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持家庭服务业的对策
一、财政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中的现有方式及存在不足
1.1现有财政政策一方面是家政服务工程;该工程为我国扩大内需、改善就业,以及完善家政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这类政策主要侧重于人员、信息、金融方面。两外还包括财政扶贫政策。国家设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大多来自农村,且多出自农村相对贫困家庭,是国家扶贫政策的惠及对象。
1.2我国家庭服务业财税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①财政投入总量不足。我国家庭服务业是自发生成于市场需求,多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家庭服务业都未能得到政府的充分重视,与之相关的国家财政投入长期以来总量明显不足。第一,用于家庭服务业的财政资金在促进就业的财政投入中比例非常小;第二,落实到家庭服务业上的各类扶贫资金极为有限。第三,目前家庭服务业从扶持中小企业财政投入中获益的可能性很小。②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投入方式落后。财政资金在家庭服务业方面的投入被更多地用于成立家政服务公司等微观竞争领域,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造成结构不合理、投入方式落后,而且也使得用于家庭服务员培训和教育的方面的资金更加不足。另外,财政资金对家庭服务业的融资扶持严重缺乏,家庭服务机构的经营规模扩大基本上只能靠自己的积累一步一步地实现。
二、家庭服务业发展中财政政策及建议
2.1政府主导,政策引导,促进多元投资。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促进家庭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和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促进规划的实施,同时,也要根据家政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发展、壮大、规模化经营等多元投资政策思路。
2.2在总体上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弥补扶持资金总量严重不足的现状。通过灵活、综合运用多种财政手段,根据行业发展实际需要,不断调整财政政策的支持方式和重点、优惠财政投入结构,增强财政政策对促进该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引导、支持和导向作用,有效提高政策的调控能力,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适时性和灵活性。
2.3对家庭服务业的融资实行贴息政策。目前的家庭服务机构的小规模和信用状态决定了商业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其提供资金支持,因而融资困难成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瓶颈”问题。鉴于此,政府应将家庭服务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在家庭服务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商业金融机构向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的小额贷款,给予适当的补贴,通过这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家庭服务业的贷款产品,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2.4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人员培训。改善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当前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应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及家庭服务职业经理和家庭服务培训师资的培训。除此之外,还要通过财政扶持等政策鼓励家庭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行业的设备更新、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和市场拓展,以及对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等。
2.5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提供家庭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基本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构建合理、有序、高效的家庭服务体系。
2.6合理设置财政资金奖励计划。例如,设置资金奖励以鼓励员工制家庭服务机构向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品牌化服务发展,以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另外各地区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培训成果奖励、从业人员奖励等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奖励措施。山东青岛、河南洛阳等地今日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值得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