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何写(四篇)
有关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何写一
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学习,提升素质,打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基础。崇信司法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基础性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松手、压担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反腐倡廉的本质要求贯穿到工作部署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初步构建起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主体责任制度体系。
2.深化认识,精心部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同局属单位、基层司法所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靠实了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三转”要求,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组长专职履行监督职能。
3.创新思路,打造阵地,努力营造廉政建设氛围。一是积极营造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在县局机关楼道、法律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建立廉政文化、法制文化长廊,张贴廉政警示牌等,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筑起廉政建设的“防护墙”。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勤政意识和宗旨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懂得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形象。三是强化廉政阵地建设。投资2万元建成集前言、决策篇、预防篇、规范篇、先锋篇、警示篇、忏悔篇、惩治篇、图治篇、践行篇、结束语等11个版面和廉政文化长廊等元素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创新廉政载体。县司法局在多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探索形成了“3551”(三强化、五落实、五个进一步、一个品牌)工作法,增强了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形成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工作格局。
4.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一是建立便民服务窗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资源设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干部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主题演讲、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案件质量大评查,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案件质量年”活动,开展质量评查276件,提升了机关效能。三是扩大党务政务公开,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在机关内外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聘请了6名效能监督员,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社会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四是坚持总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和县委“十”条规定出台后,县司法局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机关股室的开展督查4次。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3次整改和清理腾退。严格实行派车单审签制度,杜绝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和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废、改、立的要求,对原有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建立各类管理制度20项。
5.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决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活动,对清权确权和绘制的权利运行流程图进行了再完善,对查找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制定的防控措进行了再细化,对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再修正,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效果进行了再总结,并根据实际,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评细则。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分析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制度坚持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干部职工仍存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不强,工作拖拉等现象。三是改革创新不够,对影响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不够、解决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继续“转变作风、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的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从严从实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将专项整治任务同群众路线中查摆出的“四风”问题紧密结合,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列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项抓督查、抓落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突破。
三是严格党风廉政“双责”制度。要把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真正落实在思想上、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发挥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的表率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四是统筹兼顾推进,扎实推进工作推进。在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开展。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评精神为指导,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社会上的新形象。
有关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何写二
ok3w_ads("s005");镇江市统计局党组党务制度
镇江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水平,使议事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局党组各成员负责各自分管工作,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二)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属“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涉及政策性的事项、全局性的活动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都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市统计局党组的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局统计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负责研究制定局统计工作规划;负责省属调查局统计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的调动、任免、奖惩、考核和监督;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讨论决定涉及全局的其他重大问题。
(四)党组书记的职责:主持统计局的日常工作,确定党组会议内容,召集和主持统计局党组会议,签发统计局党组会议纪要和党组文件。
(五)党组成员的职责:向党组书记提出需要递交统计局党组会议讨论的议事议题建议;参与党组的讨论和决策,按照分工组织落实党组的决定和决议;党组书记离镇期间,如遇重大紧急事项需要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授权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召集党组会议,并将讨论结果及时报告党组书记。
二、议事形式
(六)局党组议事主要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的形式体现。局党组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局党组可以召开扩大会议,通知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三、议事范围
(七)市委市政府以及江苏省统计局等上级机关委托或授权办理的重要事项;
(八)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研究部署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九)需提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江苏省统计局等上级机关决策的,事关全市统计事业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
(十)局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安排,须上报上级机关的本局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局机关干部的录用和调动,局管干部的人事任免和奖惩,后备干部的推荐和上报;
(十二)以局名义表彰和命名的统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机关推荐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及个人等;
(十三)局机关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对党员的奖惩,组织党员赴外地举办活动等,须事先向局党组会议通报;
(十四)机关重大财务收支及机关干部福利待遇、奖金的确定等;
(十五)局职责范围内必须由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议事程序
(十六)局党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党组会的,会前应向局党组书记请假。请假人可对党组会议议题提出书面意见。
(十七)局党组召开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通知。
(十八)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召集人(书记)提交,其他人员提交的议题,应在会前1天向召集人提出,由召集人确定是否列入议程,会上提出议题,须征得召集人同意,才能列入。
(十九)凡局党组讨论的议题,直接提议人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和方案,供讨论研究时参考。
(二十)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经讨论决定,个人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坚决执行党组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无权改变。
(二十一)讨论研究的问题,如涉及局党组成员的直系亲属或成员本身不宜参加时,本人应回避。
(二十二)局党组会议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进行会议记录,记录要客观、真实,特别是就有关议题作出的决定和决议时的表决结果,必须详实记录归档。
(二十三)局党组决定、决议在公布之前或涉及不宜公开的有关内容要注意保密,不得外传。
五、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十四)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按业务管辖范围,由局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落实,办理结果向局党组书记报告。
(二十五)以局党组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涉及全局的文件、干部任免,经局党组讨论决定后由局书记签发。以局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单项工作文件由局书记或委托主管领导签发。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镇江市统计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使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组一班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人员
参加学习中心组学习人员为局党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吸收机关党总支委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
学习中心组学习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机关党总支书记担任。学习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可委托副组长主持。
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1人,负责学习中心组的具体学习和活动安排。包括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及时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安排辅导讲座等。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计划
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应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的目的要求、内容安排和实施办法等。还应根据年度计划和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学习内容,制定好学习中心组阶段性学习计划,包括学习重点、专题和参考书目、思考题等。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年初发给学习中心组成员,阶段性学习计划提前一周发给学习中心组成员。
(二)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4、学习时事政治和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三)学习时间
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半天或一天。
三、学习形式
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或外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学习人员、内容、时间落实。
(二)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联系单位工作实际,联系分管工作实际,联系个人思想、作风实际,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学习中心组学习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
(五)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学习内容、教材的准备,学习秘书做好记录。
(六)坚持和完善“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
镇江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及作风等方面的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和听取机关同志意见,进行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和剖析思想、工作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增强团结,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准备工作
为确保生活会质量,在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奠定思想基础。针对生活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市机委、市委组织部规定要求的必读科目,通过自学或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形式,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为开好生活会做好思想基础工作。
(二)广泛征求意见,如实进行反馈。会前由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或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或建议,并将建议和意见原汁原味归纳疏理,形成书面材料,向党组书记汇报,属于班子集体的意见,由主要领导负责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由主要领导分别反馈给有关班子成员。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要以此作为准备发言提纲和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依据。
(三)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依据民主生活会的议题要求,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并着重指出存在问题,经认真思考,写出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实事求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做到深入思想,不做表面文章。
(四)会前谈心交心,为会中开展批评做好准备。主要领导要针对会前反馈的意见,主动与每位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坦诚交换意见。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自己的意见,沟通思想和工作情况,将听到的意见和反映反馈给对方,达到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的目的。
三、坚持三个原则
(一)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贯彻“团结一一批评 一一团结”的方针,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
1、要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会上要针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2、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敢于解剖自己,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开展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标准、严要求,又要防止简单化;对于个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正确认识,对领导班子集体问题, 要提出整改措施。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敢于开展批评。开展批评要坦城相见,既要讲成绩,更要讲不足,要坚持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其他同志提意见,对领导班子提建议。
(二)接受群众评议原则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找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
(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和指导的原则
要在会议前一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题,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指导。会后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向上级汇报。
四、召开时间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时间按排在6至8月之间。
镇江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开展争创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局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促进统计事业跨越发展,经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起至20_年深入开展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融入发展抓党建、打响品牌抓党建、统筹全局抓党建、创先争优抓党建”的总体思路,以推进党建工作全局化、规范化、信息化、品牌化和强化领导班子、党员队伍、服务功能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党组织的管党职责,不断提升全局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践行科学发展,创新统计服务”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推进思想解放。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决策民主科学、作风扎实深入。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争做跨越发展的领路人、广大群众的贴心人、执行政策的带头人、廉洁奉公的清白人。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清晰,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较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较为显著。
(二)管党机制科学有效。坚持把抓党建与抓发展、促和谐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管党制度的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健全拒腐防变的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源头治理的预防机制、纠风治乱的长效机制、从严治腐的惩处机制,构建起一套科学管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三)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积极培养、大胆启用能够担当重任、勇于奉献、充满活力、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支持和保护真抓实干、坚持原则、敢于负责、锐意进取的干部。强化各层次干部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科学发展、依法办事、管理社会事务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党管人才方针,注重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健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四位一体”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高度重视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岗位培训和轮岗交流,落实各项待遇,推动党务工作者向复合型人才的转变。
(四)基层党建创新提升。大力实施“强基工程”,切实增强机关党总支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有效执行制度为重点,加强机关党总支组织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和调整优化工作,形成更加科学严密的组织架构。积极创建“三为”党建品牌,加强示范点建设,提升党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增强机关党建工作为局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工作的优势,为服务镇江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积极推进完善实施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数字化党建工作新平台。
(五)跨越发展进档升位。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镇江新跨越”主题,确定局赶超对象和跨越目标,制定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在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争先创优”工作氛围,推进机关党组织争当跨越发展排头兵,广大党员争创跨越发展先锋岗,局明确的进档升位目标如期实现,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跨越发展实绩得到群众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三、考核方法
争创活动分“辖市区委、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市级机关部门党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四种类型组织开展(考核办法另行下发)。对市级机关部门党组争创活动情况的考核,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考核等次,通报考核情况和改进意见。综合三年考核情况,评定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四、加强领导
把争创活动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监察室和机关党总支成员组成,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并结合实际,提出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建立定期督查制度,促进各项争创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班子成员争创活动联系点,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整体水平。局党组、党总支、各支部形成上下联创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机关党总支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镇江市统计局20_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委宣传部《20_年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镇委宣〔20_〕1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20_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为实现镇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二、学习专题
以深入理解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内容,同时,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部署。此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其他重大决策部署,全年安排12个专题。(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学习要求
20_年度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要认真贯彻市委“进一步坚定跨越信心,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在新的发展时期实现全面跨越,为‘十二五’与苏南其他城市同步迈入基本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的最新要求,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要求,在学习方式上坚持“三学”——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学习目的上做到“三宽”——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在学习成果转化上落实“三创”——创业、创新、创优,积极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表率作用,为又好又快推进“全面跨越”提供强大思想动力和理论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加强和改进党员学习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抓好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作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面负责。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加强党组学习的规范化建设,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当做一种责任,当做一种追求,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
(二)坚持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要紧紧围绕镇江跨越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要在培养战略思维和全局思维上实现新突破,在把握和利用上级政策上实现新突破,在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在密切联系群众、抓好民生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三)创新学习方法。在抓好集中学习、以自学为主的基础上,利用网络、赴先进城市学习、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学习心得交流等途径,将学习、调研考察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创新形式,开拓视野,提高思维层次。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营造学习氛围,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四)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集体研讨、专题调研、学习档案和学习考核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交流、专题调研等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镇江市统计局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以“以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为内容的“三争”主题实践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镇江市统计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文娟
副组长:施章传
成 员:潘荣军 史强 王燕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施章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周克群(任联络员)、俞璐、陈正群、王来青、徐平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镇江市统计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以“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为内容的“三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镇江市统计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三争”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统计服务效率、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为关键,全局所有人员、全体党员都要动员起来、行动起来,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处室履职尽责创先进、个人立足岗位争优秀,努力使全局工作走在全市创先争优的前列,为推动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更高标准争一流。就是全局工作要在市级机关中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机关目标考核、日常考核、社会评议三位一体的综合得分明显上升,位次在20_年的基础上前移五位。更大范围争位次。就是要跳出镇江,在全省统计系统中进档升位,全局统计工作要在全省统计工作中确保第二方阵,力争跻身第一方阵。更高层次争荣誉。就是要为镇江的城市荣誉作贡献,要为镇江统计工作在全省全国争荣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完成创业型城市建设、生态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创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统计监测任务;确保统计政务信息工作在全市保三争二、在全省统计系统进档升位;力争贸易、文化、服务业、新兴产业统计在全省进档升位。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讨论。在全局范围内,紧紧围绕“创什么先,争什么优”深入展开讨论,做到“四个认清”:认清在跨越发展中的责任使命,认清在全省统计系统中所处的位次,认清自身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认清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重点查找思想上存在的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思维定势等问题;工作上存在的创新活力不够、主人翁意识不够、工作压力不够、克难奋进的勇气不够等问题。坚持边开展讨论、边统一思想、边查找问题、边整改提高。
(二)明确目标。拉高标杆,敢于亮剑,“给力”承诺;结合本处室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奋进性的“三争”目标,把争创目标分解到每个季度(月)、明确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项措施,明确在全市争先作贡献、在全局争优抢位次、在全省统计系统争先进创特色创亮点的目标。
(三)公示承诺。对照《市级机关部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事项》,各处室要制定具体、规范的目标承诺书,于3月11日前报局创先争优领导活动小组办公室审核。3月20日前局目标承诺书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审核。3月底前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各处室承诺事项汇编成册,向全局人员公开承诺,接受全局人员监督。结合目标承诺,实行全局党员挂牌上岗,使人人有赶超目标、人人有创先的标尺。
(四)比学赶超。在全局各处室之间展开“三比”竞赛,比服务质量,看为党政领导、基层统计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提高了多少;比进档升位,看在全局、全市、全省的位次前进了多少;比创新作为,看办事效率、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多少。通过竞赛,进一步激发出争第一、创唯一的信心和激情,营造出统计创新、发展、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考核。认真准备,接受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半年、全年检查考核和测评工作。根据各处室承诺内容的完成情况,每半年对各处室进行检查考评,年终公示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处室、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开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处室是基础,党员干部是主体,所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全体党员要挂牌上岗,各处室要践行承诺内容,全体人员都要为我局在全市、全省进档升位作贡献。
(二)明确责任。根据全局、各处室的公开承诺,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把活动的落脚点放在落实执行力上,把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党员先锋作用的发挥上,让全体党员干部都真正行动起来,迅速投身到“三争”活动中来。树立典型营造氛围,进一步深化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氛围。
(三)突出重点。本次活动要坚持从统计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要把创先争优与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统计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统计“三个提高”结合起来,与“三走进三服务”和结对帮扶“四争活动”结合起来,使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20_年度市级机关部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事项
单位: 镇江市统计局 (盖章) 20_年 3 月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解决思想问题的有效路径。
二、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解决思想困惑和是非观念为目的,达到消除消极因素,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的目的。
三、坚持与人为善,做到“真、诚、实”,启发自觉,说出真心话,反映真实情,增进团结,激励干劲,让党员受教育。
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真正帮助他人对照党章标准和先进性具体要求,找准在思想、学习、作风、工作等方面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度剖析思想根源,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因认识、工作、身体、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思想问题,使谈心谈话取得真正的效果。
五、坚持必谈必访制度,当党员干部承担重大工作任务时必谈;党员干部岗位变动和工作环境转换时必谈;考察对象入党审批前和预备党员转正或延期转正前必谈;党员干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属病故情况时必谈;党员干部出现较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情况时必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且有违纪苗头情况时必谈;党员干部家庭发生严重矛盾情况时必访;党员家庭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党员因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利益调整等出现情绪波动时必访;党员干部离岗学习、培训一月以上必访。增强谈心谈话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六、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机关总支和党支部的作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必谈,支部书记同支部内的党员多谈,对自己有些意见的同志主动谈。原则上每季度党员领导干部谈心不少于6人,支部书记谈心不少于4人,普通党员谈心不少于3人。
七、建立必要的台帐,记录谈心的时间、地点、对象及内容等要素,确保有案可查,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镇江市统计局党员缴纳党费规定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结合镇江市统计局实际,特制党员缴纳党费规定。
二、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党费收缴计算的基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个税。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四、党费收缴的办法
(一)党员个人须于每月5日前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或支部)交纳党费,党小组(或支部)定期上交党支部,再由支部上缴总支。
(二)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是党员本人按月亲自交纳,遇到特殊情况,党员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预交、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五)持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其党费仍交给党员所在的党支部。
(六)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镇江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特制定党员学习制度。
一、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认真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等各种知识;学习统计业务知识;上级要求和布置的有关内容。
二、加强学习的计划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教育计划。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理论学习的情况,建立理论学习工作台帐制度,及时动态掌握学习教进度和质量。
三、建立党组书记、总支部书记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支部学习委员、党小组长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情况。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指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
四、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组织作用,每次集中学习教育后,党支部要组织交流或汇报,或不定期编发信息,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激发全体党员的学习热情。
五、讲究学习方式方法,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与辅导讲座、心得交流、外出参观、知识竞赛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六、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相结合,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为主。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密切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自觉地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思想和行动。
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积极运用理论指导统计工作实践,解决现实问题,努力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
镇江市统计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为了切实把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党章和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员教育方针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注重在青年群众中发展党员。
四、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同时反对求全责备的关门主义。积极、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五、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一)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申请入党者提出书面申请(28周年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后,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者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对象。《入党对象登记表》由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等知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四)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定期撰写培养考察意见,及时负责地填入《入党对象登记表》。
(五)入党对象每季度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等情况一次。
(六)入党对象调动工作时,党支部应及时将培养、考察、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
(七)入党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八)入党对象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入党者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审由局总支负责进行。在进行政审时,可以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九)没有经过党的知识系统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和程序发展党员。
1、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做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的准备工作。支委会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前,需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由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
2、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公示的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的时间是在支部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范围由各党支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时间、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何时申请入党、何时列为发展对象。
3、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党支部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主要家庭成员等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指导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申请人被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事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同志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征求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活动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教育和考察。所有新入党的同志都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才能申请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二)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三)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完成任务的情况,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延长一次预备期,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党支部要将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宣布。
(七)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和转正申请书,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镇江统计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特制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
(一)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和党内法规、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以及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民主评议。先自我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支部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五)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镇江市统计局“三会一课”制度
为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党支部成员参加。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党支部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党支部负责收集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后,由党支部书记审定。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和有关文字材料一般应在会议前一天通知和送到党支部各成员。
二、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四、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及妇委会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及时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六、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党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党组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要单独召开,要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七、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八、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九、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会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一经党支部集体作出决定,每个党支部成员都要坚决贯彻执行,要按照党支部决议和分工,积极工作,狠抓落实,保证党支部决议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党支部决议的权威性。
十一、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会一课”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听)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十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镇江市统计局工会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机关工会工作的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按照市级机关工会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镇江市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依照《工会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工会章程和统计局实际情况,按期召开职工大会。
(三)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会会员的具体工作,并做好局工会委员会的调整、改选工作。
(四)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反映干部职工心声,改善干部职工福利,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
(五)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评选先进标兵、劳动模范,发挥先进人物模范作用的工作。
2024年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汇总(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