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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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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12 13:20: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通用26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 在现场施工范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动设备。

  三、 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工设备,要做到一机一闸。电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开关箱内禁止放其他杂物。

  四、 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气设备及振捣器、打夯机等电气设备要由专人操作,同时配备绝缘防护用品,以防止对人身及电动设备造成伤害。

  五、 电焊机要接专用的漏电保护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不要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要超过30米,接线牢固,并安装防护罩,同时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具的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七、 工作完毕要把电动设备电源切断,关闭施工照明灯具,严禁让照明灯长明。

  八、 食堂、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长明灯现象,食堂专用配电箱内要保持清洁,禁止放其他杂物,蒸箱、热水器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护措施。

  九、 以上各电(气)动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拆卸,经专业人员检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安全用电所有要求,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及停电处理。

  十一、 经济处罚乙方拒绝签字,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并处两倍罚款。如乙方有异议请向上级部门提出,进行协商。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区每间宿舍设宿长,检查自己房间内灯具照明及电源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2

  甲方: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__〕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__)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_____________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项目。

  一、 目标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 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 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 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 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 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 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 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 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 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 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 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 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 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 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 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 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 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 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 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 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 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 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 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3

  甲方: 务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__〕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__)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 工程项目。

  一、 目标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 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 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 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 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 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 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 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 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 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 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 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 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 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 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 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 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 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 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 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 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 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 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 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 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4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明确双方的责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签订本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高声喧哗、打闹,绝对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

  3、乙方应确保不会对施工现场内原有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或污染,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与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说全生产有全面责任,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本协议有效期自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5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1. 乙方进站(厂、库)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施工抵押金 元(含动力费和水费);

  3. 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站(厂、库)必须佩带施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 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 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站(厂、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站(厂、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15km/h,出站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6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铁路交通安全,据《铁路法》、《民法典》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项目及内容:

  1、施工项目:10KV供电能力加强顶管工程

  2、施工内容:

  二、施工地段:洛阳地区。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范内容:电力设备稳定及行车安全。

  五、乙方应负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前应按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报书面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并经甲方核准后方可施工。

  2、乙方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方准上岗。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要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方可施工,甲方应在施工前两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造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作业,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顶管作业人员要严格劳保穿戴,统一穿着防护工作服。

  6、在铁路路基下进行顶进施工,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对顶进情况进行不间断监测,每顶进80cm~100cm对顶管作业附近地面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停止施工,并预防侵入铁路限界。

  7、顶管开挖的工作坑乙方应设立防坍塌支撑,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发生。 工作坑周围必须树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同时在坑周围设置安全网,以免路人不慎掉入坑内。雨雪天气,工作坑上面应搭雨蓬,避免工作坑进水,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

  8、乙方施工人员因听从甲方施工负责人指挥,严禁蛮干。

  六、甲方应负责任和义务:

  1、施工前甲方要会同乙方及各设备管理单位对机械顶管附近地下管线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必要时组织人工开挖进行摸底。

  2、甲方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现场监护人,全过程把控作业安全。发现乙方施工有安全或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危及交通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不得拒绝,否则造成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管线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抢修,并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4、施工完毕后,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对作业区段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清理现场,不得遗漏任何料具及物品,最终确认相关单位设备正常后才允许撤离现场。

  5、甲方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

  6、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员每日检查路外施工人员应统一着防护工作服及戴安全帽,具备进站作业条件;检查施工人员横穿股道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有停留车时严禁钻车、翻车,必须从车两端5米外绕过。

  七、结合部安全管理

  1、凡属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甲方责任。

  2、乙方对甲方现场监护人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甲方现场监护人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双方现场人员要严格执行“自控、互控、他控”等保安措施,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八、 本协议-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南江县万达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在    人民政府、’南江县水务局等有关人员监督下,经村委会“一事一议”讨论决定,采用指定专业队伍承建一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人)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               饮水安全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划、设计图纸和预算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规划、设计图纸和预算内的全部内容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四、工程验收与质量保修

  1、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应及时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如质量不合格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质量保修:本工程质量保征期为童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其保修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结算、工程款支付 、设计预算控制价款:    元。

  2、结算价款:按实际竣工验收收方工程量(含工程变更)和实际结算单价进行计算,结算总价款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款。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中选施工单位(人)垫资修建,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完善相关报账手续,经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到发包人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施工单位(人)凭相关资料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程款结算总额的95%,下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运行一年后,凭发包人开据无质量问题证明后再全额支付下余的5%。

  六、双方职责

  1、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负责将进场道路、工程占地、青苗补偿等协调到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将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指定接入位置。

  2、发包人负责政府采购材料的保管,管网管槽开挖、埋设、运输(村保管室至工地)和管道铺放,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3、承包入应按有关建筑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注意防范事故的发生,出现施工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的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不能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人照价赔偿(经发包人同意除外)。

  4、承包人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的管道材料的安装、运输(县城材料库房至村保管室),工程所需其他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时需出据“材料自行采购单”),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不得延误工期,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经发包人同意并签字认可后,相应顺延。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一天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办理好签证手续。

  7、工程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取得正式书面通知,其费用列入工程价款的调整。

  8、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村委会办公室

  九、其他

  1、本合同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合同中未尽事宜及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条款及本工程补充协议如有冲突以最后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如存在违约,其违约责任根据违约程度及实际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工程验收合格、由发包人支付完本工程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县水务局、       人民政府各执壹份。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帐 号:

  鉴证单位: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现场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8

  甲方:

  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保证,双方应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对严格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乙方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B、甲方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经理检查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专职安全员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日常检查。

  3、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奖罚。

  4、安全检查制度化,实施定期不定时安全检查。

  C、乙方施工作业标准化措施:

  1、根据施工作业标准及操作程序,强化职工的安全工作意识。

  2、严格机械的操作规程,训练职工的机械作业技能。

  3、禁止无证上岗和岗位串岗作业。

  D、施工现场执行甲方要求的防火措施:

  1、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办理动火证。

  2、消防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建立申报、批准、监督制度。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业面上必须布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对施工现场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施工操作方便、作业环境安全等采取的措施:

  1、乙方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安全通道、进出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B、对优化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采取的措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按总、分包单位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穿戴统一工作装和安全帽。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标有标识。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举行一次清扫和整理施工现场活动,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4、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C、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2、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禁止对有毒有害废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尘土污染。

  三、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纪律:

  1、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管理条例。

  2、加强安全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施工人员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后方可上岗,记录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档案。

  4、乙方班组长对工人每周五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讲评,每月必须提交进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记录给甲方项目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5、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背心、短裤和拖鞋进入施工区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操作中,不得无故脱下安全帽。

  6、乙方应定期由专人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器具,保证安全有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设备。

  7、现场使用临时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抛掷任何物品材料。

  9、上班前或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10、特殊工种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甲方将派专职安全员对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督促与检查,在安全员发现问题向当事人指出后,当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员有权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罚款;若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乙方处以3000元以上的罚款;若因此影响工程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郑重承诺:凡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及生产纪律,而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保存期:叁年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9

  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总包单位:________ 分包单位: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0

  甲方:

  乙方:施工队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有关规定,甲方河南县赛尔龙乡尖克村人畜饮水维修工程委托给乙方组织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饮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河南县赛尔龙乡尖克村人畜饮水维修工程二、工程地点:河南县赛尔龙乡尖克村

  三、工程施工内容:

  1、尖克村饮水管道米施工;

  2、引水口2座;

  3、供水点2处;

  四、工程款结算方式:合同为总价合同,价款万元(大写壹拾万元),包括群众自筹款2万元。

  五、付款方式:所有工程施工完毕经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款。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检查乙方购买材料的质量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施工技术质量、进度。

  3、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及水准点

  4、及时拨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听从指挥,配合施工。

  2、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必须符合操作规程规定,保证一次性出合格产品。

  3、施工中所需的机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中所需生活设施由乙方自理。

  5、提供完整的施工记录一份。

  6、保证按时完工。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所购买的材料满足国标的质量标准。

  2、管线、阀门的安装工艺必须满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

  3、埋置后管道的埋深不小于22米,以防冻坏。

  九、工期要求:所有工程必须于20__年9月25日前完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有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1

  甲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莆铁路XPZF-3标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为强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防火管理职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三、乙方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须使每位从业人员掌握“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将给予信用评价考核直至提前终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七、乙方要自觉接受公安部门或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和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访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___________项目部____________处电源。

  为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总负荷容量和各项参数。

  2.甲方应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安全用电负责人等内业资料交付乙方,并严格执行。

  3.甲方有权检查验收乙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装工艺,发现安全隐患时,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甲方必须审验乙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

  5.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线制380V/220V动力电源工________KW,正常情况下,确保供电质量。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

  2.乙方参加施工中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有__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3.乙方应根据工程种类和借用电源的容量及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和安全用电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

  4.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持__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正式、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未验、作业期间不带操作证者,视其无证操作,属严重违章。

  电器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按《____________通知》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6.乙方应确保电器安装、维修2人以上操作,断电作业,在电源侧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明显标识牌,同时在已断电线路安装临时接地线。

  固定配电箱应加设安全防护栏。

  7.乙方在无法停电,又必须带电作业情况下,应设置防触电绝缘设施,并设专人监护。

  8.乙方在特殊环境或特别潮湿和易腐蚀场所、大型金属管线内作业必须使用12V照明电源,工作用电源应加装隔离变压器供电。

  9.甲方因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电相关规范的要求下达的违章指挥作业任务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0.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20__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及____供电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市建委颁发的《____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章节,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运行、维修、检查。

  2.甲、乙双方应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共同遵守协议条款。

  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实际施工作业前,按照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文件存档备案。

  4.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3

  为保证 香密园住宅小区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 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 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条款:

  1. 任何人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

  2. 各队派专人每天打扫宿舍卫生。

  3. 工人不得在床上吸烟,在宿舍内设立烟头桶里面要有水。

  4. 项目部派保安人员24小时巡查宿舍,各队人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5. 各队在每日两次的班前会要宣传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队包括全体员工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7. 各队如果动用电气焊必须开动火证、设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处罚队长及当事人(情节严重者开除或依法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4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发生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协议双方:

  1、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2、单位名称(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扬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各种操作规程。

  三、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向甲方负责。

  四、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或指定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由于乙方劳动组织不合理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人员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按要求向乙方提供与其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资料编制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临电标准。

  九、乙方应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教育工人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

  十、乙方保证给工人合理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因破坏甲方安全设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5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________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6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重庆恒滨长庆陇东佳园四标段项目部

  一、安全目标:_________________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

  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电梯施工安全合同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环境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电梯井道移交乙方后,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井道防护,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跟踪巡查。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8.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7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县下达本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承建内容及工程造价

  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源池口(立方),主池口

  (立方),分池口(立方),工程总价: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饮水工程占地协调,得人为阻挠乙方施工,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组织各受益农户进行主管道沟等开挖工程;

  3、农户室内管件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各饮水受益农户负责;

  4、协助乙方搞好填报工程验收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报表;

  5、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县水务局达到合格标准;

  2、垫资工程建设30%资金,作为甲方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进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2个月后,有权要求甲方返回质量保证金。

  不

  得拖欠民工工资;

  3、负责基础开挖材料的质量选择、运输及转运工作,所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并安全行驶;

  4、负责主管道安装并保证质量;

  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建设工期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在20__年9月30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工程结算

  乙方以县水务局安全饮水办编制的工程量及验收结算全工程价款;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工程结算。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监证方:

  二○一一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 在现场施工范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动设备。

  三、 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工设备,要做到一机一闸。电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开关箱内禁止放其他杂物。

  四、 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气设备及振捣器、打夯机等电气设备要由专人操作,同时配备绝缘防护用品,以防止对人身及电动设备造成伤害。

  五、 电焊机要接专用的漏电保护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不要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要超过30米,接线牢固,并安装防护罩,同时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 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具的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七、 工作完毕要把电动设备电源切断,关闭施工照明灯具,严禁让照明灯长明。

  八、 食堂、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长明灯现象,食堂专用配电箱内要保持清洁,禁止放其他杂物,蒸箱、热水器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护措施。

  九、 以上各电(气)动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拆卸,经专业人员检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十、 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安全用电所有要求,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及停电处理。

  十一、 经济处罚乙方拒绝签字,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并处两倍罚款。如乙方有异议请向上级部门提出,进行协商。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区每间宿舍设宿长,检查自己房间内灯具照明及电源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

  甲方(盖章):北京成都新新 乙方(盖章):

  通州项目部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19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

  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

  一、吊车起重作业的具体内容

  1.吊车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时间: 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_____ 元/小时(大写:__________ )执行。

  2.结算方式:按_______结算。于每_________ 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

  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作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 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__)》、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____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 _____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20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

  丙方:监理单位(全称)

  丁方:______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管道气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_____省燃气管理条例》、《_____市燃气条例》、《____安全管理条例》、《______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XX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肆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 以及位于深圳市 区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丁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丁方联络具体事宜。

  第二条 丁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是否存在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并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

  第三条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必须通过现场探查核实确认。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组织乙方、丙方、丁方四方共同进行断面开挖探查,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控制范围示意及说明”栏(见附件)。

  丁方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识,将标识详细情况及有关说明填入《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警示标识布置及数量示意及说明”栏(见附件)。

  第四条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超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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