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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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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2-22 13:10: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研讨 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研讨税务风险管控措施研讨 文章来自教育网

淡薄的依法纳税意识是企业内部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生产经营中,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财务目标,因此在税收领域促成了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主动地违背涉税法律法规,企图通过违法行为来降低税负的,最终遭受相应惩罚。另一方面,在处理税款征纳关系的过程中,有些企业企图通过一味讨好和迁就税务机关而放弃税法赋予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当企业和机关税务人员对某些税收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时,为了不得罪主管税务机关而甘愿顺从个别税务人员,导致其多缴税款或留下隐患。

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高就不能较好把握税法的立法精神,在对某些方面条款的理解和运用上就会出现偏差,即使主观上并无偷逃税款的意图,但仍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上升。另外,由于企业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较低,尤其是对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没有及时更新,则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因为违背新税法而少缴税或因为没有用好用足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多缴税。例如,税务人员在作税收筹划方案时,筛选出的方案就可能并不是最优方案。

企业外部的原因

1.税法自身不明确且多变

税法自身具有不明确和多变的特性是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外部原因。不明确性并不是我国税法的特性,而是世界各国税法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对某些模糊、不明确或易产生歧义的税法条款进行理解时,纳税人可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而采用相应的税务处理办法。从字面意思分析来看,纳税人并未违背税收法律法规,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责关系并不完全对等,法律明确规定“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这就使得对于这些不明确的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的解释与税务机关的解释不一致,那么纳税人将只有听从税务机关的处理,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税收法律法规变化过快。有时一条规定刚出台,马上又补充附加条款,甚至朝令夕改,而新出台政策信息又未及时传达到企业,导致企业沿用旧规定,或面对频繁变动的税收规定无所适从,这也导致了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

2.不规范的市场环境

单个企业不可能独立开展业务,必然要与供应商、销售商等上、下游企业发生往来联系,这样各行业各企业就互相交织形成了一个社会关系环境即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在涉税方面的规范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但是目前看来,整个市场上不开发票、虚开发票、代开发票、不索取发票等现象层出不穷,有些企业甚至为了挫败竞争对手与税务机关勾结以偷逃税款。这些进行非规范操作的市场主体行为必然连带影响并加大其他相关企业的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全方位树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尽管税务风险是客观且普遍存在的,但它同时又是可防可控的,企业应该提高全员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其中就明确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该内容的指示,税务风险的防范需要领导层起到带头作用。而且,这项工作的开展不能仅局限于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税务处理和制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还要扩大到企业领导层的决策过程和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过程。也就是说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凡是与税务有关的岗位和人员都要树立起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把不可避免的税务风险控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2.组建高素质的税务工作人员团队

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企业应组建一个高素质的税务工作人员团队。这方面工作的开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加强对现有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比如,委托高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税务工作人员设计财务、会计、税务相关理论和实务能力提升的短期课程,或为税务工作人员交费报名参加社会中介机构开办的短期培训班,还可以跟税务机关申请让其委派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到企业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其次,制定既合理又诱人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水平的税务人才,并提供其施展才华的空间。高水平的税务人才不仅可以为企业税收筹划等重大方案的制定掌舵,还能在普通涉税业务处理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尽量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3.同主管税务机关建立诚信互动的沟通机制

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或多或少会受企业与税务机关联系程度的影响。但是,如果企业能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加强同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不失为降低税务风险的一良策。一方面,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时,企业可以迅速从税务机关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并向税务机关咨询最佳的税务处理方式,在降低税务风险的同时增加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当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有歧义的税收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时,由于企业同税务机关较好的关系将有可能使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法解释权时偏向企业利益。但是,要同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关系必须是建立在企业严格遵守税法、依法按时足额纳税基础之上的,否则若通过行贿等方式笼络税务机关将适得其反而严重加大企业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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