地每立方价每公斤价送达时限
二、物流运输合同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定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权对乙方送货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送货质量。
(3) 货物承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送货的单据等相关文件.
(3) 甲方应提供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性质及收货人名称地址与电话。
三、物流运输合同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有权向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
(1) 在承运期间,乙方对承运货物应负全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按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输程序的有效文件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若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票据或现金,乙方须及时将票据或现金送达甲方。
(3)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运输货物运输条件的运输工具(必须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并已投保货险和车险)运输车辆均应为无蛀虫、无异味、清洁干燥且得到良好保养。
(4) 乙方在派车单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负责赔偿”七.2”所列各项责任。
(5) 未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车装载非甲方货物、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卸货地点,不能中途换装其他车辆,除车辆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违例事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责任予以索赔及处罚。
(6) 乙方须在运输过程中定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处理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处理。
(7) 乙方装卸工,驾驶员等全部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准备工作、准备阶段、预备运输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其人员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如甲方承担了相关责任,可向乙方追偿。
关于运输的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的工程,根据其自身工程施工需要使用部分社会运输车辆协助材料运输,经考核,乙方具备此方面的条件。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权益,确保工程施工顺利,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以下相关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运输地点:
二、运输内容:
三、合同工作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四、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自卸车辆(标定载重量不低于T)。
五、运费结算、税金:
1、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合同价款。
运杂费单价:按乙方车辆每日运输的材料吨位。单价:元/吨计,增值税元/吨,价税合价元/吨。(单价包含油料费,且不含增值税单价。)
若柴油价格超过元/升,双方协商重新确定单价。
2、合同数量确认:乙方车辆从装料后,经过地磅(电子衡器)称重,每月与材料部核对无误后,由材料部出具经双方相关人员签认的对帐单,由合同部出具结算单。
3、费用结算支付:甲方每月(26日-30日)给乙方结算一次:按当月运输总费用的90%予以支付,并从中扣除油料以及其它款项;扣留运输总费用的10%资金作为安全运输等事宜的保证金,在最终完工,安全运输无事故后一次性结清。
4、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注:其他指个体工商户,个人除外,建议与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服务的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6、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甲方财务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财务部,送达日期以甲方财务部签收日期为准。
7、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按本合同。
第五条第6款约定期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价款(含增值税)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价款时,将上述违约金在乙方价款中扣除。
8、运输车辆的进、出场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自理。
六、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材料部人员对乙方的运输车辆进行施工规划、现场调度以及日常安全运输管理,并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运输交底,对其机驾人员和运输车辆实施行政管理。
(2)定期检查、了解乙方运输车辆的车况、所有机驾人员持证上岗以及现场安全运输状况,实施跟踪管理,有违反规定者严加查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运输车辆转包他人使用(除甲方临时指定或同意支援除外)。
(4)甲方要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结算运费。
(5)甲方经常应对乙方机驾人员进行安全运输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的现场指挥调度或其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甲方有权对该车辆进行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6)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机驾人员的普法知识宣传教育。
(7)甲方有权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乙方人员进行教育、处分、或责令其退场。当乙方有人员造成事实违法、犯罪现象出现时,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8)甲方应加强乙方人员的环保、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及培养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教育工作。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严格服从甲方管理,积极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运输车辆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路用运输车辆必须手续证照齐全,对于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一律不得在工地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3)负责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配件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种费税及机械设备的保险和机驾人员人身保险等各项费用。
(4)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运输、文明施工;由于乙方违规驾驶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残、丧及机械设备损坏等情况,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机驾人员,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人员的伤、病、残、丧,其医疗等费用自理。
(6)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无故撤出运输车辆,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运输车辆管理细则》,优质顺利的完成本合同段的材料运输任务。
(8)乙方配合甲方施工的运输机驾人员必须持有行车执照,并应相对固定,没有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撤走相对稳定的机驾人员。
(9)乙方人员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严禁违章操作,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酗酒,一经发现将按项目制度严肃处理;谨防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否则,后果自理。
七、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7款的违约责任,还应向甲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对甲方的行政处罚等)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若乙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乙方的剩余合同价款,并从乙方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乙方机驾人员中,不得有违法乱纪或有案在身的劳务人员混于其中;否则,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应严格教育自身机驾人员的个人日常行为操守,并对因其所造成的相关社会责任和后果负全责。
(3)乙方结算中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必须要各部门、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出据,方可作为结算资料。项目领导和普通员工不得出据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则视若无效,不得用于结算。
(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及现场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5)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它方。
九、甲、乙双方应维护该协议的严肃性;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应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协议条款涉及内容除甲、乙双方协商或约定补充条款外,不得随意更改。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均履行完上述协议内容,结清尾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户名: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关于运输的合同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包 公司在 的隧道土石方运输业务,现将该业务转包。
二、乙方提供运输车辆为甲方在的隧道工程运输土石方。运输方式由甲方安排,运输起止点由甲方指定,但乙方在隧道中的运输距离不得超过三公里,运输时间为每天24小时。
三、乙方应首先满足甲方两个隧道的土石方运输需要,但甲方可以作其它临时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四、乙方第一个月使用的轮胎由自己提供,以后则由甲方提供,若乙方故意损坏轮胎,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半的轮胎费用。
五、乙方的修车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则每超过一天按1074元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六、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运输费用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且在每月期满后的10天内付清。
七、本合同的期限最短不得低于10个月,最长不得超过甲方的隧道工程完工。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本合同执行,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关于运输的合同8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运输方式为__。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元(大写: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违约责任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天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运输的合同9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货物运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货物运单》交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货物运单》赴甲方仓库提货,延时提货的,按每日每箱药品1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损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药品出库复核跟踪记录表必须随货同行。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此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即送货回单,一式三联),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7条标准结算。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发票与送货回单交予甲方,在甲方核
对客户签单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4月30日前付款)。
甲方承诺,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现金比例不低于50%(包括电汇等形式支付的现金)。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0、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逢章。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