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转口贸易驱动因素研究及启示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逐渐步入转型阶段,转口贸易迅速发展,转口贸易额逐年提升,下文为大家介绍虚假转口贸易驱动因素研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一、转口贸易刺激对外贸易趋好发展
(一)从贸易进出口额方面
随着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港口日益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中转港,国内各大贸易商越来越倾向于转口贸易模式,转口贸易的大幅度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对外贸易发展。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2008年金融危机后,货物进出口总额逐年呈现增长趋势,货物进出口顺差在2012年也开始恢复扩大态势,并且到2013年货物进出口总额整体上比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这离不开相关刺激经济的宏观政策的影响,与此同时,转口贸易迅速发展对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以国内青岛为例,2013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307.6亿美元,同比增长44.1%,其中,转口贸易额达到256.4亿美元,占服务贸易额83.3%。另外,转口贸易收入134.67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收入87.7%,同比增长63%。由此可见,在对外贸易面临外需疲软的大环境下,转口贸易为其开辟了新的发展模式,使贸易数据大大改善。
表12010-2013年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基本情况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编制
(二)从人民币结算方面
在涉外方面,根据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人民币结算方式逐渐受到大家青睐,使用率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见表2)。人民币收入占比、支出占比、收支合计占比逐年提升,展现出强劲的上升趋势。这得益于人民币日益国际化的效果,而人民币国际化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转口贸易的迅速发展,因此也间接反映出转口贸易的迅速崛起改善了对外贸易逐年暗淡不景气的状况,刺激了对外经济进一步趋好发展。此外,从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来看,2013年6、7月两个月的结算量虽然有比较明显的下滑,同年8月和9月则出现了恢复性增长,并达到2012年和2013年转口贸易量的月度峰值。由此可见,转口贸易具有努力向上突破的强大生命力。
表22010-201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人民币使用占比单位:百分比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年度数据编制
二、虚假转口贸易的驱动因素分析
从以上数据分析表明,转口贸易在改善对外经济不景气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刺激作用,但是同时也存在着的不容小觑的隐患,即虚假转口贸易迅速滋生。尤其是2014年6月份青岛港贸易融资骗贷事件的发生,引起监管部门、银行业等对转口贸易的再次高度关注,严厉打击虚假转口贸易显得刻不容缓,必须从源头上进行制止和打击,即虚假转口贸易的驱动因素。而驱使这种虚假转口贸易盛行主要有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
(一)客观因素
1、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缺陷
信用证结算是一种纯单据业务,只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并且与UCP600等条款相符,通过审核没有不符点,出口商就可以取得货款。不法贸易商利用这一点用同一份仓单连续骗取多个银行贸易融资贷款,虽单据是真实的,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物流。另外,贸易商联合境外关联企业构造虚假贸易合同从银行取得信用证,骗取贷款,凭此贷款转而又向其他银行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融资,在这过程中却始终并没有对应的贸易货物流,一方面使得贸易数据重复虚增,导致外贸行业虚假繁荣,严重影响国际收支平衡表反映实体经济的真实性,使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发生偏离;另一方面,银行资金不能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使真正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得不到资金,阻碍对外贸易经济健康发展。
2、套利空间的存在
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差价空间的存在,使得不法贸易商开始构造虚假的贸易合同进行纯粹的无风险套利活动。比较典型的就是利用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及其利差,首先向在岸地银行取得贸易融资资金即一定数量的人民币,然后用这笔人民币进口存在利差的国家或地区的货物,这笔人民币流出,形成离岸人民币,最后按照离岸地人民币汇率进行套现,取得套利资金,完成所谓的转口贸易交易。其实这个过程的转口贸易是虚假的,因为其真正目的不是进行贸易,是为了获取套利资金,货物只是在套利者与其境外关联企业之间流转,或是仅凭构造的贸易单据完成整个贸易交易,并没有形成真实的货物流,因此也并未形成真正的进出口贸易额,整个贸易交易过程是为了套利活动而构造的虚假的转口贸易。
(二)主观因素
1、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不完善
从青岛港贸易融资骗贷案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知道,其中数家银行蒙受骗贷损失。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对贸易商资信情况、贸易合同和单据的真实性审核力度不够,以及银行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和道德素养不高。
前者难点在于缺乏对客户资信情况特别是其与境外关联企业的关系的详细了解,而贸易融资业务又只是建立在单笔真实贸易合同基础之上,这种特性就给蓄意骗贷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即利用与其境外关联企业签订的虚假贸易合同取得银行资金。
后者就是银行从业人员培训不足察觉不到贸易商蓄意骗贷的意图,或是从业人员及其高层为了自身利益和业务达标纵容贸易商的骗贷行为,甚至与其勾结。根据青岛港骗贷案的调查显示存在贸易商与某银行高层勾结骗贷的情况。因此,银行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是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健康稳步发展的关键。2、缺乏严实规范的监管政策和严惩制度
监管政策和严惩制度的缺乏也间接导致了虚假转口贸易的疯涨。由于在打击虚假转口贸易方面的经验比较缺乏,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更没有对应的严惩制度作为支撑,给不法贸易商营造了宽松甚至毫无受管控的客观环境,从而趁机构造虚假转口贸易以获取暴利。2012年10月份以后转口贸易和转口贸易融资呈井喷式地增长,贸易数据过度扭曲。目前,相关的监管政策尚有2013年5月份外汇局20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以规范转口贸易真实性的审核,贸易和转口贸易数据得到快速压缩,并开展了打击虚假转口贸易行为的专项行动。另外,2013年12月份外汇局出台4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完善贸易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和防范异常外汇资金跨境流动。从现存的为数不多的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在打击虚假转口贸易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缺乏足够的经验,应该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完善转口贸易的监管政策以及严惩制度。
三、启示
(一)改善主观驱动因素以限制客观因素的驱动能力
通过驱动因素分析,结合2014年青岛港贸易融资骗贷事件,目前打击虚假转口贸易要更加重视主观驱动因素,即一方面银行在不断完善贸易融资业务的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对贸易融资业务各环节培训,严格提高贸易融资业务每一环节的审核,做到了解你的客户,另一方面,除了业务培训之外还要提升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做到不为一己私利而违反职业操守,这样,虚假转口贸易融资才无漏洞可寻,从而不法贸易商也无法有效利用信用证结算的缺陷和套利空间的存在,即驱使虚假转口贸易的客观因素,来构造虚假的转口贸易。同样,监管部门也要实时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和严惩制度,客观的宽松的监管环境没有了,虚假的转口贸易也不能顺利进行。所以,现阶段,应以改善主观驱动因素为主,进而限制客观因素的驱动能力,从而削弱虚假转口贸易发展势头,使对外贸易经济驶入正轨。
(二)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和外汇管制以弱化客观因素的驱动作用
研究显示,驱使虚假转口贸易不断滋生的源头在于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不完善,其中以信用证结算的缺陷和套利空间的存在为主诱发的虚假贸易融资比较突出。基于这一点,提供贸易融资业务的银行应当引起重视,尤其在贸易融资业务以其低成本、低风险、高利润的特点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情况下,不仅要严格审核单据真实性,以及加强对是否有真实货物流与单据相对应的警觉性,而且还要提升风险控制机制,由此表明,银行在虚假转口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否取得银行融资资金关键取决于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是否完善,风险是否可控,审核环节是否严谨有效。只有审核工作做到位了,才能弥补信用证结算的缺陷。另外,完善利率市场化,加强外汇管制,逐步减小套利空间,才能有效遏止无风险套利行为的增长。因此,银行和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各自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渐弱化客观因素驱动虚假转口贸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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