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下的企业标准化管理问题研究
新经济下的企业标准化管理问题研究
一、新经济与标准化
新经济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简单地说,就是基于知识经济的全球化经济。和传统经济相比,它的基本特征是高技术化和全球化。具体表现为:经济主体交往趋向全球一体化;以电子商务为主要交换手段;以集约型生产方式为主;以高科技、信息技术为经济增长原动力;它的资源是共享的,对人类的供给是无限的。 我们所面临的新经济时代的主要标志有:信息化、网络的飞速发展;传统的交通运输业的长足进步;经济呈现全球一体化趋势,这集中表现在市场全球化,资源配置全球化,竞争规则的国际化三个方面;资源更加匮乏,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广泛关注的焦点。 新经济时代的出现,既给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给经济欠发达国家的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事实上,历次经济技术革命无一不在资源配置的手段、途径及效率上产生了重大变革,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新经济下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更需要利用有限的资源投入,生产出更多符合顾客需求和期望的产品,以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企业必须把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加以系统、科学的管理,降低成本消耗,提高质量和效率,以达到增加效益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标准化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标准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或潜在的问题指定共同和重复使用规则的活动,它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可运用到生产、开发设计、管理等诸多方面,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工作方法。标准化表面上看起来是业务流程的优化和规范,但实质上是企业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的再生,通过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使企业获得更大成功。从宏观发展的角度看,通过标准化以及相关技术政策的实施,还可以整合和引导社会资源,激活科技要素,推动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加速技术积累、科技进步、成果推广、创新扩散、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新经济下的我国企业标准化管理现状 我国现行的标准化工作是在实行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按国家、部门、地方和企业四级进行分工管理。按照国务院授权,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主管标准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地方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化工作由企业自主管理,但要到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标准化法律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等等。 我国标准化工作自“十五”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全面加强了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在高新技术、特色优势产业、资源利用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建立完善了标准化服务体系,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随着我国标准化战略的深入实施,各级政府还加大了对标准化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展了工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等各种标准化项目的推广。同时,在开展项目考评中,强调标准化工作领导的重视程度、项目有无当地政策的配套以及项目的实际应用推广效果等考核,提出了标准化对经济建设的引领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了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随着企业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视,很多标准化工作走在前列的企业都专门成立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的标准化活动,使近来年我国的标准化活动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局面。
三、我国企业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类标准在结构比例上渐趋合理,并已形成了一支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专家队伍。但比较国外标准化程度高的先进国家,我国的标准化总体水平还不高,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分别从国家、企业和社会三个层面来分析: 1.国家层面。我国的标准是由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由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来执行,在标准的制定上仍没有脱去计划经济的烙印,行政色彩浓厚,标准修订周期长,对市场反应不够及时。某些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滞后,标准水平偏低,标准制定没有很好地与技术水平结合,与世界贸易准则结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低。同时,由政府投资能够免费共享的标准信息平台有限,使企业获取标准信息来源渠道不畅,不能及时有效获取新标准、新技术等方面的信息。而制定标准的经费,也在相当程度上依靠政府,企业由于缺乏经费,没有主动性,导致一些标准更新很慢,适应不了快速变化的形势。另外,国家尚未建立有效的标准执行监督制机,使很多标准规定执行不力,标准法规形同虚设,标准的实施状况较差。 2.企业层面。受我国当前的标准化管理体制的制约,企业在制定标准上不是主动参与,在标准的采用上是被动的执行。标准制定和使用的脱节,带来了标准执行难的问题,更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例如生产型的标准体系和现在的市场需求不协调,由于企业不是制定标准的主体,造成标准不能完全符合企业的使用要求,难以调动企业使用的主动性。造成的结果就是领先企业的标准往往代表所在行业的最高水平,没有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竞争环境,使得标准的水平不够高。 另外,许多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对标准化工作不够重视,他们无法理解标准的作用,把标准看作高不可攀的高深学科,在客观上造成无法重视和应对标准技术。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纯粹的经济效益,片面降低成本,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不按标准检验。还有些企业对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政策不甚了解,加上缺乏标准化管理人才,难以胜任标准化工作,产品标准制定不够科学严谨、照搬照抄、不调查研究、不征求意见,造成很多产品标准存在较多的技术缺陷。 3.社会层面。新经济下的企业发展以及所需要的标准化管理都需要一个更为健康的发展环境,标准化管理环境是对标准化绩效起着潜在影响的外部机构或力量,可以对标准化的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目前我国标准化管理的外在环境主要体现在社会因素。现阶段我国企业行业协会只是政府机关的附庸,而非民间企业自发组成,无法成为本行业企业利益的代言人,人才短缺,经费拮据,机制僵硬,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标准的制定以及标准化管理的推广过程中没有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其组织功能、研究功能、推广功能都被弱化。 同时,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我国各大专院校没有专门独立的标准化管理专业,企业标准化人员大多没有经过完整的专业知识培养和训练,半路出家,不熟识标准的制定格式,标准制定只重技术参数而不重视标准格式和程序,标准的研究工作基础较薄弱。 四、新经济下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根据我国企业当前发展所处的新经济时代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经验,有必要对我国现有的标准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1.制订明确的标准化战略。标准的形成和制定的背后,反映了一个国家在某个行业或领域的平均发展水平和技术能力。在新经济下标准体系建设应该加大各方面的投入力度,要站在全球竞争战略的高度进行标准化管理。目前我国的整体发展水平正处于急剧上升的阶段,但在综合实力上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几个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并具备一定科技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产业,制订科学的产业发展战略,并与相应的标准化战略相结合。同时应充分利用我国不断提升的制造业能力和科研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修改工作,积极鼓励并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国内具有实力的行业和企业提出的国际标准方案,尤其是在具有战略性、前沿性和广阔发展前景领域的产业和技术方面,最终实现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的目标。 2.政府向民间机构适度授权。标准化体制建设应充分发挥专业团体的作用,应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提高其在制订和推广标准方面的积极性,促使其在相关标准的制订中能有效地反映本行业的呼声,维护本行业的利益。政府应向行业协会和民间机构适度授权,可以由行业协会和民间团体承办具体事务,官方机构集中管理,企业通过积极参加各种标准化活动确保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中反映企业的发展要求,使企业标准成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这种机制在确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又能遵循专家制定的原则,也可以确保发布的标准符合行业发展的要求。 3.企业要全面建设标准化管理文化。企业标准化的实施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标准化运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上至最高管理者,下至企业普通职工,上至产品技术研发,下至职业健康、安全和卫生。最高管理者不但要重视标准化管理,还要做标准化管理的提倡者和实践者。要在企业中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建设一支熟识标准化各方面理论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积极参与各项标准化活动,及时掌握新的标准化动态,把标准化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重要的是,企业标准化管理需要企业全员参与,重点实出、平衡发展、整体推进。这就要依托企业对标准化管理的宣传,对全体员工能进行有关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要让标准化观念深入人心,在企业中形成标准化管理文化。 4.开展信息化的标准服务。我国各级政府应建立现代化的标准服务体系,利用高新技术和现代传媒开设网站,使标准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给用户。标准制定、修订应公开透明,标准文本及其电子版可在线销售,这不仅符合WTO的要求,也可以扩大我国标准的影响。另外,还可以对标准的编制出 版、发行培训、咨询和服务实行一体化、全方位、系统化的服务。 5.标准化经费来源多元化。标准化管理实质上应该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我国应效仿发达国家,由政府每年向企业提供财政支持。政府财政支持有两种模式:一是按每年通过的标准化活动经费拨款;二是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化的研究工作。同时,可以在标准化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即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这也是解决标准化经费来源的主要办法之一。 6.完善标准实施保障体系。标准化工作离不开必要的保障条件。要在标准化法律体系、信息体系建设和国家对标准的研究、制订和应用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时积极探讨引导企业增加对标准投入的政策和激励机制。应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市场准入、合格评定三个环节相互衔接配套的标准实施保障体系,政府要加强监督与执法,企业生产产品应当符合技术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只有通过标准合格审定的产品才能获得市场准入条件并在市场上流通。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管理在促进对外贸易中的作用,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当更多地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标准化中争取到应有的地位。另外,还应加强标准队伍建设,注重培养熟悉国际标准审议规则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改革标准人才培养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培养更多的标准合格、高层次人才。 参考文献: 2.邱湘煜.探讨新经济下企业标准化管理[J].科学之友,2011(3) 3.黄灿艺.日本标准化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启示[J].山东纺织经济,2009(4) 4.杨辉.美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启示[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6(5) 5.杨辉.发达国家标准化管理的特色[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