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发言提纲党内监督是党依照党章和党内其他规章制度在组织内部开展的有序的监察、督促活动,其实质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这是我们党执政后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恩格斯曾经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自己的工作人员“去追求升官发财”。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如何跳出历代统治者由兴到衰乃至灭亡的“周期率”问题时,就强调民主监督是国家政权稳固的根基,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
邓小平同志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监督理论。早在50年代,他就发表了关于“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重要论述。
目前,全国上下纷纷掀起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大理日报》先后刊发了中共大理州委书记顾伯平同志题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开创全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和州委副书记、州长赵立雄同志题为《认真学习贯彻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理论文章(以下简称《文章》)。两篇《文章》就如何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作了深刻的阐述,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实施纲要》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深入学习两篇《文章》,具体领会《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漾濞实际,认为党内监督应重点抓好以下八种监督。考核监督。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乡(镇)党委、县级党委(党组)、县级相关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工作中要专门成立考核工作组或调查组,采取听(听取工作汇报)、查(查看相关资料)、访(广泛听取单位职工和群众意见)等方式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双目标”管理考核(党委对所属支部和支部对所属党员的考核)工作。
使考核监督成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坐不住、懒不得,行不歪,劲不松的有力杠杆。学习监督。
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各乡镇党委、县级党委(党组)、各支部要健全学习制度,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马列主义理论知识,经常检查自身的工作是否符合或者违背党员先进性标准和人民利益,不断提高辨是非,明事理,讲大局,不谋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观念,使各班子成员工作上有方向,行动上有指南,思想上筑起防腐蚀、反特权的防线。谈心监督。
谈心是党内监督的和平方式。县委常委班子及各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用热情、诚恳、友善的态度,交流思想、增进感情,指出问题,共同勉励,使班子之间造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立场讲党性的宽松、和谐良好局面。
批评监督。是指对那些确有错误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民主生活会,交心通气会等形式经常进行言之有理,责之有据,行之有效的当面批评。
重点是开展好领导干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使每个党员和班子成员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及党的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从而铲除违纪谋私的思想土壤,克服独断专横,为所欲为的极端个人主义、保持班子成员的正气。对那些证据确凿,错误严重的党员,在进行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的同时,根据其错误的类型和性质给以严肃处罚,以增强班子自身的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信访监督。是通过信访工作实施党内监督。
任何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生活在一定范围的群众之中,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始终在群众的“视网”之内,党员有求助申诉、控告的权利,党员领导干部有接受党员批评监督的义务。多几个党员参与监督,党风建设就多几个“哨兵”。
今后在受理群众控告或申诉信件时,对署名的、不署名的或化名的,都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反对不予理睬的做法,更不能付之一炬。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乱纪者,都要在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测验监督。
用测验的方法将对党员的评论深化。采取先让领导干部述职,然后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就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领导艺术、组织能力、开拓精神、综合分析及决策能力等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投票、打分、或填制“测验”卷交考察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
通过民主测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作风建设。自我监督。
即党员领导干部自己监督自己。自我监督、端正党风,关键是党的各级领导的内在素质。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进行自我检查,从严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时时、处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时时、处处以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此外,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与同级党委一道制定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遵循的规定,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十不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等具体目标,经常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行情况,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行动,达到有章可循,洁身自好的目的。
汇报监督。汇报监督是用汇报方式实施监督。
各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要经常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自觉向组织如实地汇报思想,或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向党员群众“亮底”,接受群众的批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