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纪检组“中秋、国庆”节廉洁自律倡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27项具体规定精神,抓早预防,强化监督,切实防止 四风 问题的反弹和回潮,确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干净、廉洁节俭的节日,提出以下倡议: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践行 三严三实 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文明节俭过节的带头人,为自己、为亲人、为社会撑起一片清廉明净的蓝天。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等节礼,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各类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购物卡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用公款旅游、参与公款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各单位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 一岗双责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遵守***以来中央关于廉洁过节的一系列规定,做到讲文明、懂规矩、守纪律,坚守廉洁底线,经受住节日 廉关 的考验。
各单位纪委与派驻纪检组共同履行好监督责任,在醒目位置公布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