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应对水产品出口贸易摩擦的对策措施(1)论文
[摘 要] 入世以来,广东水产品出口遭遇贸易摩擦不断,严重制约了广东渔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广东水产品出口刚走出反倾销阴影,又受到安全指控,出口形势严峻,出口额持续下滑。
咎其原因,国外对我实施贸易壁垒、频繁制造贸易摩擦是主要原因。笔者依据WTO规则,提出了应对水产品出口贸易摩擦的具体对策措施。
【论文关键词】 水产品 贸易摩擦 WTO规则
一、入世以来广东水产品出口所遭遇的贸易摩擦及其影响 2001年12月,在德国声称从进口中国的冷冻虾中检测到氯霉素以后,在整个欧洲掀起一股抵制包括水产在内的中国动物源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欧盟兽医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的动物来源食品和动物饲料进口实施禁令。
2002年1月25日,欧盟通过2001/699/EC决议,对从中国进口的虾类产品采取自动扣留并进行批检的保护性措施。这一禁令意味着中国每年丧失6.23亿美元的水产出口额;受损的中国企业超过95家,平均每家损失300万美元~500万美元;同时让4.96万中国劳动力直接受到牵连,十几万农户受到损失。
2011年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进行反倾销立案;7月16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12月8日做出终裁。应诉的广东150多家水产品加工企业,除湛江国联获得全球输美冻虾反倾销案中惟一的零关税外,美国以印度某一公司的“单一价格”为替代价格,做出终裁,对中国输美的其他企业的冻虾及罐装温水虾征收27.89%~112.81%不等的反倾销税,平均税率为55%。
如此高的税率,致使广东大部分水产品加工企业不堪重负,不得不退出美国市场,损失巨大。 2006年1月欧盟开始实施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新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5月29日日本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大幅抬高进口农产品的门槛。
美国、日本和欧盟是广东水产品产品的第
二、第三和第五大出口市场,据广州海关统计,2006年1月~9月,广东被以上三地退货农产品金额分别达到22.6万美元、272.1万美元和7.7万美元,分别大幅增长1.2倍、1.9倍和18倍;遭遇退运的主要品种为烤鳗、冻带壳对虾和活鳗。由于日本市场占广东省烤鳗出口总量的九成以上,来自日本的订单非常少,广东烤鳗出口量骤降,导致广东省16家烤鳗厂停产,活鳗以及冻鳗出口亦大幅下降。
2006年10月,作为广东水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的香港食物安全部门抽检发现,来自广东的15个桂花鱼样本有11个含有禁用药物孔雀石绿;在原检孔雀石绿的基础上,供港活鱼还新增加硝基Ν喃(判定标准1.0ppb)和氯霉素项目(判定标准0.3ppb)的检测,致使内地水产品暂停供港,直到2006年底才全面恢复。 2007年6月28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发布警告,禁止中国鲶鱼、鲮鱼、虾和鳗鱼的进口,除非国内出口商能提供相关详细材料,证明其对美出口的水产品未使用任何非法添加剂,美国才对该出口商的产品予以放行。
美国贸易壁垒警告带来的冲击已在7月份明显体现。仅以虾类产品为例,2007年7月,广东对美出口1855吨,同比下降24.2%,占7月份广东出口总量的28.6%。
在美国宣布禁令之后,欧盟国家随即宣布将对这些产品实行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7月份广东对欧盟出口虾类产品仅122吨,同比急降61%。
以上这些贸易摩擦,致使广东水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广东水产品出口贸易额占整个广东外贸的比重较小,但却是广东东西两翼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重要的出口产品,也是沿海渔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涉及渔民、水产养殖户达几百万人;再加上加工、饲料等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影响的范围和人数就更大了。
二、广东水产品出口所遭遇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1.发达国家大幅提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加大了水产品的出口风险。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加强对本国农业生产者利益的保护,利用卫生安全、质量认证、标签、包装、环境保护、计量单位等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限制外国农产品进入。
其中,最常用、影响最大的是利用卫生安全设置技术壁垒。对进口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安全卫生要求越来越高。
近年来,虽然广东省水产品出口迅速发展,但面临困难和问题还很多,农药残留问题已成为出口水产品首要的安全卫生问题和技术贸易瓶颈。 2.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环境依然极不公平。
事实上,即使发达国家能够很好地履行《农业协定》规定的削减农业补贴义务,但其可用“黄箱”补贴空间仍然较大。据WTO资料显示,从2000年开始至WTO新一轮谈判达成新农业协定前,欧盟每年仍然可为农业提供高达769亿美元的“黄箱”补贴,日本为284亿美元,美国为191亿美元,而我国仅为485亿人民币。
从“黄箱”补贴约束水平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欧盟为25%,日本为41%,美国为9.5%。发展中国家中,除墨西哥达34%外,其它国家的这个比例均不超过4%的水平。
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继续对农产品提供巨额出口补贴,也造成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严重扭曲,竞争环境依然极不公平。 3.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产品过于单一。
广东水产品主要销往我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欧盟市场,销售市场集中。渔业产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还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
其主要表现:传统养殖品种多,名特优新品种少;天然捕捞产品小规格、低龄低质品种多,大规格、高龄优质品种少;出口产品原料、半成品多;附加值高、名牌产品少;特色价高的产品少,竞争性强价格低的产品多。主要集中在虾类产品、鳗鱼、低价值冻鱼和冰鲜鱼类等品种,高附加值的养殖鱼类的加工出口尚未形成拳头产品和规模优势。
以虾类产品为例,2007年1月~7月,美国、中国香港和墨西哥三大市场占广东虾类产品出口量的近六成,而且同期“制作或保藏的小虾及对虾”出口量占出口总量达八成。这种市场集中度较高、产品过于单一的出口结构不利于规避风险。
4.技术标准不统一,容易引发冲突。中国进入WTO之后,在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上出现不协调的情况:有些标准高于国际标准,结果进口国就用中国国内的高标准去对待中国出口的商品,从而加大了中国出口商品成本;有些国内标准低于国外标准,结果引发进口国对中国商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今年的水产品输美事件,就存在国内药残标准与美国药残标准不对接的情况。 综上所述,致使广东水产品出口下滑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外对我实施贸易壁垒,频繁制造贸易摩擦。
三、广东应对水产品出口贸易摩擦的对策措施(第2页) 1.整顿外贸秩序,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整顿外贸秩序,严格制止水产品出口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销,减少国外对我出口水产品进行反倾销的借口。
另外,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水产品低价的形象,实现水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集约化转变,通过高质量和适宜价格扩大出口,扩大市场份额。从产业规划、资源整合和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考量广东省水产品产业的发展取向,实现“标本兼治”规避风险。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变“一条腿走路”为“四轮驱动”,通过适当补贴的方式,引导渔民生产、养殖特色水产品,拓宽水产品产业链条,缓解生产膨胀造成的市场压力,又能够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2.努力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增强抵御贸易壁垒风险的能力。
推进水产品出口贸易,必须拓宽国际市场的空间和领域,不断提高水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实现水产品出口的稳步增长。国际市场不少水产品价格是国内市场的十倍到
三
十、五十倍,市场潜力巨大。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兴市场包括东盟、俄罗斯、中东地区、南美地区等。
3.加速各类标准的制定,与国际接轨。在今后的水产品生产、养殖、饲料配方、添加剂的选择、药品的药量、药品的范围等方面,都需要与国际对接,避免无谓损失。
广东水产品出口企业应随时关注主要出口市场的进口要求和检测标准,采取国际通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提高水产品的出口检测水平。 4.构筑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
质量安全问题是现阶段制约广东水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构筑质量保证体系,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提高出口水产品竞争力、跨越发达国家设置的市场“高门槛”的有效手段。
一是要加强海洋监督管理,改善渔业生产环境。建立渔业生产环境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海水水质、底质、生物体质量监测工作,每年定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和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二是加强渔业生产环节管理,严格控制生产加工用药。指导水产养殖者合理用药,出口养殖品必须符合美国、欧盟、日本等产品进口国的相关规定,并建立水产养殖全程跟踪和溯源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广泛收集发达国家最新农残技术标准。
重点开展大宗出口产品的药残、重金属含量、渔用饲料质量、渔业环境检测,引导企业走“清洁生产”之路。 5.建立健全水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和防护体系。
预警机制应包括出口水产品种类预警、数量预警、价格预警和贸易壁垒预警。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决策层面。
对内要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和政策协调机制,要将市场信息和政策以及政府在国际上谈判的结果,充分及时地披露给企业;对外要加强对世界各国的公关,赢得支持。发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作用,形成一个系统、协调、快速反应的贸易壁垒应对防护体系。
首先建立和启动了技术壁垒风险预警预报体系。以省、市标准与编码信息所的数据库为依托,加大投入补充国际上最先进的标准。
其次,主动参与WTO/TBT评议机制,争取话语权。根据当地出口产品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参与TBT通报的评议,使企业代表通过TBT评议参与国际TBT问题的讨论和对话。
一是能及时反映我方意见,尽可能延缓、降低甚而消除可能因TBT造成的损失;二是能针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和安全法规的制定和变化,尽早提出应对措施;三是能促进企业产生危机感,及时和准确地了解国外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及市场动态,从而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对准备。 参考文献: 邢健:2001氯霉素事件:中国遭遇欧盟伏击战[J].WTO经济导刊2004
(4) 蔡春林 高维新等主编:贸易救济法[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224~225 广东农产品出口持续下滑[EB/OB].[2006~11~10]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 淡水鱼冬至前应市内地海产品今复供港[B].香港商报2006~12~13 吴湘生:“中国制造”风波~2007年中国输美水产品贸易争端评述[B].中国渔业报2007~08~17 高维新:广东水产品出口下滑的原因分析与对策措施[J].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07年(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