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地理学理论研究综述及启示
金融地理学结合了金融学、地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把地理位置、距离与空间等地理因素引入对金融的研究中, 特别考虑了由于地理因素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同的社会人文因素对金融集聚的影响,是一门新兴的介于地理学和经济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它通过分析不对称信息和信息流,研究金融集聚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以地理、空间为视角,考察区域金融问题。
1 金融地理学发展历程
随着对金融集聚研究的深入,空间和地理角度成为考察金融集聚问题的新视角。1955年,法国学者Jean Labasse从地理学的视角描述了里昂地区银行网络的发展,以及中心城市间的金融联系,这是最早将金融学与地理学联系起来的论述[1]。之后直到20世纪80年代,对金融地理学的研究才逐步多了起来,但对其概念和领域并没有统一的界定。20世纪90年代,众多学者开始关注主流经济学的分支新经济地理学,其特征包括对经济行为的社会根植性分析,以及研究耗散背景在塑造经济行为等方面所起的作用[2]。如,Granovetter强调金融行为的嵌入性或根植性。根植性指被分析的机构和经济行为受当前社会关系的约束,认为单独分析并阐释它们的活动行为是令人难以忍受的误解[3],经济主体的活动是受制于特殊的历史、地理、民族和文化等因素的。新经济地理学家克鲁格曼系统地论述了产业集群和集聚经济的形成原因,并用经济学的方法系统全面的解释和分析了产业集群现象,其理论对于金融地理学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
2 金融地理学主要理论及简要评述
金融地理学强调用信息论解释金融业集聚在空间地理的迁移,认为金融业集聚形成的最重要因素是信息外溢效应。金融地理学核心理论包括信息腹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外在性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
2.1 信息腹地理论
Porteous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腹地等角度解释了金融业集聚的形成与发展,认为信息腹地是一个中心城市地区,有利于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信息在传递中可能因为距离和其他因素,会发生偏差和歧义。在信息腹地之内,获得准确信息可花费最少;靠近这个腹地的信息使用者比远距离的使用者更具优势,其获取信息的成本也较低,并能做出较好的反应[5]。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金融部门潜在的机会和收益在多数情况下都依赖信息的可获得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信息腹地的发展规模、发展前景是吸引金融机构发展并形成聚集的关键因素。金融机构也有意愿向具备一定政治和经济影响力、具有高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腹地的中心城市聚集,由此这个中心城市将逐渐发展为金融集聚区。
Thrift认为,由于信息本身意义不明确,不易理解,加之金融市场面临投机、不稳定等因素,金融机构要掌握金融市场准确信息和动向就必须围绕联系本地区的社区网络[6]。在金融活动中,需要收集大量信息并传播,对于金融部门,收益水平高度敏感并依赖于政策信息快速散播。通常情况下,在比较大的信息腹地中心城市,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将会设立相关机构,以较小的成本收集、获得及辨认有效信息。
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由于信息本身的特殊性,金融地理学将信息分为标准化信息(公开信息)和非标准化的信息(内部信息)。由于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非标准化信息,才会引起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由于资金供求双方在信息资源获得上的不对称性,对非标准信息的追逐就会更加激烈。信息不对称效应促使金融类企业向信息源聚集,这使得金融类企业可以及时获得信息,并从中获得收益。
Gehrig运用市场摩擦理论经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某个区域金融活动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与相邻区域内金融活动在地理空间上的分散趋势是并存的;二是不对称信息,一方面是塑造信息腹地和决定金融集聚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和全球经济结构差异的重要影响因素;三是针对信息内容的不同对金融活动进行分类具有实际意义,证券交易由于对信息敏感性更强,则更倾向于聚集在信息集中、易获得和交易成本更低的地区[7]。
通常情况下,距离越远,收集和核实信息的成本就会更高,并且随着信息消费者和信息生产者之间距离的增加,非标准化政策信息的潜在作用和质量将会快速衰退。由此,金融机构对非标准化信息的追逐将驱动其集聚到非标准信息的密集地。由于,一个地区的政策、法规、惯例等,通常情况下是受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当地的机构要远比外来机构更了解当地市场规则。由此,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交通中心等地理因素对非标准化信息的集聚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3 信息外在性理论
本质上,金融机构依靠经营信息赚取相应利润。金融集聚区不仅是金融机构、金融资源和金融人才的汇聚地,还是信息流的汇聚和发源地。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且传播速度快、成本低,那么巨大的信息外在性会使金融机构的集聚在信息量的倍增中获益,从而产生信息的套利活动。
Davis实证调研了金融服务业,得出结论:一是在金融集聚地区,各个层次的金融服务机构都倾向于集聚发展,包括金融辅助性行业,如法律咨询、财务管理、保险精算、风险评估、保险中介等行业;二是金融机构与交易市场接近,不仅会大大减少交易成本,而且能够促使将金融机构互相学习,同时也将产生技术外溢,引发技术创新。同时,Davis的研究还指出,技术创新与外部经济和优质的信息流密切相关,如果金融服务和金融工具的定价具有更大的竞争力的,则金融资源流动性和金融交易效率将会更高,并且随着金融市场高度相关,产业之间的相关度也将不断提高[8]。
4 路径依赖理论
金融集聚的形成过程与路径依赖有关。Arthur认为,集聚是特定的递增收益、路径依赖或历史的累积和区位的锁定,作为产业集聚特殊类型的金融业,空间集聚的路径依赖特征更为突出[9]。
Porteous以路径依赖阐述了某一机构能够长久的在某个区域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因,指出,路径依赖与该地区某一经济领域以往的成功经验有关,具有自我累计的放大效应,会不断的强化初始选择,在该区域发展环境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将会有越来越多来自相关行业的经济个体被吸引,自动来该地区投资和发展[9]。
5 对金融地理学理论的简要评述
金融地理学理论把地理位置、距离与空间等地理因素引入对金融的研究中,同时考虑了由于地理因素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同的社会人文因素对金融集聚的影响,解释了金融集聚形成机制。一是金融地理学用地理学的概念、方法和理论作为研究金融的工具,用地理学的方式表述金融学,分析地理与金融环境关系。其中,地理是广义概念,包括社会人文环境和自然地理,强调事物发展的大背景;二是金融地理学将非标准化信息和不对称信息视为形成金融集聚和集聚程度的决定性因素;三是金融地理学认为,金融集聚的过程与路径依赖有关。一方面,以历史、特殊事件等偶然性因素形成的路径依赖,依靠实体经济发展并不断累积,自发吸引金融机构迁移,逐渐形成集聚;另一方面,政府的战略部署、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等,也是吸引金融机构聚集的主导力量。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学者对金融地理学提出了质疑,认为地理区位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在日益削弱。OBrien提出:地理区位在国际金融关系中对经济发展状况的决定不再重要、或不如以前重要[10]。Cairncross从电子通讯对距离成本影响角度,表述了类似的观点[11]。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反驳,认为这种观点太过狭隘。Martin提出,经济金融全球化并没有削弱国家边界的影响[12]。Clark认为:即使电子信息技术使金融系统的地理性减弱,但地理性依然存在,特别是市场信息的地理差异仍然较为明显。[13]劳拉詹南在《金融地理学》中指出,尽管金融服务具有很大的自由流动性,但实际上不同地区的金融景观是完全不同质的,具有极端的异质性和不规则性[14],金融服务业是具有明显地理特征的经济活动。此外,从我国当前金融集聚趋势看,尽管经济金融全球化、信息化飞速发展,但地理区位对金融集聚仍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人文地理的作用。
6 金融地理学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按照金融地理学的路径依赖理论,金融集聚的形成有两种模式:自然形成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其中,在自然形成模式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二战后,政府主导形成金融集聚大量出现,主要是因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面临加速发展经济、应对全球性竞争的巨大压力,不仅需要完善的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也成为多数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方向。但只是依靠与经济发展相互带动、适应而实现金融体系的完善将错失发展的良机,并可能导致处于经济、金融国际化竞争中的劣势。于是,众多政府采取积极的干预以推动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尽快形成国际金融的集聚。20世纪70年代以来形成的金融集聚大都是政府主导推动形成的,其中,新加坡是最典型的代表。
通过对世界主要政府主导形成的国际金融聚集区发展历程的研究,不难得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是金融集聚的重要推动力,对金融集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宏观形势下,由政府主导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尽快形成金融集聚、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是完全有必要且切实可行的。政府在金融集聚建设中应主要发挥以下作用。
6.1 有效监管
首先,要透明监管。要政务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可获得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其次,要依规监管。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实行国家对经济金融的积极干预和调控。需要强调的是,干预调控监管要有理有节,目的在于建立并维护与国际接轨的、有效运行的市场机制,在于促进市场有效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再次,要有效监管。要保障金融市场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6.2 科学规划
首先,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基础,明确金融集聚功能定位,要立足当地,有所侧重,争取与其他金融集聚区的错位发展。如新加坡以银行业为金融业支柱产业,波士顿确定的重点领域是财富管理。其次,政府应制定金融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工作、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向金融市场发出信号,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市场发展趋势,对金融活动做出相应的调整,调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汇入,促进金融资源的集聚。
6.3 环境建设
首先,要制定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措施,营造最具有吸引力的招商环境。其次,要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切实为金融机构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一流的安商环境。再次,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的交通通讯设施、良好的办公、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条件,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