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美容出租合同
汽车美容出租合同(通用3篇)
汽车美容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一套位于本市XX区,
建筑面积X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复印交
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X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长期与他人合租,不得将房屋用途改做商用、办公、仓储等。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元(大写X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X年付。
3、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应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房屋押金。续租时,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租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A、物业费;
B、暖气费;
C、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线维修的费用;
D、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的管、线改造费用。
2、乙方负责交纳的费用:
A、租住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包括上网费)、卫生费等费用;
B、租住期间低值易耗品(如灯泡)及设施附件(如水龙头,连接软管)更换的费用;
C、租住期间房屋内有关设备、电器损坏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当出租的房屋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时,由甲方出面负责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A、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实施大的改装和装修工程。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B、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的房屋。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内的家具或改变房屋原结构和布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D、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E、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F、未遵守当地外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被有关管理部门警告。
4、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通知甲方。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十五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0%做为违约金,超过十五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给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商议解决方案。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在将房屋交还甲方前,应对房屋进行清洁,以适宜继续居住。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洁费用,由甲方委托有关方面代为保洁。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应退还乙方自合同终止月起的全部租金,并双倍退还房屋押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应退还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满15天,当月房租按一个月计算。如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属设施,见首次出租时签定的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汽车美容出租合同2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车日期:
车上备品: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乙方担保人:
汽车美容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一套位于本市XX区,
建筑面积X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复印交
对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X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长期与他人合租,不得将房屋用途改做商用、办公、仓储等。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元(大写X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X年付。
3、首次租住,乙方在半年租金外,应多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房屋押金。续租时,押金不再另行支付。
4、租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A、物业费;
B、暖气费;
C、房屋大修及房屋管线维修的费用;
D、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的管、线改造费用。
2、乙方负责交纳的费用:
A、租住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包括上网费)、卫生费等费用;
B、租住期间低值易耗品(如灯泡)及设施附件(如水龙头,连接软管)更换的费用;
C、租住期间房屋内有关设备、电器损坏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当出租的房屋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时,由甲方出面负责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A、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实施大的改装和装修工程。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A、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B、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所承租的房屋。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内的家具或改变房屋原结构和布局。
C、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D、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E、未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F、未遵守当地外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被有关管理部门警告。
4、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通知甲方。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十五日内,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50%做为违约金,超过十五日,按月租金向甲方给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商议解决方案。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在将房屋交还甲方前,应对房屋进行清洁,以适宜继续居住。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洁费用,由甲方委托有关方面代为保洁。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应退还乙方自合同终止月起的全部租金,并双倍退还房屋押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提前中止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甲方待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应退还乙方自退租月起的全部租金。如乙方在本月已居住满15天,当月房租按一个月计算。如不满15天,按半个月计算。
甲方扣除以房屋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附属设施,见首次出租时签定的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