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06的“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
##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_年“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
20_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两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意见,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的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妥善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各乡镇(城关街道)、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要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想方设法为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受灾群众和城镇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体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要切实安排好返乡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好他们的生活。要认真做好双拥工作,解决好军烈属、复转军人尤其是在乡伤残军人的实际困难。劳动、建设、司法、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商务、电力及城建部门要积极组织市场货源、抓好生产经营,确保节日各种商品和水、电、油、气、暖的正常供应。卫生、工商、物价、技监、药监等部门要大力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的管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宣传、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组织一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要认真整顿文化市场秩序,要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禁止低俗的文艺演出,大力破除封建迷信,坚决清查和取缔危害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等不良场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城关街道)、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严格落实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两节”期间社会稳定。要高度警惕和有效预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密切注意县内外“法轮功”分子、门徒会分子的动向,严防其捣乱破坏活动。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尤其要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力度,重点解决好民企纠纷、涉法涉诉案件、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效防止大规模群众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切实加强党政军机关、新闻单位、金融网点、车站、商场、集贸市场、重点企业、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部门、重要部位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供水、供电、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制定出严格的内保工作责任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和工作人员头上;公安机关和要害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对这些部门和部位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对出租房屋、网吧、歌舞厅等治安复杂场所,以及公共活动场所、城乡结合部、特种行业、企业和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整治,发现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处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铁路护路和国道、省道沿线的巡逻管理和治安整治工作,严格检查可疑和有危险的车辆、人员,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两入”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行为,保持社会安宁。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等措施,认真做好禽流感等各种人畜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三、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要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对全县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铁矿、化工、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存有安全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令其停产整顿,不彻底消除隐患决不允许开工。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要加强道路、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超员、超载行为,确保春运安全和畅通。要加强人流、物流比较集中的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和秩序管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举办各种节庆等公众聚集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加强烟花爆竹管理,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做到“两个务必”,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坚决抵制送礼、收礼等歪风,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不准私驾公车;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接收下属单位或地区、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要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坚决制止借“两节”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要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防止各类违纪问题的发生。对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五、要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各乡镇(城关街道)、各部门要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除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外,必须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形成全县上下协调联动的值班网络。公安、消防、民政、信访、安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力、交通、电信、旅游、卫生等部门,在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本系统内各单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力量,实行全天候备勤,遇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调度指挥,果断妥善处置。