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
(二)合理优化引资结构
随着我国在FDI引资规模的上扩大,我国FDI结构对 经济 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FDI引入的结构问题可以从FDI来源、FDI在整个外资中的比例、FDI的内部结构、FDI在地区和产业当中的分布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应当继续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的合资,鼓励外资以合资成立子公司、并购等方式进入中国,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的重组改造。当然,在一些我国企业已经获得长足发展的领域,我国也鼓励外资以绿地 投资 的方式进入中国,创造一个具有竞争性的 市场 。对待外资的进入方式,我国都应该加以鼓励,但在不同领域,应进行不同程度的引导,在具体措施上进行灵活调整,但应注意以市场方式进行,而不是政府具体干预。产业政策的制订应该加强。一个有秩序的开放的市场,才会使外商直接投资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产业政策的制订,既要保护核心领域的产业安全,控制外资的进入,也要促使三次产业之间合理均衡发展,并在空间上进行规划,避免地区发展差异拉大。
(三)完善法制制度
截止现在,我国还没有一部《反垄断法》,这给 跨国公司 留下了可资利用的政策空间。反垄断法的缺失,使我国企业在国内市场无力抗击跨国公司垄断和限制性商业做法,而且也使我国消费者面临跨国公司可能的高额利润掠夺,在软件行业等市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中,这种现象尤为明显。 抓紧制订反垄断法,有利于我国建立开放、竞争和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既能做到遵守 WTO 规则,又能控制跨国公司的负面影响。抓紧制订反垄断法也保障我国经济安全、保护 民族 工业 的需要。我国反垄断法的制订应借鉴国际经验,增加透明度,提高开放度。我国制订反垄断法还应配套建立《企业并购法》,可以防止跨国公司的恶意收购行为,并采用国际通行的“国家安全”例外原则,允许国家依法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跨国并购活动。此外,反垄断法也应配套建立反倾销法, 并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还要制定商业秘密法、反贿赂法等,使之相互协调配套,对《 商标法 》、《税法》、《价格法》等相关 法律 也要作出修订,以更适应新形势对法律制度的新需要,为我国有效制止跨国公司的反竞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四)坚持独立自主能力
虽然,改革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应该毫不动摇,但我国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应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只有国内企业的强大,才可能使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更先进的技术;也只有国内企业的强大,才能够真正发挥外商投资企业的作用。国内外许多案例表明,国内有与跨国公司相竞争的企业,跨国公司才会转移先进技术,也才会以合理的价格出售产品。坚持独立自主、自主创新,就是要求我国培养自己的跨国企业,拥有自己的独立品牌。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够在任何情况下,抵御别国的封锁和控制。 历史 的事实一再说明,将希望寄托于以盈利为目的、受 政治 制约的跨国公司是不现实的。
三、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迈进,我国应该坚持继续吸引外资的同时,努力发展本国经济实力,对外资相关政策必须完善,同时加强独立主的能力,这样才能是 中国经济 实现又快又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2]张宗益、李见春等,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5(2).
[3]朱玉杰、于懂,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