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产权改革的研究纲要
引 子
2004年骤然间在知识界、 企业 界以及网民间引起轩然大波的关于国有产权改革方向的论战和讨论一度似乎成为难以解决的 问题 。当发起这场论战的个别人士在网民几乎众口一词的追捧和鼓励下向所谓占据霸权地位的 经济 学主流发起公开挑战,甚至一度引发一些激烈人士向全国人大写公开信的时候,一场唇枪舌剑的文字鏖战在当时看来似乎不可避免。然而事情的 发展 却出乎人们的意料。原本尖锐对立的观点在面对网民几乎一边倒的普遍情绪和政府随后表达了关于坚持改革规范改革的坚定立场时,骤然间似乎又集体转向一种思考疲劳。这使得整个过程如同肥皂泡沫似的,刚刚要被吹起便迅速归于平寂。对立的双方在现实力量制约下似乎都缺乏勇气或者动力将各自的观点按照各自的 理论 逻辑展开来,同时也没有表现出要抓住对方的薄弱环节穷追猛打,直到将对方或许存在的理论和立场的谬误彻底抖露出来的态势。
表面上看这是一件好事情,似乎反映了知识界和理论界这些年来的学术进步。理论毕竟还是理论,观点毕竟也只是观点。往常那种动辄便上纲上线,得理不饶人,非欲置对立的一方于死地的文革遗风,还是越少越好。然而,总体观之,在此过程中情绪化宣泄似乎也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于表达出决不妥协的意思。确实,一旦问题被提高到 政治 立场的高度,被提高到是代表广大平民百姓的利益还是代表少数资本和权势的利益来考虑的时候,在我们这个有着残酷的阶级斗争 历史 记忆的国度内,有些人因此而噤若寒蝉或一时间变得鸦雀无声,也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是政府此次的表态却显得异乎寻常的坚定而明确,况且,在涉及到是否继续坚持产权改革的问题上,政府的明确立场事实上同90%以上网民的情绪化反应形成鲜明的比照。这除了说明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实践后,政府对于自己的行为方式、改革目标、改革步骤以及它们同民族国家和普罗大众的关系性质心中有底之外,再无别的解释。人们毕竟不能否认,在某些历史场景下,尽管公众的态度构成历史持续进步的动力,但是人们也很容易为眼前的得失蒙蔽了视野,以至于不能在长远的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做出理性的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对立的双方似乎都不愿意将自己的理论上的立场和观点绝对化,而是各自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压力作了适度的调整。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调整事实上只是观点的调整,但是,它们同理论的自洽性无关,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于是对于相关理论逻辑统一性的背叛。原因在于,这种加注式的说明,实乃出于现实的压力而非理论在逻辑上的 自然 延伸。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的情形:一方面,先前一度信誓旦旦,坚持认为不仅管理层持股计划必须停止,甚至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也必须叫停的人士,此时却表白说,自己从来就不曾反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另一方面,主张产权改革的人士也一再说明,他们并不反对产权改革应当以公平的方式进行,更不赞同其间的国有资产流失。
于是,整个过程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争论的双方顿时失去了争执的焦点,以至于论战有失去对手之嫌。而先前跃跃欲试希图挥戈问斩的各色人等,到了这个时候忽而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纷纷偃旗息鼓。论战本身则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夜半读来,看到某些戏称“赶了晚集”的人士发出晚也来哉的感叹时,不禁哑然失笑。
问 题
自然,生活仍在继续,革新也未停止,并且大有越来越深入的态势。可是令人惋惜的是,眼看一度甚嚣尘上的智力争斗无果而终,并未给人们带来认识上应有的提升和知识的进步,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可以断言的是,争论之中辍并非因为争论出了是非曲直,双方之间的口诛笔伐某种程度上还只是集中在“应当”或“不应当”的伦理衡量和价值争执上,对于彼此作为依据的理论框架的批评,还很少展开。争论的中断一定程度上是出于一种实践上的考虑或者形势的需要。但是在我看来,其中更重要的则是参与争论的双方人士中,鲜有能够提出具有足够包容性的理论来解释国有产权改革过程及其复杂的现实。论战双方补缀式的表白并未内在的包含于各自的推理逻辑中。这种补缀尽管能够平衡论者的立场使之不至于走入极端,但是却无法掩饰理论层面的跛脚。相反,它是为了使本已偏颇的理论在逻辑上的结论不至于引致过于极端的结论而采取的外在平衡措施。这种情况十分真实的说明了,在涉及到解释具有史诗式的制度转型过程时,在涉及到解释该过程之中心环节之一的国有企业改革或国有产权改革的时候,论战双方所持的理论和 方法 论视野,还显得十分贫乏和单薄。
但是,我们需要这样的具有足够包容性的 理论 和 方法 论。这不仅是为了澄清和认识改革的本质和 规律 性,而且也是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上的目的,那就是说服同处于这个转型过程的网民和公众,甚至于是为了说服那些在此过程中由于个人和家庭的特定遭遇而被边缘化的人群。显而易见,2004年的论战并未达到这个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网民参与讨论的水平和认识境界的停滞不前上。无论如何,对于知识分子也好,对于 社会 公众或者网民也好,立场的改变或者调整虽然首先取决于个人的利益,但是,在一个构成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内,它与人们认识上的 发展 和水平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关于这个 问题 的 网络 言论和舆论现状说明,推进人们对于改革的认识水平同改革和发展本身至少同样重要。很清楚,公众的共识和对于改革本质和趋势的认识水平,在某种程度上构成改革和发展进程得以持续健康进行的重要的基础,是民族国家在面临改革和发展的总体任务时维护社会团结的心理纽带。在民意日益成为衡量政策制定和执行重要尺度的今天,这一点尤其需要引起注意,并且理应成为执政者社会工程的重要一环。从这个角度说,2004年我着实为一度保持沉默的理论家们捏了一把汗。与此同时,人们决不能怨天尤人,埋怨社会环境如何如何不利于 企业 家的生存。因为这种同样属于情绪化的责难充其量表明了自身的无能,表明了我们的理论在面对复杂现实的时候是怎样的缺乏解释力。转型的过程自有其阶段性的特征,在不同的阶段上不可能同时给与所有人带来福祉。如果理论有足够的说服力和劝诱力,它至少可以帮助人们理解现实,并且为人们带来希望,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人们的疑虑。
基于如上种种考虑,引出了本文对于国有产权改革的纲要式的思考。
疑 难
国有企业或者国有产权改革是民族国家旨在发展的制度转型过程中的一个中心任务或者中心环节。在计划 经济 时代 ,国有企业构成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生产单元或者单位,而在预期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转型后的企业将会成为能够独立针对市场做出反应的法人实体。由于转型前后所处于的这种中心地位,关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产权的改革便 自然 而然成为整个制度转型过程的核心问题之一。
国有企业或国有产权改革所处的这种重要地位同样也使得有关其是否及如何实现转型发展的理论在整个民族国家转型发展的理论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从一定程度上说,关于国有企业是否以及如何实现转型发展的理论探讨所遇到的难题,同前计划经济国家是否以及如何实现转型发展的理论探讨所遇到的难题相比,不会更少。另一方面,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如此生命攸关,以至于在谈论民族国家转型发展的目标、方式和过程,在谈论这一过程的战略和策略安排的时候,几乎不可能将这两者截然分开来考虑。这里必然涉及到民族国家的战略选择或者价值选择问题。民族国家究竟是试图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制度的重新安排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便在追赶发达国家的同时使其人民过上越来越富裕和文明的生活呢,还是小富即安甚至于安于现状呢?倘若是前者,那么,民族国家的选择就意味着自改革发动之日起便走向了一条不归路,亦即走上了一条同现存的世界体系相互融合并且在相互融合的同时参与竞争的不归之路。
从根本上来说,民族国家的这种战略选择是经历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长期实践之后的 历史 选择,因此它不仅是民族国家旨在发展的新的尝试,同时也是民族国家人民的集体选择和民心所向。当人们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对于“四人帮”群起而攻之,对于邓小平的治理整顿和随后的改革开放集体支持的时候,他们正是在作这种选择。然而人们必须始终记住,正是这种历史性的抉择从根本上 影响 、调整和安排着二十多年来民族国家整体生活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决定着我们的悲欢离合和情绪的上下起落。这意味着,无论如何,人们都应当为这种集体选择承担责任和后果。回想二十多年前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不论是民族国家作为一个生活的共同体,还是千千万万的男男女女,都是从相同的历史起点出发而走向改革征程的。这个起点就是一个有着自我同一性和统一性原理的、经过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实践所结构化了的社会整体和制度。然而,在这个结构化了的和具有刚性特征的制度起点和改革致力于达到的预期的合理化制度模式之间,存在着一个复杂的新与旧、理论与实践、理想模式和制度现实、社会与个人、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互作用的巨大历史过程,因而同样是导致成功与失落、欢乐与悲伤、中心化和被边缘化交替出现的史无前例的历史过程。
恰恰是这种过程的复杂性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国有 企业 或者国有产权改革必然会遭遇到一系列史无前例的疑难 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对于民族国家和个人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态度提出了挑战,也对于如何解释这些疑难的 理论 尝试提出了挑战。显然,2004年所掀起的相关争论所涉及的那些主要疑难,比如说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效率和公平问题、少数人利用管理层持股计划化公为私等等,只不过是这个复杂 历史 过程的中间形态或者中间状态。当人们试图对于这个历史的展开了的国有企业制度转型过程以及其间所发生的这样那样的现象进行评价和解释的时候,甚至于当人们从一己私利的立场对于某些现象提出抱怨的时候,确立这种过程论的 方法 论眼光不仅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是对于历史负责任的表现。
在我看来,人们只有从这种过程论的方法论视野出发,才有可能在必然性倾向和道德诉求之间做出区分,才有可能在制度和 法律 的暂时缺失与本质错误之间做出区分,才有可能对于效率和公平的平衡或失衡状态做出正确估计,在整体受益和对于边缘化群体的道义保护之间做出正确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如此等等。
相形之下,2004年关于国有产权改革方向论战中的反方,更多的是从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行事的,因此,他们既没有弄清某些现象的必然性根源,也不是像他们其中某些人所表白的那样,是从民族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反方的论证更多的可以被归诸于道德诉求。这种诉求的合理性显而易见,它可以提醒人们注意以便尽量避免某些事态的过度 发展 。但是,当他们从单纯的基于部分人群的利益的道德诉求出发进而否定整个国有企业或国有产权改革的总体方向时,却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这种错误的根源并不在于其立场,立场本无对错之分而只有合理与否之分。在经历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民不聊生的 时代 教训之后,人们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必须对于那些指望煽动一部分人搞臭另一部分人的恶劣动机保持警惕。准确的说,反方错误的根本在于错把仅仅代表部分人利益的立场当作评判民族国家总体改革进程的认识上的前提了。
与此同时,论战中的正方似乎是处于一种不得已的尴尬局面。这从一开始遭遇到来自于郎氏的文字挑战和网民一窝蜂的指责时所出现的暂时的“集体沉默”就可以得到证明。论战和讨论一度被引向良知问题的道德是非,充分的说明了网民和公众的情绪化反应已经将争论的走向牵至一个你不得不表明立场的非理性领域。然而一旦受制于这种情绪化的反应,必然会导致不得不否定国有产权改革的两难境地。可是为了表明良知尚存,你又不得不对明显的国有资产流失和一些人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表明态度。因为这种明显违背基本道德的行为只会受到 社会 舆论的吐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发现,倒是较少理论背景的政府智囊人士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他们可以在声称改革必须继续但同时必须通过规范改革减少流失的同时,对于流失现象表达同样的愤怒,因而甚至于会受到来自于反方的赞赏。而对于大多数有着深厚理论背景的产权改革支持者来说,情况就不那么幸运了。明显的,这种超出其理论解释范围和突如其来的情绪化社会反应令其甚为烦躁而不安。确实,对于这种情绪化反应如果处置不当,完全有可能导致改革过程的倒退。但是,产权改革论者的主张者们,尤其是对于那些以自由主义 经济 学理论作为背景的产权改革论者来说,他们在这场论战中确实被逼进了一条十分尴尬的死胡同。一方面,对于因反方而挑起来的绝大多数网民的情绪明显表现得反应迟钝和顾虑重重,这使得正方的理论家们被网民众口一词指斥为站在了资本和权势者的立场。而在我看来,网民的看法多半出自于非此即彼的非理性情绪。事实上,产权改革论者们的迟疑不决,更多的是出于其理论的逻辑而非立场。比如说,这其中的不少学者们,多少年来就一直在大声疾呼,反对权贵式的资本主义。但是,导致这种反应迟钝甚至于同样因为情绪化的原因将矛头直指社会不良环境的深刻原因是,由于以自由主义经济学为基础的那些产权改革论者的理论不能解释产权改革过程的复杂性和某些现象出现的必然性,因此在不自觉和不情愿中被归结为在立场和良心上出了问题。从这一点来讲,他们又是颇为冤枉的。
事 实
为了理清2004年产权改革论战的 理论 渊源并为我们的认识进步提供明确的路径,准确界定这场论战的真实背景是十分重要的。原因是,论战中间某些人士的说法出于有意或无意的原因,往往混淆了理论与实践、现实与 历史 、事实与幻象之间的区别,使得理论的争论与现实实践往往被混为一谈。这种情况不仅误导了公众的视线,而且容易导致不明真相的人们随意将改革过程客观发生的某些现象以及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贴上某些标签,并且将这些标签作为集中攻击的靶子。除此之外,这种将事实与幻象不加区分或者根本未能意识到这种区分的做法又容易导致失去争执的理论焦点,导致论战的非逻辑性,导致意气用事和人身攻击,因而无助于在该领域内的知识进步。
事实是,二十多年来 中国 的国有 企业 或者国有产权改革,迄今为止一直是在实践中摸索,在实验中铺开,在局部的成功和成熟之后逐步推及全局的,也是在这样一个渐进式的过程中由盲目走向逐步自觉的。倘若说在此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的话,那么,这种逻辑充其量也只是事情或实践本身的逻辑力量在无形中推动着改革的主导者和参与者。因为直到 目前 ,反映和全面描述中国道路内在逻辑及其合理性的理论表达还只是散见于 文献 的探讨之中,它还缺少一种成熟理论应当具备的 方法 论基础和体系性,因而还不是一种成熟的理论形态。显而易见,一旦明确了这种真实背景,论战中某些反方人士动辄便将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消极现象归诸于自由主义 经济 学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便失去了事实的依据。
这当然不是为了替自由主义经济学说或者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开脱责任。恰恰相反,由于中国式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产权改革在总体上和整体上同依循自由主义经济学推行激进私有化政策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以及东欧诸国相比,具有公认的实践上的积极成效,因此,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贴上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标签,不仅与事实不符,而且极易混淆视听,甚至于徒然为原教旨意义上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当代转型国家生活中的消极作用加装了一件本不属于它的漂亮外衣,并且使它容易逃过真正的理论清算。至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内在逻辑以及如何解释过程中间这样那样的消极现象,原本就是需要与之相称的宏大理论予以解释的,并且是可以得到合理的和理性的解释的。
这种情况充分说明了反方某些人士立场的偏执及视野的狭隘,在某种程度上也许还要加上不诚实的学术态度和 政治 投机。对于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改革实践来说,一个基于国外数百年来成功实践基础上的理想型的市场经济制度模式,是存在的,不论它是以何种方式或何种形态存在。至于由计划经济制度的此岸如何过渡到这个理想型的彼岸,且不说整个转型过程的因时因地和实践导向的做法必然会导致对于所谓理想型的认识的进步和方案调整,而且中国道路的整个过程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及“华盛顿共识”所开具的转型药方,恰恰是截然相反的。这种根本区别不仅突现了中国道路的独创性,而且从根本上构成了我们消解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当今世界人类认识谬误之集大成者的历史的和实践的基础。
事实是,在我国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实践中,无论是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理论还是所谓倾向于保守的左派理论,都不曾在其中起过决定性的作用,甚至于也从未作为独一无二的理论决定着政策制定的走向。某些人士,比方说张五常等等,起初也许希望能够做到这样,但是后来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改革政策确定过程中的参照系之一。这同俄罗斯发生的情况,恰成鲜明的对比。明确这一历史事实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有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才能认清二十多年来中国的改革走向同俄罗斯的改革走向,中国的政策取向和俄罗斯的政策取向,以及这种不同取向背后所依据的那些理论或者指导思想的不同。只有在这种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关于国有产权改革的是非争论才能找对对手和方向。在此情形下,人们才能明确,关于产权改革所发生的理论争执真正富于生产性和创新性的领域,究竟在什么地方。
立 场
人们对于如下的看法大概不会有疑问,那就是,产权 理论 或者产权改革理论的基础性原理需要相关的 经济 学理论框架才能得到说明,同时,这些不同的经济学理论本身也只有在置于更为一般性的 社会 理论或 哲学 视野中才能得到清晰的阐释。
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人类行为和社会过程在目标和过程、筹划和现实、预期结果和当下举措之间客观存在的关联和链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只有在充分考虑到这些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够对于当下行为和社会现象的本质给与恰当的定位和描述。在所有这些不同的相互关系领域中,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目标导向及由此展开的社会实践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处于根本性的地位。目标本身是人类社会目的性的表现,因而是在诸多可能的社会选择之中所做出的特定选择,因而是某种价值选择。由这种价值选择所决定的,则是社会和制度变动整个过程的方向性或导向性。因此,当民族国家选择了提高自身的国家竞争力并融入整个世界竞争体系时,它首先面对的是需要提高民族国家的人民和 企业 的竞争力,而要做到这些,它首先就必须改变以往主导社会生活领域的那些压抑个性和竞争力的意识形态教条,并由此依靠一系列的政策性安排完成相应的制度调整。人们只要稍稍回顾一下改革初期的情形就可以明了,甚至于在将提高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竞争力作为 中国 社会生活的主导原则这个 问题 上,也是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的波浪起伏之后,才逐步成为社会现实并且成为民族国家人民不得不依循的生活原则的。然而,一旦这一原则成为主导社会生活的原则和方向,由一系列的政策性安排所引发的复杂的社会现实、个人同社会生活新的原则之间的同样复杂的相互作用,便史无前例的展开了。
从根本上说,民族国家在二十多年前通过一系列的 历史 事件而逐步形成和完成的这种战略性选择或者说价值的重新定位决定了社会制度、企业制度和个人生活态度变革和转型的方向性,决定了这些方方面面的后来走向。这一战略选择从一开始就是从民族国家整体利益和长久 发展 的角度提出来的,因此,这种战略选择一旦冲破重重阻力最终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主导原则,它就会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尝试着使其制度化,并且在制度化的同时带来经济的增长和社会进步。从根本上讲,国有企业制度从一开始的放权让利等等初级形态一直到承包制、租赁制、公司制乃至于产权改革甚至于国退民进,都是在同一原则的基础上,依据不同时期的不同形势需要和发展要求,所展开的企业制度改革的不同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根据此时此地或者彼时彼地的形势来判断改革进程和幅度的合理性,人们也可以引用次一级的原则(比如说,基本的社会道德、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财富积累的正当性等等)来评价相应的改革政策,然而人们却不可以对于这种旨在民族国家总体发展的培育竞争力的方向和原则提出指责。
进一步讲,这种旨在民族国家总体进步和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制度安排从一开始就超越了个别阶级和阶层的特殊利益并且随着实践上的成功而日益成为行动的自觉。对于我国来说,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历史性变化。从而,为了在改革实际进程中判断特定政策安排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人们只有站在民族国家的立场上才有可能做出恰当的、正确的判断。人们当然可以站在个别的和特定的人群、阶级或阶层的立场,也当然可以站在被边缘化了的弱势群体的立场来看问题,但是须明白,这些立场和道德诉求决不可以等同于民族国家的立场。与此同时,人们还必须明白,承认新的社会生活原则就意味着承认制度革新和重新制度化的必要性,在此情形下,许多事情必然都会发生。因此,人们对于形势的判断更大程度上应当是策略性的和综合性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人们都不应当怀疑新的社会生活原则和民族国家的总体利益最大化,除非他们愿意回到过去那种僵硬的和排斥竞争的计划经济社会中去。
必然性
从根本上讲,国有产权改革的方向性是由我国 社会 生活原则的战略性改变所决定的,这个原则实际上就是为了不断适应竞争性的世界和国内日益成长的竞争性市场的要求,对于国有 企业 的产权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在我国,这种调整从来就没有采取毕其功于一役的方式展开,而是充分考虑到了这种调整所面对的内部的和外部的环境、 历史 积累的沉重负担和转型的社会承受力、市场的成熟程度和对于国有企业的现实挑战、产权交易以及买方市场发育程度等等一系列的关联因素。所有这些复杂的关联因素实际上都有其现实的必然性,而这些由一系列的因果关联所导致的过程的必然走向无例外的都深刻的源于那个基本的原因,那就是旨在 发展 的竞争性原则的社会化。
原教旨意义上的自由主义 经济 学从来就没有考虑到这种复杂的社会现实和改革过程的系统性。标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产权 理论 除了一再重复私有产权能够使得资源配置的效益和效率最大化这样些抽象道理之外,完全不能深入到实际生活中去。对于他们来说,也许最惬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将国有产权私有化这套理念化为 政治 力量空降到 中国 社会的现实生活中,而不论这种现实生活中层层叠叠的制约性因素同那种抽象模型所假定的纯粹状态相比相去何其遥远。可是,在俄罗斯他们确实就是这么做的。庆幸的是,这种简单且粗糙的原教旨主义经济学原理在中国从来就没有占据上风以至于 影响 到经济生活的本质。因此,当2004年国有产权改革论战中的反方将某些现象归结为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时,他们实在是找错了对手。不仅如此,反方中的某些人士所恪守的正统教义使其不能明辨民族国家发展的总体性和总的走向,狭隘的立场又令其不能给与现实以合理性的解释且受制于愤懑的情绪。
实际上,由那种旨在发展的竞争性原则的社会化所引起的一系列因果反应和复杂现象有其必然性。转型国家的历史实践证明,对于这些必然性和因果关系不能漠视。无视这些必然性的关联必然会导致改革过程陷于无序状态并且会导致偏离发展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