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是:结合我县正在深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我县今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努力使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刚才,xxx检察长代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做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来的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并就如何紧紧围绕进一步做好20xx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这个报告。下面,我重点讲两个方面:
一、20xx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本估价
20xx年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原则和思路,坚持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按照去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的部署,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一年来,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明显,具体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突出预防惩治工作重点。以抓职务预防行业重点以及重点工程为切入点,切实在预防和惩治领导干部贪污、挪用、贿赂案件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上狠下功夫,坚持做到了在制度上、环节上、检查监督上入手,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迈进。
2、突出预防形式上灵活多样。针对全县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全县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并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的“一岗责任”,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突出抓实试点单位的预防工作。20xx年确定的5家试点单位的预防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起到了试点单位所能产生的引导、辐射和示范作用,特别是工商系统“四抓”的预防工作措施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推广,这充分说明我们在全县推进的突出重点、突出行业、突出制度、突出示范窗口、突出防惩并举的“五突出”思路是符合实际的、有效的。
4、着力加大对突出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办了发生在一些单位、行业的以权谋私案件,从严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切实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真正体现了以打促防。
二、关于20xx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意见:
今年的预防工作,要继续深化完善提出的“五突出”思路,抓出特点、抓出成效、抓出经验。
1、坚持惩防并重、取信于民
要充分认识到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工作中体现惩防并重。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预防和惩治任何时候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的。加大查处案件惩治犯罪力度,对震慑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教育党员干部,十分必要、意义重大。古人说:重典出秩序,严管见操守。我们决不能因为注重预防,强调治本,而放松治标、有案不查。加大预防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同样地,重视惩治并不等于轻视预防。因为预防本身就要求必须体现惩治,而严厉惩治本身又利于更深入地推进有效预防。
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今年,仍然要继续坚持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以查办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在惩办职务犯罪上,必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在群众支持下有序开展。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有政治的高度。县委在惩治职务犯罪这个问题上,始终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包庇、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专门机关要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一批案件。同时,要注意发挥办案惩治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除了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多形式开展外,还要注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及时制定制度和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2、坚持重在建设,推进制度创新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保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整体格局,统一部署、通盘考虑。要尽力保证必要的预防工作经费、人员,支持和推动这项工作,要从已经查办的案件中吸取教训,不要等到发生案件造成了影响、损害了形象,才感到吃惊。必须切实地抓管理、抓责任、抓严要求、抓教育、抓处理、抓预防,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纠正过来,从根本上关心爱护干部。
(二)要进一步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切实把预防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和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创建“平安盐津”的统一规划中,统一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监督检查一定要到位,务必使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对预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考核;对落实预防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疏于预防、失之于宽软而发生影响恶劣的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建立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和完善查处制度,形成不愿腐败的机制。目前,一些领域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的管理制度还存在不足和漏洞,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一些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政不严、腐败问题查而再来,纠而复生。我们面临这些问题,必须做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要逐步探索一些针对各项经济社会改革遗留问题的应对预防机制,对经济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对市场经济体制下职务犯罪呈现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要提高预警能力,及时研究新对策,建立新制度,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
3、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做到“三个下功夫,一个统揽”。“三个下功夫”,即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个统揽”,即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并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预防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思想教育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性措施。一是要重点对领导干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我们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二是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三是要在加强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生动事迹,加强示范教育,又要深刻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的原因,深化警示教育,触动党员干部的思想。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使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正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力度。预防职务犯罪最根本是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认识到凡是公共权力存在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凡是权力密集的地方和权力集中的地方,就有可能成为职务犯罪高发的地方。为此,必须注重建立和完善制度,以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行为规范、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制度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保证作用。进一步根据新趋势、新特点,着眼于新的发展,善于深化经济领域的各项体制改革。要根据新的情况,推进并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土地出让、政务公开、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改革,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进一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尤其要把严格执行制度作为重要环节,完善监控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按制度、不按规矩、不按程序办事的行为,防止表面走程序、表面讲制度背后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
(三)不断完善和建立切合实际的监督机制。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一是要着力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大力支持组织、法律、群众、社会舆论、人大、政协各方面的监督,形成“手莫伸、伸手必捉”的监督合力。现在我们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正常的监督存有误解,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一听监督就不高兴,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监督。这种认识和我们执政党的执政意识格格不入,应该加以解决和纠正。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要消除各种思想顾虑,切实增强监督意识,真正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要扩大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力。同时,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二是要明确监督的主体对象。领导干部的素质如何决定了一个单位一个地方风气的好坏。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要改进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我们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凡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三要积极探索符合盐津实际的监督、预防方法和路子,预防和监督工作要体现上下的有机结合、体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体现出群众意愿和已经出现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解决不搞拿来主义,反映出地方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四、以改革和发展统揽工作,抓住预防重点,扩大典型覆盖。
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认真总结从源头上防治职务犯罪经验,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管理、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改革,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平,以努力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今年,要继续突出抓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乡镇、重点工程的预防工作,抓住重点不放松,在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权力监管监督、注重重点环节整改隐患漏洞,建立预防档案和检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出经验、成示范上有所扩展、取得效果。在去年5个示范单位巩固完善提高的基础上,今年,新增3个示范单位,3个示范单位要在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主动配合、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取得进展。
五、增强责任、发挥职能,突出部门预防,实现社会化预防。
近几年来的实践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工作优势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不断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引导各职能部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的能力。
检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职责,理直气壮地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站在党委的角度,为党委拟定和提出加强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针、计划和措施,整合预防工作的各种资源和力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全面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使党委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纳入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总体格局。
县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要充分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加强社会预防网络建设。要动员、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预防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配合。组织开展社会预防活动,不断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
同志们,风清政廉,党心所归,民心所盼。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和提出的各项措施,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效,为促进盐津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努力构建“平安盐津”,和谐盐津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